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合一场所一户一档检查表.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三合一场所一户一档检查表.docx(1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经开区“三合一”场所检查表办事处(街道)村(社区)单位名称负责人姓名检查人详细地址序检查内容存在问题1生产、经营、储存场所与住宿区之间必须采用实体墙分隔,且没有任何的门、窗、孔、洞。住宿区域设置独立的安全疏散通道。2居住场所不得使用泡沫夹芯板等易燃可燃材料,与生产、经营、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严禁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3合用场所不得设置在违法建筑中,居室门窗严禁设置难于向外开启的金属栅栏或影响逃生救援的障碍物。4人均承租建筑面积不得低于12平方米,每个居室人均使用面积不得少于4平方米、居住的人数不得超过2人(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关系的除外5电气线路严禁私接乱拉,电线应采用阻燃材料穿管保护。
2、电动自行车一律不得在室内公共空间停放、充电。6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必须保持畅通,并设置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标志;每个居室应在外墙设置窗户,规格应满足高度不低于1米、宽度不低于0.8米的要求;二层居室必须设置固定在墙体上的逃生绳,三层及三层以上的每个居室必须设置固定在墙体上的逃生软梯。7居室达到5间以上或者居住10人以上的,必须安装电气线路火灾报警系统。8经营区域、生产区域、储存区域、居住区域、疏散通道应安装独立式烟感火灾探测报警器,并配备3公斤以上ABC干粉灭火器。每个居室应配备防烟面罩(每人1个)、报警哨、手电筒等装备。9厨房应独立设置,并与其他区域采用实体墙分隔,厨房以外的区域不得使用明火,居室内不得使用钢瓶液化气、煤油和酒精等燃料的灶具(炊具)。10出租人、承租人在租赁合同中明确双方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出租人是出租房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承租人应严格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应当自行或者通知出租人消除。居住人数超过10人的群租房应明确一名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