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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家政服务居家病患陪护服务规范(报批稿)标准编制说明-、工作简况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批准下达2021年第二批广东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的通知(粤市监标准(2022)26号),广东省地方标准家政服务居家病患陪护服务规范由广东省商务厅提出,广东省家政服务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广东省标准化研究院、广东省家庭服务业协会、多家家政服务企业等单位共同负责标准起草工作。二、立项的必要性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消费结构调整,病患及其家属对高质量照料服务的需求和关注度日益提高,开始追求更高层次、更有尊严的病患照料服务。但是,由于相关行业、企业规章制度以及标准的建设相对落后,从业人员各方面的素质和表现也参差不
2、齐,在服务品质和服务的可靠性等方面均不尽人意,近年来,“虐待病人”的新闻层出不穷。人们付出了高昂的经济成本,却没有得到对应质量的照料服务,导致服务供给和消费者需求之间存在巨大的落差和矛盾。2018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山东代表团审议时曾强调,“在我国目前发展阶段,家政业是朝阳产业,要把这个互利共赢的工作做实做好,办成爱心工程”。同年,中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等11个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促进护理服务业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要“创新护理服务模式,持续开展优质护理服务,逐步推进延续性护理服务,大力发展社区和居家护理服务。”2019年国务院办公厅印
3、发的关于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的意见(国办发(2019)30号)第二十九条明确提出“健全家政服务标准体系”等相关要求,鼓励支持开展家政服务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完善行业标准体系,推进家政服务标准化试点专项行动。同年,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实施“南粤家政”工程促进就业工作方案的通知明确指出,“南粤家政”工程的重点培训项目之一就是“医疗护理服务培训项目要“以满足医疗机构和居家医疗护理需求为导向,开展专业化、精细化培训,打造一支与护士队伍相匹配的医疗护理员队伍。鼓励有条件的技工院校、培训机构、医疗机构、社会组织等,积极开展医疗护理员培训,提高其对病患、老年人、残疾人的生活照护专业技能
4、。引导培训机构与医院、康复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加强合作,提高医疗护理员实操技能”。2020年2月,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20)3号)第三十二条明确提出“2020年底前,制定完善省家政行业系列标准、规范,研究制定家政诚信、家政服务、家政教育、家政培训等系列标准。”因此,为了规范行业内居家病患陪护服务规范,基于上述国家和我省相关政策、文件对家政服务标准化的指导性意见,提出制定本标准。通过家政服务居家病患陪护服务规范标准研制,建立居家病患陪护服务的具体要求,明确居家病患陪护人员的管理和服务规范,为提高居家病患陪护人员的职业素
5、质提供依据,在一定程度上确立了市场的准入条件,从而规范病患陪护服务市场,为推动家政服务业向标准化规范化发展、为广东省家政服务业标准化建设提供支撑。三、编制原则、思路和依据本标准按照适用性、先进性、统一性和协调性的原则,立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广东省标准化条例等法律法规及上级文件,以上述的政策文件为依据,结合我省家政服务机构的实际情况,并按GBTl.l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而研制。标准编制过程中参考的主要政策、法规、标准如下:一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31号征信业管理条例一一关于促进
