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困难群众救助绩效评价自评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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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1年度困难群众救助绩效评价自评报告益阳市社会救助管理局(2022年4月20日)为进一步提高困难群众救助工作管理服务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湖南省民政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工作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和益阳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部门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组织实施了2021年度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绩效评价工作,形成自评报告如下:一、项目概况社会救助事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衣食冷暖,是一项保民生、促公平的托底性、基础性制度安排。我局紧扣全市扶贫工作大局,找准自身职能定位,充分发挥民政兜底保障和救助救济一批的作用,多措并举助推我市精准扶贫和社会救助工作,全市社会救助工

2、作稳步发展,社会救助整体水平显著提升。通过不断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加大投入,全面推进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政策相衔接,确保各项社会救助政策全面落实,切实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我市基本建立了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根据湖南省民政厅湖南省财政厅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工作绩效评价办法和益阳市民政局财政局关于印发益阳市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工作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从2016年起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特困供养资金、临时救助资金等合并为困难群众生活救助资金,整体打捆下达至区县(市),各资金相互调剂使用,一并进行绩效考评。二、2021年度项目

3、完成情况(一)2021年困难群众救助资金安排情况。2021年共收到上级拨付困难群众救助资金62709万元。2021年市本级配套社会救助资金2731.22万元,其中困难群众生活救助资金2437.6万元,低收入群体临时价格补贴293.62万元。(二)2021年困难群众救助资金支出及对象保障情况。截至2021年12月底,全市保障城市低保对象2.24万户2.95万人,保障标准为580元/月,月人均救助水平达到381.8元/月,比上年增长19.2元,累计发放城市低保资金1.46亿元。全市保障农村低保对象5.08万户8.57万人,保障标准为4320元/年,月人均救助水平达到252.5元,比上年增长18.9

4、元,累计发放农村低保资金2.59亿元。全市保障农村特困对象3.26万人,保障城市特困对象1481人,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达到5616元/年,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达到754元/月,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依据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分为全自理、半护理、全护理三档,全自理、半护理、全护理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费分别不低于上年度最低工资标准1/10、1/6、1/3,累计支出特困供养资金2.59亿元。2021年为城市低保对象、城市特困对象发放临时价格补贴资金293.62万元。累计实施城乡困难家庭临时救助6.06万户次,累计发放临时救助资金4692.97万元。全市城乡低保金、城乡特困救助供养金均实现按月社会化

5、发放,临时救助资金均得到了及时发放,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三、项目社会综合效益情况和绩效自评结论通过对城乡低保对象、特困对象和其他困难群众以及各区县(市)社会救助工作的综合调查来看,全市城乡困难群众保障范围有增有减,保障标准逐步提高,救助资金发放及时到位,救助资金使用效率大幅提升,各项社会救助制度较为完善,救助申报及审批程序日趋规范,救助政策宣传及实施效果明显增强,困难群众及低收入群体对政策知晓率不断攀升。通过实施该项目,一是困难群众得到了及时救助,困难群众家庭基本生活得到了有效保障。对人均收入低于规定标准的城乡居民实行定额补助,临时生活困难人员及时给予救济,逐步实现了千百年来中国人民

6、对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困有所济、弱有所救的期盼。2021年纳入全市城乡低保、城乡特困及孤儿救助系统人员15.13万人,约占全市总人口462.97万人的3.26%。二是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社会和谐。困难群众大多为“老弱病残幼,他们生活在社会的最底层,一旦遇到生活困难,基本没有任何经济来源,完全依靠政府救助,因此实施好困难群众救助,能有效解决弱势群众生存问题,平衡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困难群众救助工作涉及的范围较广、人员较多、政策性较强、程序要求较严,申请救助对象情况复杂,工作稍有差错或程序不规范、不严谨,将引起社会不稳定。从综合调查情况来看,困难群众对社会救助工作满意度高,

7、对党和政府的关怀深表感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为维护社会稳定、社会和谐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经过各项指标的认真评价和综合评审,我市困难群众救助绩效自评等次为“优秀”。四、2021年项目组织实施情况(一)超额完成重点民生实事任务。2020年12月2日,市民政局、市财政局下发了关于调整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指导标准和救助水平及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标准的通知(益民发(2020)27号),从2020年11月1日起,全市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指导标准由520元提高到580元/月(超省定标准30元/月),月人均救助水平提高到不低于374元。2021年2月22日,市民政局、市财政局下发了关于调整农村最

8、低生活保障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及残疾人“两项补贴”指导标准的通知(益民发(2021)3号),经市政府研究决定,从2021年1月1日起,全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指导标准由4020元/年提高到4320元/年(超省定标准20元/月),月人均救助水平不低于233元。截止至2021年10月底,全市月均救助城乡低保对象11.71万人,城市低保救助水平达到382元/月(超省定标准8元/月),农村低保救助水平达至253元/月(超省定标准19元/月),累计发放城乡低保资金3.39亿元。起额完成省、市重点民生实事任务目标。(二)巩固拓展民政领域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1、巩固兜牢保障成果。调整优化低保“单人

