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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教学质量综合检查制度学校确保教学质量,贯彻落实上级部门有关教学管理规范,切实做好各有关教学环节的管理,每学期由校长室组织进行学期初、学期中、学期末三周的教学质量检查周活动,通过教学秩序检查、听课、评课、教学进度检查;教案、备课笔记;作业、实验报告检查;学生评教等教学质量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一、开学前(期初)教学准备工作的检查(一)检查的主要内容1 .教师的备课情况及教学计划和校历、授课进度表、学生名单、教材、教学大纲、教研室工作计划等教学资料的准备情况;2 .课表执行情况(师生是否按课表准时上下课,是否严格维护课堂秩序);3 .教学设施、校园卫生、各类教室及相关设备的准备情况;4 .学生选课、补
2、考的准备情况;5 .教师出勤、学生报到注册、出勤情况等。(二)检查时间:开学前三天一一开学第一周。(三)参加人员:学校领导、相关处室、系部教学督导和系部学工助理。(四)检查方式:开学前检查采取实地察看、听取汇报的方式;开课运行情况采取巡查方式,并结合听课和查阅有关资料等方式进行。(五)检查安排及措施开学前各系部成立教学检查小组,检查本部门的教学准备工作。开学第一周,学校领导、相关处室、系部、教学督导和系部学工助理等组成教学秩序检查组,到各系部重点检查教师上课情况、学生到课情况、课堂纪律、教学场所环境及其它与教学相关的情况,并随机听课。二、期中教学检查(一)检查的主要内容1 .各类教学文件(教学
3、计划,教学大纲、授课进度表)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教学进度和内容是否符合授课计划;2 .教师教案、课堂教学、教学辅导、作业批改情况;3 .教材、课程标准(教学大纲)及教学参考资料、教具的配备及使用情况;4 .教学秩序以及停课、调课制度执行情况,检查有无随意停、调课,不按时上、下课等现象;5 .实验、实习(训)教学进行情况;6 .收集学生对教学工作及教师的意见;7 .检查学生的毕业实习,了解实习进度和实习基地建设情况,以及实习基地领导对学生的反映。(二)检查时间:第九周(三)参加人员:学校领导、相关处室、系部、教学督导和系部学工助理。(四)检查方式:学校领导、相关处室、系部、教学督导和系部学工助理
4、等组成教学秩序检查组,到各系部重点查阅教案、作业、听课等,进行期中教学检查,听取教师、学生对教学情况、后勤保障情况的意见以及检查执行教学规程的情况。(五)检查安排及措施:教学情况检查在各系部自查的基础上,学校集中检查,检查结束形成总结。总结中明确指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解决的办法和措施。并反馈到各系部。4.考试、实训课程具体操作如下:(1)艺术设计系专业主干课程的考试:艺术设计系的专业技能课有阶段课和长训课,阶段课的教学考核时间放在课程结束后一周内执行,长训课在每学期期末进行,具体要求为:a.艺术设计系列出阶段课教学考核时间安排表,报教务处备案。b.考核时同专业教研室教师和教学对象必须全部参加;
5、c.教学考核包括以下内容:任课老师阐述本课程的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以及对学生的总体评价;同行教师对每个学生的作品打分;学生填写教学满意度调查表。d.专业教研室主任、教务秘书计算学生成绩,系部分管领导审核;e.任课教师根据终评成绩进行教学分析,成绩报系部和教务处存档;f.专业教研室召开专题教学考核分析会。(2)艺术表演系专业主干课程的考试:艺术表演系根据不同专业不同课程的性质、特点和要求,考核方式分阶段考试和汇报演出两种形式。声乐、器乐专业的主修课、副修课,舞蹈专业的基训1(含国标舞专业)、民间舞、毯技、国标舞,主持与播音专业的主干课程都属于阶段考试的范畴,每学期期中、期末考核两次。中国
6、舞和国标舞专业的剧目课、声乐专业的合唱课和剧目课、器乐专业的合奏课和剧目课以及声乐、器乐专业的优秀学生(声乐独立每周一课时,器乐独立每周两课时)在学期结束前一周进行教学汇报演出,汇报的内容不得与考试内容相同。具体步骤为:a.考试前一周艺术表演系将考试方案报教务处;b.教研室制订评分标准,考试时同教研室教师全程参加并认真打分;c.考试组织以任教老师为顺序,同一个老师的学生集中考,学生可以现场观摩;出声乐、器乐打分表每个学生一张,每个教师一套,内含学生情况分析、教学策略、教学内容和教学思路和存在问题等内容;e.舞蹈、播音专业以班级为单位组织,考试时发号牌,按学号打分。f教学秘书和教研室主任负责计算
7、最后得分,专业教研室召开专题考试分析会,成绩和会议材料报系部和教务处存档。(3)公共基础课和专业理论课的考试:a.开学前学科组统一进度,确定期中考试和期末考试的命题范围;b.考试前两周,由教务处根据命题范围安排相关人员出卷,原则上从校外聘请,出卷按照基础知识60%、能力拓展40%的比例命题;c.考试前一周教务处组织专业人员进行试卷印制和密封工作;d.考场以年级为单位同步安排考试科目,实行单人单桌制;e.考试结束后教务处组织人员统一封卷,公共基础部流水线阅卷;f.任课教师负责登记分数,并以班级为单位作出成绩分析表;g教务处做出学校各班成绩分析总表,并报校行政;h.公共基础部召开考试分析会。三、期
8、末教学检查(一)检查的内容期终考试准备情况:各系部的考前课堂教学情况,试题规范、题量和试题内容,考试安排,考试(或考查)过程、阅卷和成绩评定、考试分析。本学期全面教学检查:各年级、专业的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完成情况,一学期以来的教学秩序、教学文件、教研室活动记录、教师授课进度和备课(教案)情况及相关材料,实训课开出率及实训室开放情况和实习、技能训练等,各系部、教研室学期教学工作总结。下学期教学部署情况:下学期教学安排、教材征订、教学任务落实等情况。(二)检查的时间第十九到二十周完成。()参加人员学校领导、相关处室、系部、教学督导和系部学工助理。(四)检查方式教学检查采取巡查考场和阅卷现场、召开汇报会、查阅各教研室总结材料等方式,以系部自查与教务处抽查的方式进行,以各系部自查为主。(五)检查安排及措施学期结束时,各系部要分析教学检查情况,汇总教学检查所出现的问题,提出教学工作改进意见和措施;各教研室也要把教学检查工作列入教研室工作总结的重要内容;各系部及教研室将总结情况报教务处、教学督导室进行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