6、护理服务业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卫医发(2018)20号)一一关于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的意见(国办发(2019)30号)一一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20)3号)一一关于印发广东省实施“南粤家政”工程促进就业工作方案的通知(粤人社发(2019)121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的意见(国办发(2019)30号)四、编制过程及主要框架1)预研和立项阶段本标准的预研工作依托于广东省商务厅委托广东省标准化研究院开展的“家政服务地方标准研制及信用评价采购项目”课题。广东省标准化研究院迅速成立起草小组,结合主管部门和行业需求,在前
7、期实地调研、座谈的基础上,标准编制小组对家政服务的相关政策、法规、标准、文献资料等进行收集分析,结合主管部门和行业需求,制定了详细的课题实施计划和工作方案,并对相关的政策法规、标准、学术文献、案例材料等进行收集整理和分析,起草了家政服务居家病患陪护服务规范标准草案稿。2021年10月,标准编制小组向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申报了家政服务居家病患陪护服务规范地方标准立项计划,并于2022年1月正式立项。2)调研与讨论稿形成阶段2022年2月-3月,在标准草案研制过程中,标准起草小组组织学习了地方标准管理办法,搜集了大量相关国家法律法规、文献以及相关标准,结合我省家政服务业特点、行业现状以及标准化需求
8、,多次召开内部研讨会,在包括编制目的、编制原则、编制内容和编制要求以及开展工作的方案等方面达成共识。将标准框架确定为: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4管理要求5服务要求6服务监督、投诉与改进在上述框架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各个章节的主要内容。2022年4月,标准起草小组与广州市家庭服务联合会、广东省中山市质量技术监督标准与编码所、惠州拓普家政服务有限公司、广州文胜家政服务有限公司、广东省中医院、一家依(广州)健康养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广州市轻工技师学院、汕尾市海丰县幸福家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等多家家政企业进行线上讨论会,对标准结构、主要内容等进行讨论,根据讨论结果对标准中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形成
9、标准讨论稿。2022年57月,标准起草小组赴惠州市家庭服务业协会展开调研,与惠州市商务局代表及惠州拓普家政服务有限公司、惠州市惠城区川归海家政服务有限公司、惠州市粤兴家政服务有限公司等多家家政企业代表进行研讨,根据会上讨论结果对标准中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形成标准征求意见稿,3)送审稿形成阶段2022年6-8月,标准起草小组将标准征求意见稿面向我省家政行业协会、家政企业等共29个单位发送,同时在网上公开征集社会各界的意见,共收到41条意见,其中25个单位无意见,另有3条意见采纳,13条意见部分采纳或不采纳。同时,标准起草小组于2022年9-10月,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9月28日发布
10、的行业标准居家、社区老年医疗护理员服务标准(WS/T803-2022),对标准征求意见稿“5服务要求”相关内容进行了增减和重新分类:将“5服务要求”分为“5.1生活照护”、“5.2基础照护”、“5.3安全与急救”、“5.4康复照护”、“5.5心理照护”、“5.6临终照护”。其中,-5.1生活照护”包括清洁、饮食、排泄、睡眠、移动、出行照护,原有的“5.2清洁照护”改为“5.1.1清洁照护”,将“5.2.1应为病患清洁头面部、手、足、口腔(含活动性义齿)”、“5.2.3应为病患修剪指(趾)甲、做好会阴清洁”、“5.2.4应协助病患穿脱、更换衣裤”汇总为5.1.1.1应为居家病患进行身体清洁,更换
