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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幼保健院关于对“四大部”科室人员岗位调整的通知各科室:为更好地推进四大部改革,优化干部管理队伍结构。适应全市人民群众妇幼健康需求,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与规范化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卫妇幼2015)54号)、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各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业务部门设置指南的通知(国卫妇幼2015)59号)、国家卫计委关于印发妇幼保健院专科建设和管理指南(试行)的通知(国卫妇幼妇卫便函(2016)113号)和文件精神,按照配置合理、人岗相宜的原则,经过院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对部分科室人员岗位进行调整,具体如下:一、孕产保健部人员岗位调整:1.*任孕产保健部主任、不再担任妇女保健部主任2 .*任孕产群体保健科主任不再担任妇女群体保健科主任3 .*任婚前保健科主任,兼任孕前保健科主任4 .*任孕期保健科主任,不再担任孕产保健部主任。5 .张蕊任医学遗传与产前筛查科主任二、妇女保健部人员岗位调整:1.*任妇女保健部主任2. *任妇女群体保健科主任3. *任中医妇科主任*市妇幼保健院2023年12月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