9、户”政策,严格实施“低保渐退”、就业成本扣减等措施,联合财政、扶贫等10部门下发健全长效帮扶机制的通知,对社会救助保障对象实行一户一档、因户施策,全面开展基本生活、基本教育、基本医疗等9方面长效帮扶。全市已脱贫的38万人中符合条件纳入民政兜底保障范围的有6.97万人,占18.34%,其中9533人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和突发严重困难户纳入兜底保障范围,占比42.6%,有效保证了兜底保障政策的稳定性和延续性,确保兜住底、兜准底、兜牢底。2、持续开展兜底保障回头看与农村低保专项治理行动。市局转发了省民政厅、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开展巩固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成果“回头看”的通知,下发了益阳民政系统“解

10、忧暖心传党恩行动实施方案,指导各级民政系统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和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巩固提升行动,认真开展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成果“回头看”,集中在5-6月开展社会救助脱贫质量问题大排查大整改。2021年我市民政系统共走访慰问困难群众4.47万人次,共发放救助资金1628万元。持续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行动,通过线上比对和线下摸排等方式,全市共新增农村低保6548人,退出2841人。3、完成低收入人口信息初步摸排。完善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查询机制,推进全省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建设,进一步加强对象准确甄别和认定,全年共摸排5226人低收入人口基本信息,会同乡村振兴局依托

11、易返贫致贫监测平台开展数据比对,及时将符合条件的易返贫致贫人口等纳入兜底保障范围。10月份全市完成L35万未纳入兜底保障范围易返贫致贫监测人口的数据比对与线索摸排,有652人纳入低保与特困供养,有1384人纳入临时救助范围。(三)全力做好社会救助重点工作1、全力推动精准救助。2020年底,我市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算评估工作的指导意见(益民发(2020)26号),3月市局举办了全市社会救助业务培训班,对全市165名乡镇民政专干与各级社会救助工作人员就精准核算进行了培训,邀请全国社会救助精准核算示范区湘潭市雨湖区社会救助经办人前来讲课,并对对一些疑难问题进行了解答,对我市建立

12、健全社会救助申请家庭状况核算评估制度,推进城乡低保审批由“评议为主、计算为辅”向“计算为主、评议为辅转变,救助方式由“分档定额救助”向“精准差额救助”转变奠定了基础。同时,指导各区县(市)严格救助申请审核审批程序,建立健全监督检查长效机制,确保精准救助落地见效。截止目前全市所有新进的低保对象推行精准核算,实行精准差额救助。2、深入推进救助制度改革。我市多措并举,在社会救助改革试点工作中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一是政策制定。为推进全市社会救助改革创新试点工作向深入开展,如期取得预期成果,以实际行动为群众解决急难愁盼问题。9月6日-8日,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曹佰龙带队先后到桃江县、资阳区、安化县、赫

13、山区开展试点工作专项督导。同时,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对社会救助制度改革创新工作的支持,报请市委、市政府于12月29日出台了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若干措施(益办发(2021)13号),各区县市也纷纷从不同的层面出台了关于社会救助改革的文件,安化、桃江与资阳区三个省级改革试点单位以政府办或领导小组名义出台了文件,市本级与组织部、财政局出台了“党建+社会救助”创新试点的文件。二是改革成效。我市积极推进社会救助“掌上办”“网上办”、社会救助审批权限下放、村(社区)社会救助服务站点建设及“党建+社会救助”改革,简化社会救助审批程序,取消通过各级政务服务平台和核对系统查询的相关证明材料,引进社会组织、

14、社工、慈善等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实现社会救助从“人找政策”到“政策找人”的转变,从“物质救助”向“物质+服务”救助转变,让救助更高效、更便捷、更有温度。3、全力保障疫情期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社会救助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区县(市)民政部门从完善主动发现机制、简化救助工作流程、做好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照料服务、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建立工作台账和及时报送重大特殊情况五个方面全力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随后向社会公布全市民政部门“社会救助求助热线”,以方便困难群众咨询或办理社会救助业务,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疫情防控期间,我市委托照料护理人

15、服务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1.4万人,社会救助工作人员探访1.1万人次;新增城乡低保799人、城乡特困79人,临时救助1196人次,资金发放111.43万元。4、扎实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交叉检查。根据省、市相关文件及会议精神,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开展困难群众救助资金自查自纠工作,张晓局长亲自调度,与市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在全市开展民政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问题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8月23日至27日,市民政局会同市财政局组成6个督查组对全市2018年以来的民政领域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使用情况开展了专项实地督查,各督查组对8个区县(市)随机抽查27个乡镇(街道)、59个村(社区)、360户困难群众“一卡通”使用情况,发现7类问题29个问题清单,下发了益阳市民政领域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使用情况专项督查通报,要求并督促各区县(市)将整改问题逐一“清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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