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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序号关键节点措施完成时限牵头/指导单位配合单位持续巩固深化全省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成果1全面开展重点区域燃气隐患排查1.对城中村、老旧住宅区等存在安全隐患较大场所燃气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在2021年7月完成基础上,持续推进市住建局各镇(街道)、各燃气企业2.农村地区重点排查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隐患。2坚决整治占用燃气管道的建(构)筑物1.完成占用挪用燃气用地、侵占已建燃气设施防火间距内的违法违规建(构)筑物排查,制定推动整治方案。在2021年7月完成基础上,持续推进市资源规划局各镇(街道)、各燃气企业2.排查城市规划中存在占用燃气设施用地情况。3积极
2、防范城镇燃气设施第二方破坏1.核查城市燃气管道是否按标准设置明显标志,供气企业是否建立、健全管道巡查制度,配备专人进行日常巡查,巡查档案是否完善。在2021年7月完成基础上,持续推进市住建局各镇(街道)、各燃气企业2.督促建设单位建立施工质量安全监管制度,完善燃气工程管控体系,大力整治擅自拆除、改装、迁移、暗埋燃气设施和用具等问题。4有效构建用气安全管控体系开展以农贸市场、商场、餐饮、学校、幼儿园、养老机构、医院、建筑工地、车站、酒店、旅游景区等为重点的燃气用气安全专项整治,督促企业和用户落实用气安全主体责任,确保用气单位安全管理制度真正落实。在2021年7月完成基础上,持续推进市城安委会各镇
3、(街道)、各燃气企业5切实强化特种设备管理1.强力开展气瓶固定充装情况检查,整治规范充装前后的气瓶安全检查及记录制度,确保气瓶定期检验到位。在2021年6月完成基础市市场监管局各镇(街道)、2.针对燃气管道等压力容器的质量监督和安全监察中存在的不足开展专项整改,督促企业不断提高管道检测和评估的能力水平。上,持续推进各燃气企业6真正落实燃气运输环节整治1.结合深化危货运输“铁拳整治”专项行动,对燃气运输企业继续进行“安全码”动态评价管理,开展安全等级动态评价,实施分类分级监管,实现气瓶配送车辆标准化管理。在2021年7月完成基础上,持续推进市交通运输局各镇(街道)、各燃气企业2.开展燃气道路、水
4、路非法运输行为的集中打击,突出强化行刑衔接。7不断提升城燃企业本质安全水平1.完成管道燃气、瓶装燃气、加气站等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普查。在2021年7月完成基础上,持续推进市住建局各镇(街道)、各燃气企业2.完成第一轮安全评估和重大安全隐患风险点辨识。2021年12月3.按照全省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工作进度要求,分阶段推动已排摸老旧管线的改造升级。长期8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1.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一次专项评估,系统梳理专项整治行动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工作短板。2021年12月市城安委会各镇(街道)、各燃气企业2.在专项评估基础上,查漏补缺持续深化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2
5、022年12月加码加压推进重点工作落实1全面摸清城镇1.全面排查燃气经营企业风险隐患,摸清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数量。2022年3月市城安委会各镇(街道)、燃气领域风险隐患底数2.全面排查餐饮企业等公共场所等燃气风险隐患,摸清使用燃气的餐饮企业、居民用户数量及安装燃气报警器数量。各燃气企业3.全面排查老旧小区等燃气风险隐患,摸清使用燃气的居民用户数量及安装燃气报警器数量。4.全面排查燃气管道设施风险隐患,摸清现有2000年前建设的燃气管道长度、违章占压管道数量(段),对2000年前建设管道进行全方位评估,提出管道更新改造工作清单及计划。2从严做好燃气具等源头风险隐患排查整治1.全面排查整治燃气
6、具、燃气泄漏报警器等燃气源头风险隐患,严禁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燃气具、燃气泄漏报警器和不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的燃气具。2022年10月市市场监管局各镇(街道)、各燃气企业2.严格依法对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产品的生产经营单位予以处罚,从源头上堵住不合格的燃气具、燃气泄漏报警器等产品进入使用环节。2022年10月3组织开展在建燃气工程风险隐患排查整治1.全面排查整治在建燃气工程风险隐患,重点排查整治未按规定将燃气管道工程纳入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未依法进行特种设备施工前告知和安装监督检验等问题。2022年10月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各镇(街道)、各燃气企业2.对在建市政燃气管道工程项目,要
