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征收决定书.docx

上传人:王** 文档编号:843367 上传时间:2024-01-23 格式:DOCX 页数:1 大小:14.03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房屋征收决定书.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页
亲,该文档总共1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房屋征收决定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房屋征收决定书.docx(1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房屋征收决定书江汉房征决字(2019)第1号汉正天街63、64、67号地块旧城改建项目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湖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380号)、武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武汉市人民政府令第234号公布,武汉市人民政府令第275号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已办理完成项目房屋征收前期手续,江汉区城区改造更新局向江汉区人民政府提出该项目予以征收意见。经江汉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汉正天街63、64、67号地块旧城改建项目范围内的房屋实施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并下达江汉房征决字(2019)第1号房屋征收决定。本决定需征

2、收下列范围房屋:63、64号地块北至民权路、南临大董家巷,西至花楼街,东至大兴路;67号地块北面与65、66号地块相邻,南至大兴路,西至统一街,东临武汉警备区大兴路干休所(详见汉正天街63、64、67号地块旧城改建项目房屋征收红线图)。签订房屋征收协议期限为自评估结果公示之日起6个月内。按照国务院、省、市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凡在房屋征收范围内被征收的单位和个人,均应持有关房屋产权证件、租赁证件、营业执照、户口等在规定的签订房屋征收协议期限内与征收人办理房屋征收有关手续。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对本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本决定公布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向武汉市人民政府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本决定公布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政府2019年8月23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往来文书

copyright@ 2008-2023 yzwku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2022001189号-2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