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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徽省公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安徽省公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人力资源管理,规范用人制度,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的基本原则:坚持权利与义务相统一、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原则;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第三条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的基本目标: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完善人力资源管控模式。通过对人力资源的有效管理和开发,不断优化人才结构,提升员工素质,为公司的发展提供合格的人力资源。优化人才成长环境,促进员工的全面发展。第四条公司凡涉及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均依照本办法执行
2、。第二章员工招聘与录用第五条公司招聘员工的范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有一定工作经验的社会人才等。第六条公司招聘员工的基本条件:符合岗位说明书要求的学历、知识技能等任职资格条件,认同公司的企业文化,身心健康,具备较强的学习能力、适应能力和沟通能力,德才兼备。第七条拟定招聘计划。公司每年10月上旬根据本年度人力资源状况及下一年度生产经营需要编制人才需求计划,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通过、总经理签字后报集团公司审批实施。招聘计划应包括招聘岗位及条件、招聘人员数量、招聘时间安排、采用的招聘方式等内容。所属各单位、部门、项目部因人员变动、岗位空缺或工作需要,需聘用工作人员,由所属各单位、部门、项目
3、部提出申请,明确所需人数、聘用人员条件,经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组织实施。第八条公司在招聘员工时,应如实告知员工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员工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公司有权了解员工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员工应当如实填写相关表格,提供身份证、毕业证等真实证件。第九条公司招聘员工,不得要求员工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员工收取财物,不得扣押员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证件,因工作需要,员工相关专业证书可以由公司集中保管。第十条员工应聘时,在其他单位从业过的,应提供与该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及其它相关证明文件。第十一条招聘流程。公
4、司按照安徽建工集团员工招聘暂行规定发布招聘信息、进行资格初审,根据岗位需要对应聘者进行笔试、面试和考核,对录用结果按要求进行公示后上报审批,对通过审批录用的新员工进行入职前培训并办理相关入职手续。对通过资格初审的高校毕业生由人力资源部会同公司领导或招聘专业相关部门负责人一起进行面试,通过面试最终确定招聘学生,与他们签订就业协议。高校毕业生毕业后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十二条对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的各类高端人才、特殊人才、紧缺人才,人力资源部可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力资源部会同公司领导或招聘专业相关部门负责人、分子公司负责人一起对应聘人员面试后进行3个月的试用,试用期满后,试用人员填写拟聘用人员考核
5、表,由所在单位、项目部对其进行试用期考核,考核合格的报公司总经理同意后签订劳动合同进行正式聘用。社会有工作经验人员聘用后签订以项目工期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所属各单位、项目部也可向公司人力资源部推荐相关专业技术类人才。此类人才经项目部申请、由分子公司向公司人力资源部提供推荐报告,报公司总经理同意后进行试用。推荐人对被推荐人的工作表现负责。第十三条公司与新员工按劳动合同期限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第十四条在劳动合同期内,各级管理人员实行聘期制。公司中层管理人员的选拔任用按照公司中层管理人员管理暂行规定执行。公司后备人才的选拔、培养按照公司后备人才选拔、培养管理暂行办法执行。公司机关一般人
6、员及项目部人员根据公司岗位说明书规定的任职条件竞聘或选聘上岗。第十五条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评聘,坚持“评聘公开、评聘分离”的原则,择优聘用。第三章劳动关系管理第十六条公司依据单位实际情况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员工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公司在制定劳动规章制度时坚持民主、公正、可操作性、奖惩相当、劳动合同与规章制度不得冲突原则。第十七条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员工培训等劳动权利,同时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第十八条公司负有按时足额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劳动安全卫生条件、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
7、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第十九条公司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直接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劳动纪律等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需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公司职代会讨论通过的规章制度或重大事项决定应进行公示或者告知员工。第二十条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定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凡在公司工作的员工都必须按规定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员工不签定劳动合同的,双方不建立劳动关系,各单位和项目部不得用工。新员工上岗工作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
8、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第二十一条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劳动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由员工本人与公司签订。员工在劳动合同、员工送达地址确认书中填写的家庭住址应准确有效,作为员工指定的联系地址接受公司各类通知等用,如有变更应及时告知公司人力资源部,员工的联系地址如有变动未及时告知公司人力资源部后果自负。公司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是公司信息化工作平台,公司所有在岗员工在公司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均有本人使用的唯一工作账号,必须本人亲自使用,不得转借他人使用。员工使用本人工作账号操作各类工作流程、发送接收各类信息,本人工作账号发生的所有操作确认均由本人负责。员工的