7、严格对主要管材规范检验,按方案施工,验收合格后方可通气。2022年10月4聚焦违法违规行为强化执法刚性约束1.严厉打击燃气新建、改造等工程转包、违法分包、挂靠,不按施工方案施工,未验收合格即投入使用,不落实第三方施工期间专人监护规定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无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承揽燃气工程施工的,坚决予以处罚并清退。2022年12月市住建局各镇(街道)、各燃气企业2.严格燃气市场准入,全面整顿燃气经营市场秩序,对不符合条件的燃气经营企业要严格依法予以取缔或吊销经营许可、充装许可等资质证照,加快淘汰一批安全基础差、管理水平低的企业。2022年12月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3.强化燃气使用监管,督促燃气经营
8、单位和个人依法开展燃气安全检查,发现燃气用户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行为,由负有监管执法职责的部门责令改正,依法处罚。2022年12月市城安委会4.建设、综合行政执法、发展改革、自然资源、应急管理、市场监督管理、公安、商务等部门应建立健全燃气安全信息通报和执法协作机制。对执法中发现属于其他部门管辖的违法行为,应当及时通报有关部门;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及时查处。2022年12月5.全面摸排涉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和人工煤气等危化品经营企业,依法处理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和人工煤气等品种不作为工业原料销售或既作为工业原料又作为燃气销售行为。2022年12月市应急管理局各镇(街道)、各燃气企业6.严厉打击以不带储
9、存经营许可违规开展带储存经营燃气等行为。2022年12月5全面推进燃气泄漏报警器安装工作1.推进餐饮等行业使用燃气(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等)的非居民用户(包括带有经营性质的餐饮场所以及企业、机关单位食堂等)全部规范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2022年10月市城安委会各镇(街道)、各燃气企业2.鼓励居民用户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2022年12月3.燃气经营企业要将燃气泄漏报警器安装、使用情况纳入入户安检内容,禁止向不安全场所供气;主动摸清燃气用户燃气泄漏报警器安装底数,加强用气安全宣传和指导:发现拒不安装或关闭、破坏燃气泄漏报警器的非居民燃气用户,及时向负有监管执法职责的部门报告,依法查处。2022年10
10、月4.各相关行业监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督促使用燃气的餐饮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如农贸市场、商场、餐饮、学校、幼儿园、养老机构、医院、建筑工地、车站、酒店、旅游景区、工业企业等)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并保障其正常使用。发现上述生产经营单位存在违法行为的,及时向负有监管执法职责的部门移交,依法查处。2022年10月市城安委会6聚焦民生热点推进安全用气保障项目1.各镇(街道)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安全用气保障项目,以2022年10月底前完成安全用气保障项目为总体工作目标,结合辖区内燃气居民用户的数量,制定辖区内燃气安全用气保障项目工作计划,在燃气企业配合下进行燃气安全使用宣传、入户安检并更换燃气配件
11、。2022年10月市城安委会各镇(街道)、各燃气企业2.持续推广小餐饮用户瓶装燃气“五重防护”改造,通过瓶装燃气管道化、接口连接丝口化、检查漏气常态化、软管连接可靠化、报警切断自动化,消除燃气安全隐患源头。在2021年9月的基础上,持续推进着眼长远强化长效机制建设1增强城镇燃气数字化监管水平1.探索建立燃气泄漏监测数字化平台,加强对燃气场站、管网的日常监控,切实提升泄漏预警预防能力。2022年12月市城安委会各镇(街道)、各燃气企业2.加快推进以燃气安全为重点的城市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平台建设,不断优化风险评估模型,进一步提升行业安全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2022年12月2全力提升城镇燃气本质安全
12、水平1.制定完善城镇燃气发展规划,合理确定燃气设施数量和布局。2022年12月市城安委会各镇(街道)、各燃气企业2.推进燃气经营企业改革重组,形成一批规模大、实力强、标准化、规范化的企业。2022年12月3.提升管道燃气覆盖率,加大瓶装液化气市场“低、小、散”问题整治力度,重点开展2022年12月餐饮行业、城中村和老旧住宅区等重点场所“瓶改管”。3聚焦高质量发展推进瓶装燃气改革三年行动1.合理布局瓶装燃气储配站和供应站点,新建改建一批1、II类供应站,全面取消H1.类供应站。2022年12月市城安委会各镇(街道)、各燃气企业2.实施企业规模化改革,淘汰一批不合规的企业,整合一批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培育一批规模大、实力强、有担当的企业2024年12月3.构建以管道天然气为主、瓶装液化气为辅的用气格局,推进餐饮场所使用“瓶改管”2024年12月建立瓶装燃气服务统一标准,实现人员、车辆、气瓶标准化管理2022年12月推进瓶装燃气数字化建设,提升行业数字化管理水平2022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