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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CSDB3704枣庄市地方标准DB3704/TXX2024计量行政许可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2024-XX-XX发布2024-XX-XX实施枣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枣庄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提出、归口并组织实施。本文件起草单位:枣庄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甄红梅、任强、李刚、任聪。本文件为首次发布。1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1)1.1 1计量标准(1)1.2 最高计量标准(1)1.3 3计
2、量标准考核(1)1.4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2)1.5 计量授权(2)1.6 计量器具(2)1.7 计量器具新产品(2)1.8 型式批准(2)4申请主体(2)4.1 计量标准器具核准(2)4.2 计量授权(2)4.3 计量器具型式批准(2)5巾清条件(2)5.1 计量标准器具核准(2)5.2 计量授权(3)5.3 计量器具型式批准(3)6申请材料提交(3)6.1申请计量标准考核提交的材料(4)6.2 申请计量授权提交的材料(4)6.3 申请计量型式批准提交的材料(5)7办理流程(5)7.1 计量行政许可的申请(5)7.2 计量行政许可的受理(5)7.3 现场考核的组织与实施(5)7.4 计量行政
3、许可条件(6)7.5 计量行政许可的审批(7)8办理方式(7)8.1现场办理(7)8.2线上办理(7)9办理时限(7)10办理进度查询(7)11表格获取(7)计量行政许可服务规范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计量行政许可的申请主体、申请条件、申请材料提交、办理流程、办理方式、办理时限及办理进度查询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在枣庄市行政区域内申请计量标准器具核准、计量授权、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行政许可服务规范。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用于本文件。JJF1015-2014JJF1069-2012JJF1033-2023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
4、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计量器具型式评价通用规范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规范计量标准考核规范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 1计量标准具有确定的量值和相关联的测量不确定度,实现给定量定义的参照对象。3.2 最高计量标准在给定组织或给定地区内,其准确度等级最高,或不确定度或最大允许误差最小,用于检定或校准同类量其他计量标准或工作计量器具的计量标准。3.3 计量标准考核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计量标准测量能力的评定和开展量值传递资格的确认。计量标准考核包括对新建计量标准的考核和对计量标准的复查考核。3.4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依法设置或者授权建
5、立并经政府计量行政部门组织考核合格的,为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实施计量监督提供技术保证,并为国民经济和社会生活提供技术服务的计量技术机构。3.5 计量授权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依法授权予其他部门或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或技术机构,执行计量法规定的强制检定和其他检定、测试任务。3. 6计量器具计量器具是指能用以直接或间接测出被测对象量值的装置、仪器仪表、量具和用于统一量值的标准物质。3.7 计量器具新产品计量器具新产品是指生产者从未生产过的计量器具,包括对原有产品在结构、材质等方面做了重大改进导致性能、技术特征发生变更的计量器具。3.8 型式批准型式批准是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计量器具的型式是否符合
6、法定要求而进行的行政许可活动。4申请主体4. 1计量标准器具核准枣庄市行政区域内建立计量标准的企事业单位(在市级注册登记的企事业单位建立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的各项最高等级的计量标准)。4. 2计量授权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的授权:枣庄市行政区域内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设置的计量检定机构或者授权建立的计量检定机构。专项计量授权:枣庄市行政区域内部门、单位、或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4.3计量器具型式批准在枣庄市行政区域内,以销售为目的,制造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的计量器具新产品的单位或个体工商户。5申请条件5.1 计量标准器具核准5.1.1新建计量标准申
7、请新建计量标准考核,建标单位应当符合下列条件:a)科学合理、完整齐全地配置计量标准器及配套设备;b)计量标准器及配套的计量设备取得有效的检定或校准证书;c)计量标准经过试运行,考察计量标准的稳定性等计量特性,并确认其符合要求;d)环境条件及设施符合计量检定规程或计量校准规范规定的要求,并对环境条件进行有效监控;e)每个项目配备至少两名具有相应能力的检定或校准人员和一名计量标准负责人;f)建立计量标准的文件集,文件集中的计量标准的稳定性考核、检定或校准结果的重复性试验、检定或校准结果的不确定度评定,以及检定或校准结果的验证等内容符合有关要求。5. 1.2量标准复查申请计量标准复查考核,建标单位应
