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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唐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章程(征求意见稿)序言唐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前身为唐山陶瓷公司职工大学(1975年成立)和唐山陶瓷公司技工学校(1980年成立)。1994年,唐山陶瓷技校、唐山陶瓷职工大学、唐山陶瓷公司党校三校组合,实行一体化管理。2001年经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升格为唐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校2010年建成河北省示范高职院校,2014年建成国家优秀骨干高职院校,同年搬迁到唐山曹妃甸生态城新校园。2019年成为国家优质校,2023年成为国家“双高计划”院校。学校是以工科为主体、管理和艺术为两翼的综合性高等职业学校,在发展过程中,培育了“负重奋进,执着创新”的学校精神,形成了“产教融合,校企合
2、作;面向区域,开放办学”的办学特色。唐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培养环渤海新型工业化基地建设需要的,具有在企业生产技术实践中解决复杂问题能力和终身学习能力的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推进依法办学,自主办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以及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等法律和规章,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中文名称:唐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简称“唐工院二英文名称:TangshanPolytechnicCollege,简称“TPC”o第三条学校注册地址为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新城渤海大道25号。第四条学校为独立事业单位法人,依法享有
3、民事权利,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学校由唐山市人民政府举办,依法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管理和监督。第五条学校坚持专业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兴校、依法治校。第六条学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紧扣环渤海新型工业化基地建设和京津冀协同发展“两大主题”,服务区域经济发展和学生终身职业发展“两种需求”,坚持“植根曹妃甸、服务新唐山,面向京津冀、辐射环渤海”的区域定位,实施高等职业教育,不断提升内部治理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构建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基地。第七条学校分立、合并或终止时,须经唐山市人民政府同意,报省人民政府审核批准。第二章
4、学校功能与教育形式第八条学校培养生产、建设、服务和管理一线所需要的,具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高尚职业道德和综合职业能力的,高度创新精神和复杂问题解决能力的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第九条学校坚持以学生终生职业发展为导向,以人才培养工作为中心,开展教学、科研、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活动。第十条学校的基本教育形式是全日制专科高等职业教育。其他教育形式为非全日制继续教育。学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控制在15000人左右。第十一条学校实施集团化办学模式,推行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校企合作形式包括合作建设实践教学基地、合作技术研发、合作开发课程、合作举办职业院校等。学校积极开展国际合作办学
5、,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现代技术技能人才。第十二条学校建立专业和课程动态调整机制,依据区域产业发展规划确定专业结构和专业规模,依据企业技术发展规划确定课程设置。学校教学时间组织基本形式为每学年两个学期。根据需要部分专业可实行多学期组织形式。第十三条学校推行“1+X”证书制度。学生学完学校规定课程,经考核合格,颁发毕业证书;经考核合格,由相关机构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第三章内部治理结构第十四条学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学校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和实际工作需要设置职能部门、教学科研部门、教辅机构和直属机构,决定其职能或职权职责。第十五条学校党委承担管党治党、办学治校主体责任,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
6、、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主要职责是:(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依法治校,依靠全校师生员工推动学校科学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二)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业务知识和科学、历史、文化、法律等各方面知识;(三)领导制定学校发展战略,审议确定学校基本管理制度,讨论决定学校改革发展稳定以及教学、科研、行政管理中的重大事项;(
7、四)讨论决定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负责人的人选。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五)按照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学校党组织建设。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发挥学校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六)履行学校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领导、支持内设纪检组织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接受同级纪检组织和上级纪委监委及其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七)领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师生员工头脑,在师生员工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牢掌握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
