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行政处罚裁量基准.docx

上传人:王** 文档编号:836190 上传时间:2024-01-23 格式:DOCX 页数:6 大小:33.62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天津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行政处罚裁量基准.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天津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行政处罚裁量基准.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天津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行政处罚裁量基准.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天津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行政处罚裁量基准.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天津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行政处罚裁量基准.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天津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行政处罚裁量基准.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6页
亲,该文档总共6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天津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行政处罚裁量基准.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天津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行政处罚裁量基准.docx(6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天津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行政处罚裁量基准1违法行为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而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危害发生,或者未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及时报告法定依据天津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笫五十一条经营者违反本条例第九条规定,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而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危害发生,或者未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及时报告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天津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九条经营者发现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可能造成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危害的缺陷,应当立即停止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并通知有关消费者,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危害的发生或者扩大,同时向市场监督管理

2、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对已经售出的商品,应当采取召回措施。裁量阶次具体标准从轻处1万元以上3.7万元以下罚款。一般处3.7万元以上7.3万元以下罚款。从重处7.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裁量因素从轻情形:1 .商品或者服务有1项缺陷的;2 .未造成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受损的;3 .社会影响轻微。从重情形:1 .商品或者服务有3项以上缺陷的;2 .造成严重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事故的;3 .造成群体性事件,或在国内外被广泛报道造成恶劣影响。备注2违法行为经营者提供少数民族使用的特殊商品或者服务不尊重少数民淡的风俗习惯造成严重社会影响法定依据天津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五十二条经营者违反本条例第十

3、条规定,不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天津市消赛者权益保护条例第十条经营者提供少数民族使用的特殊商品或者服务,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裁量阶次具体标准从轻处1万元以上2.2万元以下罚款。一般处2.2万元以上3.8万元以下罚款。从重处3.8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裁量因素从轻情形:1.商品或旅务不尊重1条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1.1 项商品或服务不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3 .违法行为持续时间不足3个月的;4 .货值金额或服务费用不足五千元的;5 .商品尚未销售的,或服务尚未提供的;

4、已销售或已提供,但追回全部的;6 .社会影响轻微。从重情形:1 .商品或服务不尊重3条以上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2 .3项以上商品或服务不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3 .违法行为持续时间6个月以上;4 .货值金额或服务费用在一万元以上的;5 .已销售或已提供,但拒不追回的;6 .造成群体性事件,或在国内外被广泛报道造成恶劣影响。备注违法行为经营者向未成年人提供不适宜的商品或者服务,给未成年人造成损害法定依据天津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五十三条经营者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向未成年人提供不适宜的商品或者服务,给未成年人造成损害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

5、下罚款。天津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笫十一条经营者向未成年人提供商品和服务,应当符合其年龄、智力特点和特殊需要。不适宜未成年人消费的商品和服务,或者在彳适宜未成年人消费的时间,经营者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或者开放。3裁量阶次具体标准从轻处1万元以上2.2万元以下罚款。一般处2.2万元以上3.8万元以下罚款。从重处3.8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裁量因素从轻情形:1 .商品或服务有1项不适宜未成年人的;2 .违法行为持续时间不足3个月的;3 .货值金额或服务费用不足五千元的;4 .给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等造成轻微损害的;5 .已销售或已提供,但追回全部的;6 .社会影响轻微。从重情形:1 .商品或服务有3项以

6、上不适宜未成年人的;2 .违法行为持续时间6个月以上;3 .货值金额或服务费用在一万元以上的;4 .给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等造成严重损害的;5 .已销售或已提供,但拒不追回的;6 .造成群体性事件,或在国内外被广泛报道造成恶劣影响。备注4违法行为经营者违反天津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笫十三条规定,消费者要求退还货款或者服务费用,经营者拒不退还法定依据天津市消定,消费者;市场监督管孑天津市消,者接受服务,售商品或者F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笫五十四条经营者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到求退还货款或者服务费用的,经营者应当退还;拒不退还的,由里部门或者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退还,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前者权益保护条例笫十三条

7、经营者不得强迫消费者购买商品或不得强迫消费者接受附加的不合理条件,不得违背消费者意愿搭艮务。裁量阶次具体标准从轻处3000元以下罚款。一般处3000元以上7000元以下罚款。从重处7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裁量因素从轻情形:1 .违背消赛者意愿程度较小的;2 .货值金额或服务费用不足两千元的;3 .社会影响轻微。从重情形:1 .违背消费者意愿程度较重的;2 .货值金额或服务费用在五千元以上的;3 .造成群体性事件,或在国内外被广泛报道造成恶劣影响。备注5违法行为经营者违反天津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笫十六条规定,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使用合同格式条款后仍拒不停止使用法定