8、当确认计量标准持续处于正常工作状态且符合下列条件:a)保证计量标准器及配套的计量设备的连续、有效溯源;b)按规定进行检定或校准结果的重复性试验;c)按规定进行计量标准的稳定性考核;d)及时更新计量标准文件集中的有关文件。5. 2计量授权申请计量授权,应当符合下列条件:a)具有法人资格;或者有独立建制,其负责人应当有法人代表的委托书,能独立公正地开展工作;b)在申请开展的项目上有相应的技术水平和计量管理能力;c)有与其申请开展的项目相适应的计量基、标准装置和配套设备;d)有与其申请开展的项目相适应的计量检定人员和计量管理人员;e)有能保证申请开展的项目正常进行的工作环境和设施;f)有相应的质量保
9、证体系。5.3计量器具型式批准申请计量器具型式批准,应当符合下列条件:a)具有合法经营的证明文件;b)具有与所制造计量器具相应的技术文件,包括总装图、主要零部件图、电路图、产品标准(含检验方法)等;c)所提供的样机符合型式评价大纲或有关国家计量检定规程中规定的型式评价要求。6申请材料提交6. 1计量标准考核6.7.1 新建计量标准申请新建计量标准考核,建标单位应当向主持考核的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递交以下申请资料:a)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和计量标准技术报告;b)计量标准器及配套的主要计量设备的有效检定或校准证书,以及可以证明计量标准具有相应测量能力的其他技术资料复印件各1份。注:可以证明计
10、量标准具有相应测量能力的其他技术资料包括:开展检定或校准工作的原始记录及相应的模拟检定或校准证书复印件2套,计量标准负责人、检定或校准人员能力证件复印件1套,以及计量比对报告(如果适用)复印件1套等。6.7.2 计量标准复查申请计量标准复查考核,建标单位应当在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向主持考核的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递交以下申请资料:a)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和计量标准技术报告;b)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内的计量标准器及配套的主要计量设备的有效检定或校准证书,以及可以证明计量标准具有相应测量能力的其他技术资料复印件各一份。注:可以证明计量标准具有相应测量能力的其他技术资
11、料包括:持有计量标准考核证书自我声明或者计量标准考核证书复印件1套,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内的计量标准器及配套的主要计量设备的有效检定或校准证书、检定或校准结果的重复性试验记录、计量标准的稳定性考核记录复印件各一套,近期开展检定或校准工作的原始记录及相应检定或校准证书复印件2套,以及计量比对报告(如果适用)复印件1套等。6.7.3 更换计量标准器或主要配套设备更换计量标准器或主要配套设备申请材料:a)计量标准更换申报表:b)更换后计量标准器或主要配套设备有效地检定或校准证书。注:计量标准的测量范围、计量标准的不确定度或准确度等级或最大允许误差以及开展检定或校准的项目均无变化。6.7.4 建标单
12、位名称更换建标单位名称更换申请材料:变更申请书。6.2计量授权6.2.1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授权发证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的授权发证、换证(含扩项)需提交申请材料: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申请书及其附件。6.2.2名称变更申请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的授权单位名称变更时,需提供的申请材料:变更申请书。注:上述申报材料,申请人巾请时只需在网上提交电子材料,不需要提交纸质材料。6.3计量器具型式批准6.3.1发证计量器具型式批准发证需提交计量器具型式批准申请书。6 .3.2变更计量器具型式批准依据文件(标准、规程)变更申请材料,提交计量器具型式批准变更申请表。注:依据计量器具新产品管理办法第八条
13、规定,样机照片、产品标准(含检验方法)、总装图、电路图和主要零部件图(含关键零部件清单)、使用说明书、制造单位或技术机构所做的试验报告等技术资料与样机一起送型式评价的技术机构;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获证单位名称发生变化,不影响证书效力,不需要申请名称变更:上述申报材料,申请人申请时只需在网上提交电子材料,不需要提交纸质材料。7办理流程7 .1计量行政许可的申请申请人在山东省统一政务服务门户,选择法人注册并登录,在线申报。计量标准器具核准:http:218.57.139.17:4455/JYJCIET/corporationLogin.jsp?itemid=1210计量授权:http:218.57
14、.139.17:4455/JYJCNET/corporationLogin.jsp?itemid=l113计量器具型式批准:hllp218.57.139.17:4455/JYJCNET/CorporationLogin.jsp?ilemid二O8 .2计量行政许可的受理a)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予以受理,受理机关应当出具受理通知书;b)决定不予受理的,受理机关应当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9 .3现场考核的组织与实施7.3.1计量标准的考评a)审批部门对需要进行现场考评的申请项目,
15、编制现场考评计划,组建考评组。现场考评计划应提前通知申请人;b)计量标准考评实行考评员负责制,每项计量标准一般由1至2名考评员执行考评任务。现场考评以现场实验和现场提问作为考评重点,现场考评的时间一般为12天。注:计量标准的考评方式分为书面审查和现场考评。新建计量标准的考评首先进行书面审查,如果基本符合条件,再进行现场考评:复查计量标准的考评一般采用书面审查来判断计量标准的测量能力,如果建标单位提供的申请材料不能证明计量标准能够保持相应测量能力,应当安排现场考评;对于同一个建标单位同时申请多项计量标准复核考核的,在书面审查的基础上,可以采用抽查的方式进行现场考评。7.3.2计量授权的考核a)审批部门计划人员初审申请材料,编制审评计划,派出考核组;b)现场考核,考核组按照审评计划,依据有效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规范或计量标准考核规范等进行考核。7.3.3核查时限a)计量标准的考评应当在80个工作日内(包括整改时间及考评结果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