9、公司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工作邮箱应及时查看。第二十二条劳动合同期满续订。员工合同到期,公司对其进行考核,对需要留用的员工在合同到期前十日发出续订劳动合同通知书,同意续订的员工,应按通知书约定的续订日期与公司续签劳动合同;员工在收到通知书后五日内不作明确表示的,视为不愿意续订劳动合同,双方自合同终止之日起五日内办理终止劳动关系手续。第二十三条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应当依法进行。第二十四条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员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公司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的,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解除或终止
10、劳动关系的员工应当先办理工作交接,移交公司的财物及有关资料,有缺失、损坏的应进行赔偿。公司需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后七个工作日内支付完毕,经济补偿标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执行。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时,公司向员工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为员工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转移手续,员工应当提交转移档案所需的户籍材料等相关资料,配合公司完成档案转移工作。第二十五条集体合同。公司与员工经过平等协商,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订立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代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并报劳动行政部门备案。第二十六条劳务派遣。公司因工作需要,可在
11、一些临时性、替代性与辅助性的工作岗位上使用劳务派遣人员。公司应当与具有劳务派遣资质的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签订前应对劳务派遣单位的风险承受度、服务能力、信誉与资金能力等做综合的评定,按照“责权明晰”的原则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内容应合法,性质明确,利用约定条款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若劳务派遣工作中接触到公司的商业秘密,应签订保密协议,保密协议应由公司、派遣人员和派遣单位三方共同签订。被派遣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情形之一的,公司可将派遣人员退回劳务派遣单位。为提高派遣人员工作积极性和对单位的忠诚度,劳务派遣人员表现优秀者,公司可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第二十七条非全日制用工。公司因工作需要
12、,可在部分岗位采用非全日制用工形式。第二十八条公司按照国家规定向符合因劳动合同终止、解除领取经济补偿金条件的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员工因工作正常调动、自动离职(包括考入高校脱产学习)、辞职或因过错性原因被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的不享受任何经济补偿。第二十九条公司依法成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企业代表、企业工会代表组成,其办事机构设于公司工会,设主任一名由工会代表担任,负责调解公司与员工之间的劳动争议。员工与公司产生劳动争议,先向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或一方对调解结果不满意,公司与员工均可通过劳动仲裁等其它法律途径解决劳动争议。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应本着“务实灵活
13、、着重调解、及时处理”的原则,依法处理劳动争议,维护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劳动争议的处理范围:1.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2.因劳动报酬、工作时间、福利待遇、工伤待遇、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3.因公司的处理决定发生的争议;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三十条项目部直接聘用临时用工。新成立项目部根据工期和规模确定项目直接聘用临时用工合理人数,由项目部自主招聘后以项目部名义签订以本项目工期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并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项目部结束后,所有直接聘用临时用工应及时予以解聘。对于已在公司工作超过一个项目周期的临时用工,项目部认为表现优秀需要继续聘用的,向公司
14、人力资源部提交申请,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同意后,公司以劳务派遣形式聘用。第四章劳动纪律第三十一条公司通过制定劳动纪律,维护正常的生产和工作秩序,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促进企业发展。公司劳动纪律包括考勤纪律、组织纪律和岗位纪律。第三十二条考勤纪律1 .员工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并按规定进行考勤。2 .员工在工作时间有事应按规定向单位请假,不得无故旷Xo3 .未履行请假、续假、补假手续而擅自不到岗者,涂改、骗取、伪造休假、医疗证明的,均视为旷工。考勤记录为员工出勤的证据,应当由所属各单位、部门、项目部负责人、考勤员签名确认。所属各单位、部门、项目部应当妥善保管,不得涂改、毁损、丢失。公司综
15、合管理信息系统中上传的各单位、项目部考勤表作为员工出勤的证据,与纸质考勤表具有相同法律效力。第三十三条组织纪律1 .员工在生产劳动或工作过程中应服从指挥。2 .员工应服从单位正常工作调动。3 .员工不得擅自处理非职权范围内的工作。4 .员工应当自觉维护公司利益,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员工有问题反映应通过正常程序和途径,不得无理取闹影响正常工作秩序。5 .员工应当自觉维护公司的团结和稳定,不得挑拨是非,影响团结,损害他人名誉;不得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告、伪证而制造事端。6 .员工不得以任何理由侵占公司财物。7 .员工发现违法违纪行为、危害公司利益行为,应及时向公司汇报。8 .员工不得泄露、出卖公司
16、的经济情报,以及利用公司技术、信息资料谋取私利。9 .员工应自觉维护企业形象,在任何时间、任何场合不允许有影响企业形象的行为和语言。10 .员工非经批准不得以单位(项目部)名义对外赊账、担保、签订任何协议、证明文件等。11 .员工不得组织、参与赌博等违法活动。12 .员工取得的各类职业(执业)资格、职称证书等必须在本公司注册、使用。凡在建筑业信息公开相关平台查询到注册在其他单位的人员证书必须及时转注本公司。第三十四条岗位纪律1.员工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本岗位的工作任务。2 .员工在工作时间内不得随意离岗,不得在工作岗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3 .员工应爱护公司财物,未经授权或批准,不得私自动用任何生产设施、机械设备、仪器及其他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