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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加快推进总部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区关于加快推进总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推动总部经济快速发展,形成总部经济规模效应,支撑经济高质量发展,助力打造国内一流、具有国际影响的现代产业新高地,特制定本行动计划。一、总体思路(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主动融入“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和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优化提升适宜总部经济发展的营商环境,切实提高总部经济发展水平,使总部经济成为我区打造开放型经济发展先行区的重要支柱、构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产业体系的重要支撑、推动我区高质量发展领跑全市的重要支点。
2、(二)基本原则坚持发展定位,服务大局。紧紧围绕“产业强区”建设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全面增强对“富强美高”新建设的服务和支撑作用。坚持创新驱动,高端引领。以科技创新为核心驱动力,引领创新链、产业链和价值链高端提升,推动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坚持双向开放,能级提升。实施总部经济双向开放战略,增强对全市高端资源要素的配置力、控制力和话语权。二、发展目标总部经济是伴随经济全球化而出现的一种经济形态,是大型企业集团的综合性总部或者行政、投融资、研发、营销、财务结算、采购物流等功能性总部分离出来并在空间上重新集聚的现象。一经形成,会通过税收供给、产业关联、消费带动、就业乘数、资本放大、品牌营造等外溢效应
3、带动所在城市的快速发展。到2022年,全区要建立起比较完善的支持总部经济发展的政策框架和服务体系,总部企业数量明显增加、结构明显优化、规模效应明显增强、集聚辐射能力明显提升,使成为市乃至省具有重要影响力的总部经济品牌区。质量效益稳步提升。到2022年,总部经济提质增效发展取得新进展,企业平均营业收入实现稳步增长,年均增幅6以上。功能支撑明显增强。培育和引进一批先进制造业总部、现代服务业总部等与战略定位相匹配的总部企业,总部经济对“产业强区”建设的支撑作用明显增强。竞争力不断提高。引进一批知名地区总部和功能型总部,培育壮大一批具有影响力的本土总部企业。每年新引进、培育总部企业不少于2家,到202
4、2年,经认定的总部企业达到12家以上。三、重点任务(一)实施重点领域总部升级行动1 .支持先进制造业总部发展壮大。围绕智能制造、汽车及零部件、“两机”(航空发动机及燃气轮机)、新一代信息技术、物联网、数字经济、生物医药、人工智能、新材料、新能源和节能环保等先进制造业,支持天奇自动化、博耳电力等总部企业跨界融合,加快培育一批提供全方位、一站式系统解决方案的总部企业。鼓励新宏泰、凯龙高科、明恒动力等大规模制造企业向总部化转型,引进和培育一批像锐科激光、变革新材料等掌握尖端技术、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的总部企业。(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区发展改革委、区科技局、区
5、商务局按职责分工)2 .促进现代服务业总部提质升级。鼓励安井食品、时代天使等总部企业拓展经营业务。支持漫修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发展,培育一批高端服务业总部企业。(区发展改革委牵头,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科技局、区商务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文体旅游局按职责分工)(二)实施总部国际化提升行动3 .加快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引进。建立世界500强企业长效对接机制,鼓励与战略定位相匹配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功能性机构等项目落地。重点支持功能型总部向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升级,形成具有决策、管理、研发、投资等高端职能的总部企业。(区商务局牵头,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
6、区管委会,区发展改革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科技局按职责分工)4 .鼓励总部企业“走出去”跨国经营。支持和引导总部企业在境外设立海外营销中心、生产基地等。鼓励企业通过资本经营、战略合作、业务重组等方式,参与“一带一路”重大基础设施、柬埔寨西港特区等重点产业项目建设,加大“自主品牌、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和服务出口,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本土跨国公司。(区商务局牵头,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区发展改革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科技局按职责分工)(三)实施总部新动能培育行动5 .培育一批新经济形态的总部。聚焦数字经济、共享经济、体验经济、绿色经济、创意经济等新经济形态,优化投资服务环
7、境,引进一批成长快、前景好的企业在我区设立总部、研发中心或投资公司。顺应消费升级趋势,在旅游休闲、文化体育、健康养老、新商业等新兴领域,加快培育总部新动能。(区发展改革委、区商务局牵头,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科技局、区文体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委、区民政局按职责分工)6扶持一批平台类的总部。推进跨境电商综试区“四平台、六体系”建设,壮大一批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引导其向总部企业升级。聚焦在线教育、远程医疗、工业互联网等“互联网+”领域,培育一批平台型企业,支持其在全国乃至全球范围内开展跨区域经营,拓展总部业态。(区商务局牵头,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
8、区管委会,区发展改革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科技局、区教育局、区卫生健康委、区民政局按职责分工)(四)实施总部经济布局优化行动7.建设总部经济集聚区。按照聚焦优势、发挥所长的原则,积极推动各地区总部经济特色发展,形成一批总部经济集聚区。以经济开发区在物联网、新一代信息技术、汽车及零部件、智能制造、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等重点领域,推动培育一批行业龙头总部企业、关键零部件总部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总部企业。加快楼宇经济建设,支持开发区发展金融商务、会展服务总部企业,推动形成总部经济“双核双门户”联动发展新格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牵头,区发展改革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科技局
9、、区商务局、区交通运输局按职责分工)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实施。成立区总部经济工作推进小组,负责全区总部经济发展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研究制定全区总部经济总体发展规划和重大项目,提出促进全区总部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总部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指导、督促、检查总部经济发展各项工作。区发展改革委承担区总部经济工作推进小组办公室职能,会同相关部门负责总部经济高质量发展任务分解、政策研究,组织制定、实施奖励办法。各地区要高度重视总部经济发展工作,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制定具体政策举措。(二)完善统计监测体系。进一步规范总部企业统计体系,引导企业强化母公司、子公司、分公司、分支机构数据的分类核算。建立总部企业大数据库,联合统计局、财政局、税务局等部门开展企业数据入库、分类监测与评估工作。(三)发挥中介组织作用。支持和引导中介组织为总部企业提供法律会计、投资管理、知识产权、人力资源、科技服务等专业服务。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中介组织的积极性,增强总部企业的交流合作,搭建政府与企业长效对接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