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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CS27.140CCSP55DB63青海省地方标准DB63/XXXXX-2024水利信息化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范第1部分:总则点击此处添加标准英文译名点击此处添加与国际标准一致性程度的标识(报批稿)2024 -XX-XX 实施2024-XX-XX发布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目次前言III引言IV1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14基本要求25项目划分25.1 项目划分名称25.2 项目划分的原则25.3 项目划分程序36工程质量检验36.1质量检验规定36.2质量事故检查和质量缺陷备案47工程质量评定47.1 单元工程施工质量评定47.2 分部工程施工质量评定57.3 单位工程施工质量评定5
2、7.4 工程项目施工质量评定57.5 质量评定的组织与管理58工程工作管理报告6附录A(规范性)分部工程项目划分7表A.1分部工程项目划分7附录B(规范性)水利信息化工程评定用表8表B.1原材料/中间产品进场报验单8表B.2设备(软件)开箱验收签证9表B.3单元(工序)工程施工质量报验单10表B.4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关键部位单元工程)质量等级签证表11表B.5分部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12表B.6单位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13表B.7工程项目施工质量评定表14表B.8施工质量缺陷备案表15表B.9单位工程施工质量检验资料核查表18参考文献21-.ll,刖三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
3、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是DB63/TXXXX水利信息化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范的第1部分,木文件拟制定以下部分:一一第1部分:总则一一第2部分:计算机监控系统一一第3部分:水情监测系统一一第4部分:水质监测系统一一第5部分:安全监测系统一一第6部分:视频监视前端一一第7部分:通信系统一一第8部分:数据中心及软件系统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木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青海省引大济淀工程建设运行局提出。本文件由青海省水利厅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青海省引大济淀工程建设运行局、青海省引大济涅工程水资源调度服务中心、青海省水利工程质量安全中心、
4、沸蓝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南京南瑞水利水电科技有限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王宏元、孔庆元、郭延辉、吕志强、管吕军、杜喜龙、王张磊、王忠伟、崇磊、陈波本文件由青海省水利厅负责监督实施。为了加强青海省水利信息化工程项目质量管理,保证工程项目施工质量,统质量检验与评定方法,使施工质量评定工作标准化、规范化,为质量评定提供依据,特制订本文件。水利信息化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范第1部分:总则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水利信息化工程项目的划分名称、原则与程序、质量检验的规定,质量事故检查和质量缺陷备案,工程质量评定的组织与管理等。本文件适用于水利信息化工程项目的项目划分、质量检验与评
5、定(针对水利信息化工程项目或水利工程中涉及水利信息化其他配套工程项目)。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50171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接线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348安全防范工程技术标准GB50462数据中心基础设施施工及验收规范GB/T19668.5信息技术服务监理第5部分:软件工程监理规范HJ915地表水自动监测技术规范(试行)SL61水文自动测报系统技术规范SL168小型水电站建设规程验收规程SL176水利
6、水电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223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317泵站设备安装及验收规范SL515水利视频监视系统技术规范SL531大坝安全监测仪器安装标准SL588水利信息化项目验收规范SL/T694水利通信工程质量评定与验收规程SL703灌溉与排水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程YD5121通信线路工程验收规范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 1水利信息化工程项目按建设程序批准立项,在规定时间、预算投资和指定场景进行水利信息化建设的一次性独特任务。一个工程项目可以包括若干个子项目。3.2质量检验通过检查、检测、试验等方法,对工程质量特性进行的符合性评价。3.3单位工程具有独立发挥作用或
7、独立运行条件的设备设施,且便于验收(建筑物)。3.4分部工程在一个建筑物内能组合发挥一种功能的项目,是组成单位工程的部分。对单位工程安全、功能或效益起决定性作用的分部工程称为主要分部工程。3.5单元工程水利信息化工程项目划分一个或若干个工序(或工种)施工完成的最小综合体,是日常质量考核的基本单位。3.6主控项目对单元工程功能起决定作用或对安全、卫生、环境保护有重大影响的检验项目。3.7-一般项目除主控项目外的检验项目。4基本要求4. 1计算机监控系统的施工质量应符合GB50171、SL168、SL317的要求。4.3 水情监测系统的施工质量应符合SL61、SL703的要求。4.4 水质监测系统
8、的施工质量应符合HJ915的要求。4.5 安全监测系统的施工质量应符合SL531的要求。4.6 视频监视前端的施工质量应符合GB50348、SL515的要求。4.7 通信系统的施工质量应符合YD5121、SL/T694的要求。4.8 数据中心及软件系统的施工质量应符合GB50462、GB/T19668.5的要求。5项目划分4.9 项目划分名称为施工单位自评工程项目质量、监理单位复核施工质量、项目法人认定工程项目质量、质量监督单位行使政府监督职能、工程项目验收的质量评定提供依据,水利信息化工程项目质量检验与评定应进行项目划分。项目划分按级划分为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单元(工序)工程等三级。4.10
