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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叉车的界定说明近期在检查过程中发现部分企业对于叉车的是认定存在误区,导致企业可能存在违法的风险,再次进行说明。误区1:只有柴油叉车才需要办理使用登记,电动叉车不用;误区2:只有有驾驶室的、有四个轮子的叉车才需要办理使用登记。叉车是一个宽泛的概念,包含很多细分,就比如我们买的私家车,统称机动车,但是又细分SUV、轿车、MPV等等车型,叉车也是一样,根据设备技术的发展,叉车细分为平衡重式叉车、堆垛车、前移式叉车、堆高车等等,因此不能简单的因为设备名字不叫叉车或者动力形式、轮胎个数不同就判断其不属于叉车的一种,同时也不能因为操作人员是坐在车上还是跟随行走就判断其不是特种设备。在TSG81-202
2、2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中对于叉车的定义“叉车是指由司机直接控制或遥控,通过门架和货叉将载荷起升到一定高度进行作业的自行式车辆”,这其中有四个重要的概念1、有人操作;2、有门架;3、有货叉;4、有自行动力(即货叉升降和车辆前进后退都靠车辆自身动力)。因此只要符合上述的四项指标,就是叉车,就需要办理使用登记,进行定期检验,驾驶人员需要持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属于特种设备的叉车如果买回来没有经过首次检验就使用,属于使用未经检验的特种设备,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法84条的规定将处330万的罚款!请企业务必谨慎!那么叉车买回来需要什么流程?1、去特检所申请首次检验;2、拿到检验报告后于一网通
3、办办理使用登记证。下图就是检查过程中碰到的一台车辆,其符合上述的四项指标,所以其属于叉车的一种,需要办理使用等记。有门架有控制手柄, 需要人员操作自带动力,即 货叉起升,车 辆前进后退均 靠自身动力而 非人力有货叉那么下图的车辆是叉车吗?这种不是特种设备,虽然有货叉,有操纵手柄,也有自行动力,但没有门架。这种也不是特种设备,虽然有货叉,有门架,有操作手柄,虽然货叉升降为设备自带动力,但是车辆前后移动需要人力拉动,因此不符合要求。那么现在非常流行的AGV叉车,即机器人叉车是特种设备吗?如果是纯自动操作,不属于特种设备,因为其不具备有人操作的特征,但是有部分AGV叉车,其既可以全自动运行,也可以人工驾驶操作,那么这类设备认属于特种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