11、衣裤、刮胡须、修剪指(趾)甲,有义齿者协助摘取、佩戴、清洗和存放,使其面部、手、足、口腔(含活动性义齿)、会阴部清洁”、“5.2.2应为卧床病患进行床上洗头、沐浴、擦浴”改为“5.1.1.2应根据居家病患身体情况协助其淋浴或盆浴,为卧床居家病患床上洗头及擦浴,使其身体清洁、无异味”、“5.2.5应为病患整理床位、更换与床上用品”改为“5.LL35.1.1.3应为居家病患整理床位、更换床上用品,使其清洁、舒适”、新增“5.LL4应为居家病患的居住环境及使用物品进行清洁、消毒、定时通风,使室内整洁”;原有的“5.1饮食照护”改为“5.1.2饮食照护”,将“5.1.1应根据医嘱,并结合病患身体状况和
12、病患基本的饮食习惯与禁忌,制定合理的饮食计划,制作病患的营养膳食”改为“5.1.2.1应根据医嘱,并结合居家病患身体状况、营养需求、饮食习惯及宗教信仰等,制定合理的饮食计划和膳食”;原有的“5.5排泄照护”改为“5.L3排泄照护”,将“5.5.1应协助病患如厕、在床上使用便器等,为病患更换纸尿裤/尿垫”改为“5.1.3.1应协助居家病患如厕、在床上使用便器等,为居家病患更换纸尿裤/尿垫,使用开塞露、人工取便类辅助方法协助居家病患排便,记录排泄情况,如有异常及时告知居家病患及其家属”、将“5.5.2应协助病患留取大小便标本”改为“5.L3.2应注意居家病患排泄的情况,协助居家病患留取大小便标本;
13、将5.3睡眠照护”改为“5.L4睡眠照护”;将“5.6移动照护改为5.1.5移动照护”;新增“5.L6出行照护”、“5.L6.1应记录居家病患复诊时间,提醒并陪同就诊,如居家病患身体出现不适需要临时就诊,帮助居家病患联系医生及家属,确定就诊时间,向医生反馈居家病患居家情况尤其是异常情况,记录就诊医嘱并报告其家属、5.1.6.2应陪伴居家病患日常出行,提早查询天气等情况,为居家病患准备出行、就诊物品,如轮椅拐杖等助行器具、遮阳挡雨物品、饮食用品以及身份证、医保卡、诊疗卡、病历档案等,行程中注意居家病患有无不适”、“5.L6.3应为居家病患留置、送检诊疗检材,并注意各项标本取样、留置要求”。其中,
14、“5.2基础照护”包括指标观测、用药、排痰照护,新增5.2.1指标观测应为居家病患测量、记录体温、脉搏、血压、血糖、体重等,如有异常及时告知居家病患及其家属”;新增“5.2.2用药照护”、“5.2.2.1应根据医嘱,按时按量按法提醒、协助居家病患用药”、“5.2.2.2应固定急救药品的存放位置,并按药品说明保存药品”、“5.2.2.3应观察居家病患用药情况,如有异常及时告知居家病患及其家属”;将原有的“5.4排痰照护”改为“5.2.3排痰照护”。其中,原有的“5.8安全与急救”改为“5.3安全与急救”,包括安全防护和现场初级急救,将原有编号“5.8.1”改为“5.3.1.1”、原有编号“5.8
15、.2”改为5.3.L2”、原有编号“5.8.3”改为5.3.2.原有编号“5.8.4”改为“5.3.2.2”。其中,原有的“5.9康复照护”改为“5.4康复照护”,除了对原有的“5.4.1应根据医嘱,协助居家病患开展康复运动,包括身体活动、协助功能位摆放、协助肢体被动活动等”编号为“5.4.1”外,另将“5.10.2应向病患及其家属普及饮食、生活、运动、康复等方面的知识”改为“5.4.2应向居家病患及其家属普及饮食、生活、运动、康复等方面的知识”。其中,原有的“5.10身心健康照护”改为“5.5心理照护”、原有编号“5.10.1”改为“5.5.1”、原有编号“5.10.2”改为“5.5.2”。
16、其中,新增“5.6临终照护”、“5.6.1应与临终居家病患慰藉交流和陪伴”、“5.6.2应依据医嘱实施安宁照护”、“5.6.3应照顾临终居家病患的隐私和尊严”、“5.6.4应协助居家病患家属料理居家病患后事”。另外,“2规范性引用文件”新增“WS/T803居家、社区老年医疗护理员服务标准”,“3.4居家医疗护理员”定义从“通过培训上岗,具有相关技术能力,进入家庭提供医疗辅助服务人员,主要从事辅助护理等工作”改为“进入家庭为居家病患提供生活照料及辅助护理等医疗辅助的服务人员”,并将全文中其他提及“病患”的部分改为“居家病患”,完成了标准送审稿。将标准框架确定为: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4管理要求5服务要求6服务监督、投诉与改进4)报批稿形成阶段2023年10月26日,受广东省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