9、 项目划分的原则5. 2.1单位工程划分应遵循以下原则:a)单位工程划分应有利于施工质量管理。b)单位工程划分应结合工程结构特点、施工部署及施工合同要求进行。c)按照项目招标标段进行划分。d)按照项目建设专业内容进行划分,对站点建设专业内容多且站点较分散,可按照一定站点数量进行划分。e)按照具备独立运行条件的系统进行划分。6. 2.2分部工程划分应遵循以下原则:a)分部工程应按主要组成部分或功能进行划分。b)同类型的各个分部工程的工程量不宜相差太大。c)按照项目专业建设内容进行划分。d)按照站点数量的平均分部进行划分。e)分部工程具体划分见附录A表A.1。7. 2.3单元工程划分应遵循以下原则
10、:a)依据建设内容、施工组织的要求,按站点建设专业进行单元划分。b)同一分部工程中,同类单元工程的工程量(或投资)不宜相差太大。c)单元工程应按本文件其他部分进行划分。5.3项目划分程序5.3.1 水利信息化工程项目所涉及其他配套工程项目,应按相关行业标准划分。5.3.2 由项目法人组织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进行工程项目划分,并确定主要单位工程、主要分部工程、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和关键部位单元工程。项目法人在主体工程开工前将项目划分表及说明书面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确认。5.3.3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收到项目划分书面报告后,应在14个工作日内对项目划分进行确认并将确认结果书面通知项目法人。5.3.4 工
11、程实施过程中,需对单位工程、主要分部工程、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和关键单元工程的项目划分进行调整时,项目法人应重新报送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确认。6工程质量检验6.1 质量检验规定6.1.1 项目法人应对施工单位自检和监理机构检测进行督促检查,根据工程项目建设需要,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工程质量检测,形成书面检测报告。6.1.2 监理机构应根据有关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等开展平行检测和抽样检测,形成书面检验报告。6.1.3 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等开展工程质量自检工作,形成书面检验记录。6.1.4 水利信息化工程项目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对土建工程、金属结构、机电设备等原
12、材料及中间产品质量进行检验并按照附录B表B.1填写原材料/中间产品进场报验单,并报监理机构复核。6.1.5 仪器设备安装前,监理机构应组织对仪器设备进行开箱检查,并按照附录B表B.2组织填写设备(软件)开箱验收签证,检查时应有出厂合格证(或测试报告)、设备安装说明书及有关技术文件。6.1.6 工程质量监督单位应对项目法人、监理、勘测、设计、施工单位以及工程其他参建单位的质量行为和工程实物质量进行监督检查。检查结果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公布,并书面通知有关单位。6.2 质量事故检查和质量缺陷备案6. 2.1水利信息化工程项目质量事故分为一般质量事故、较大质量事故、重大质量事故和特大质量事故4类。7.
13、2.2质量事故发生后,应按“三不放过”原则,调查事故原因,研究处理措施,查明事故责任者,并根据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暂行规定作好事故处理工作。8. 2.3在施工过程中,工程个别部位或局部发生达不到技术标准和设计要求(但不影响使用),且未能及时进行处理的工程质量缺陷问题(质量评定仍为合格),应以工程质量缺陷备案形式进行记录备案。9. 2.4质量缺陷备案表由监理机构组织按照附录B表B.8施工质量缺陷备窠表填写,内容应真实、准确、完整。各工程参建单位代表应在质量缺陷备案表上签字,若有不同意见应明确记载。质量缺陷备案表应及时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备案,质量缺陷备案资料按竣工验收的标准制备。工程竣工验收时,项
14、目法人应向竣工验收委员会汇报并提交历次质量缺陷备案资料5.2.5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后,应由项目法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质量检测单位检测后,按照处理方案确定的质量标准,重新进行工程质量评定。7工程质量评定7.1 单元工程施工质量评定7.1.1 单元工程施工质量评定应满足以下条件:a)单元工程中施工内容已全部完成。b)质量缺陷已处理。c)单元工程中检验项目质量经施工单位自检全部合格。7.1.2 单元工程质量评定应按以下程序进行:a)施工单位安装调试完成后进行单元工程质量自评,按要求填写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自评合格后报监理单位复核。监理单位初步复核单元工程质量等级,并签证认可。b)项目法人(或委托监
15、理单位)、设计、监理、施工、运行管理等单位组成联合小组,共同核定关键部位单元工程的质量等级,并报质量监督机构核备。7.1.3 单元工程施工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应满足以下要求。a)施工单位应提交以下报验资料:1)单元工程全部检验项目的检验记录。2)各项调试、试验记录。3)施工单位自检完成后,按照附录B表B.3填写的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b)监理单位应形成以下资料:1)监理单位对单元工程施工质量的检验资料。2)监理工程师核定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7.1.4单位工程施工质量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其质量等级评为合格。a)出厂检验、开箱检验、安装调试等资料齐全。b)主控项目检测点100%符合合格标准。c)一般项目检测点75%及以上符合合格标准,不合格点不应集中。7.1.5单位工程施工质量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其质量等级评为优良。a)出厂检验、开箱检验、安装调试等资料齐全。b)主控项目检测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