8、依据天津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笫五十五条经营者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使用合同格式条款;拒不停止使用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天津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笫十六条经营者拟订合同格式条款,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对与消赛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经营者应当事先向消费者提示并予以说明。经营者不得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加重消费者责任、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合同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消费者认为经营者提供的合同格式条款作出前款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的,有权拒绝使用该合

9、同格式条款。符合合同要约条件的商业广告、通知、声明、店堂告示,属于合同格式条款。裁量阶次具体标准不予处罚责令停止使用。从轻拒不停止使用的,处1万元以上2.2万元以下罚款。一般拒不停止使用的,处2.2万元以上3.8万元以下罚款。从重拒不停止使用的,处3.8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裁量因素不予处罚情形:经责令后停止使用的。从轻情形:1 .责令停止使用后,仍使用格式条款与消费者订立合同不足5份的;2 .社会影响轻微。从重情形:1 .责令停止使用后,仍使用格式条款与消费者订立合同10份以上的;2 .造成群体性事件,或在国内外被广泛报道造成恶劣影响。备注6违法行为经营者提供虚假的中介服务信息法定依据天津

10、市消4(六)项至第(理部门责令t以上十万元L天津市消4欺诈消费者:(六)提然者权益保护条例笫五十六条经营者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十)项规定,欺诈消费者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有关行政管攵正,并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一万元乂下罚款。良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二十九条笫六项禁止经营者采取下列手段共虚假的中介服务信息。裁量阶次具体标准从轻处100o元以上3700元以下罚款。一般处3700元以上7300元以下罚款。从重处7300元以上IOoOo元以下罚款。裁量因素从轻情形:1 .提供虚假的中介服务信息不足10条的;2 .以虚假的中介服务信息吸引客户不足10人的;3 .违法行为持续时间

11、不足3个月的;4 .服务费用不足2000元的;5 .社会影响轻微。从重情形:1 .提供虚假的中介服务信息50条以上的;2 .以虚假的中介服务信息吸引客户50人以上的;3 .违法行为持续时间6年以上;4 .服务费用5000元以上的;5 .造成群体性事件,或在国内外被广泛报道造成恶劣影响。备注情节严重的,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7违法行为经营者设置虚假的或者改变真实的商品生产日期、有效期、保质期法定依据天津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笫五十六条经营者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六)项至第(十)项规定,欺诈消费者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

12、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天津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二十九条笫七项禁止经营者采取下列手段欺诈消费者:(七)设置虚假的或者改变真实的商品生产日期、有效期、保质期。裁量阶次具体标准从轻处100o元以上3700元以下罚款。一般处3700元以上7300元以下罚款。从重处7300元以上100oo元以下罚款。裁量因素从轻情形:1 .违法行为持续时间不足6个月的;2 .商品尚未销售的或已销售,追回全部的;3 .货值金额不足IoOO元的;4 .未造成危害后果或能主动减轻危害后果的;5 .社会影响轻微。从重情形:1 .违法行为持续时间2年以上;2 .已销售,但拒不追回的;3 .货值金额2000元以上的;4

13、.造成群体性事件,或在国内外被广泛报道造成恶劣影响。备注情节严重的,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8违法行为经营者故意损坏或者更换不需要更换的零配件法定依据天津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笫五十六条经营者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六)项至第(十)项规定,欺诈消费者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天津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二十九条第八项禁止经营者采取下列手段欺诈消费者:(八)故意损坏或者更换不需要更换的零配件。裁量阶次具体标准从轻处1000元以上3700元以下罚款。一般处3700元以上7300元以下罚款。从重处73

14、00元以上100OO元以下罚款。裁量因素从轻情形:1.涉及零配件1件的;2 .违法所得不足100O元的;3 .未造成危害后果或能主动减轻危害后果的;4 .社会影响轻微。从重情形:1 .涉及零配件3件以上的;2 .违法所得2000元以上的;3 .造成群体性事件,或在国内外被广泛报道造成恶劣影响。备注情节严重的,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9违法行为被退回的商品经过翻新、修理后再销售时,经营者隐瞒翻新、修理的情况法定依据天津市消赛者权益保护条例笫五十六条经营者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六)项至第(十)项规定,欺诈消费者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天津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九项禁止经营者采取下列手段欺诈消费者:(九)被退回的商品经过翻新、修理后再销售时,隐瞒翻新、修理的情况。裁量阶次具体标准从轻处1000元以上3700元以下罚款。一般处3700元以上7300元以下罚款。从重处7300元以上100OO元以下罚款。裁量因素从轻情形:1 .违法行为持续时间不足6个月的;2 .翻新、修理对商品实际使用性能无影响或影响轻微的;3 .货值金额不足2000元的;4 .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法学 > 行政法

copyright@ 2008-2023 yzwku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2022001189号-2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