8、权、话语权,维护学校安全稳定,促进和谐校园建设;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发挥文化育人作用,培育良好校风学风教风师风;(八)领导学校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九)领导统一战线工作,对学校内民主党派的基层组织实行政治领导,支持其依照各自的章程开展活动,支持无党派人士等统一战线成员参加统一战线相关活动,发挥积极作用。加强党外知识分子工作和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加强民族和宗教工作,深入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坚决防范和抵御各类非法传教、渗透活动。第十六条学校党委会主要对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和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及党的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事项作出决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推荐、
9、提名、决定任免干部。党委会会议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第十七条中国共产党唐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学校的党内监督机构,在学校党委和上级纪委的领导下,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及学校重大决策的执行情况,保障和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健康发展。第十八条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在学校党委领导下全面负责本校的教学、科学技术研究和其他行政管理工作,行使下列职权:(一)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发展规划、基本管理制度、重要行政规章制度、重大教学科研改革措施、重要办学资源配置方案,组织制定和实施具体规章制度、年度工作计划;(二)组织拟订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专业设置及调整方案;按照国家法律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
10、关规定,推荐副校长人选,任免内部组织机构的负责人;(三)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人才发展规划、重要人才政策和重大人才工程计划,负责教师队伍建设,依据有关规定聘任与解聘教师以及内部其他工作人员;(四)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重大基本建设、年度经费预算等方案,保护和管理校产,维护学校的合法权益;(五)组织开展教学活动和科学研究,创新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机制,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培育工匠文化,传承和积累技术技能,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六)组织开展思想品德教育,负责学生学籍管理并实施奖励或处分,开展招生和就业工作;(七)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和后勤保障工作;(八)组织开展学校对外交流与合作,依法代表学校与各级政府、社会各界
11、和境外机构等签署合作协议,接受社会捐赠;(九)组织处理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有关行政工作的提案,支持学校各级党组织、民主党派基层组织、群众组织和学术组织开展工作;(十)履行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学校设副校长若干名,协助校长分管相应工作。第十九条校长办公会是学校行政议事决策机构,主要研究提出拟由党委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方案,具体部署落实党委决议的有关措施,研究处理教学、科研、行政、学生等管理工作。第二十条党委会和校长办公会讨论决定学校重大问题,应在调查研究基础上提出建议方案,经领导班子成员沟通酝酿且无重大分歧后提交会议讨论决定。对干部任免建议方案,在提交党委会讨
12、论决定前,应在党委书记、校长、分管组织工作的副书记、纪委书记等范围内进行充分酝酿。第二十一条学校理事会是学校设立的监督、指导、咨询和评价机构。根据需要,建立企业咨询专家委员会、教学指导委员会、专业建设工作委员会、学徒制委员会、校企一体管理委员会、中高职衔接工作委员会等分支结构。主要职责:(一)审议学校事业发展规划;(二)审议学校重大改革措施;(三)审定重点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四)审议师资队伍建设专项规划;(五)审议专业建设专项规划;(六)审议校园建设专项规划;(七)审议重点专业中、高、本衔接方案;(八)审议年度预算方案;(九)对各专业建设委员会的重点工作提供咨询指导;(十)其它重大办学事项。第
13、二十二条学校学术委员会是学校学术决策、咨询、评议、评审的最高学术组织。学术委员会由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15名成员组成,其中不担任学校及职能部门党政领导职务、院、二级学院、主要负责人的教授不少于8名,担任学校(二级学院、部、所、中心)主要负责人的委员不超过4名,具有学校(含职能部门)党政行政职务的兼任教授不超过3名。学校学术委员会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主要职责:(一)审议专业设置方案;(二)审议重大科学技术研究计划方案;(三)审议重大教学改革方案;(四)评定教学、科学技术研究成果等有关学术事项;(五)决定学校教师聘任的学术标准;(六)受理学术争议;(七)审议学校(二级学院、部、中心)学术委员会
14、设置方案;(八)处理其他相关事宜。第二十三条学校(二级学院、部、中心)教授超过10名,可以成立9名成员组成的院(二级学院、部、中心)学术委员会。根据校学术委员会授权和相关章程开展工作,接受校学术委员会指导和监督。第二十四条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全体教职工在党委领导下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的重要形式,根据相关章程开展活动。学校尊重和支持教职工代表大会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落实教职工代表大会有关决议和提案。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一)讨论修改学校章程;(二)听取校长工作报告,讨论学校的办学指导思想、发展与建设规划、年度工作计划、重大改革方案、财务预决算、教职工队伍建设等重大问题,并
15、提出意见和建议;(三)讨论和通过学校提出的教职工定编定岗、聘任、奖惩、分配、津贴发放的原则、办法以及与教职工合法权益和切身利益有关的重要规章制度;(四)讨论和决定教职工福利费管理、使用的原则和办法,以及其它有关教职工生活福利的事项;(五)评议和监督学校各级领导干部,参与中层干部竞聘考核测评等工作,必要时可以建议校党委或上级部门予以嘉奖、晋升或处分、免职。第二十五条根据人才培养和专业建设需要,按照“内聚性强,耦合性弱”的原则,设置学校、二级学院、部、中心等教学科研机构。学校(二级学院、部、中心)是人才培养、科学技术研究、专业建设、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和国际交流的组织实施单位,在学校授权范围内实行自
16、主管理。学校(二级学院、部、中心)的设立、变更或者撤销由校长提议,报党委会审议决定。第二十六条二级学院、部、中心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经学校党委批准,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负责组织落实学校党委决定,支持本部门行政负责人的工作。第二十七条根据学校发展需要,设立必要的研究所(应用技术研发中心)、重点实验室等科研机构,并根据学校规定设立科研机构内部管理和学术机构,承担相应的科学技术研究、人才培养(实习)、社会服务和国际交流等任务。第二十八条学校工会是学校党委和上级工会组织领导下的教职工自愿参加的群众组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开展工作,履行工会职责。第二十九条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