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屠宰加工生猪1万头、肉牛2000头)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年屠宰加工生猪1万头、肉牛2000头)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docx(82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XX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批准令突发环境应急事件预案是针对生产过程中出现的环境事故灾害所采取的紧急行动方案。为保障公司生产工作持续稳定,建立事故应急管理体系,组织及时有效的应急救援行动,是抵御事故风险或控制灾害蔓延、降低危害后果的关键手段。制定事故应急预案是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提高应对风险和防范事故的能力,保证员工安全健康和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财产损失、环境损害和社会影响的重要措施。现予批准正式颁布*有限公司生猪屠宰项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于签发之日起正式实施。XX公司1总则1.1编制目的为贯彻落实国家、地方政府关于加强企业环境保护工作的
2、相关法律、法规、条例和通知的精神要求,建立健全企业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加强公司环境安全意识,保证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可靠有效,确保环境安全。为适应事故应急处置的需要,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事故的环境危害,使任何可能引起的紧急情况不扩大并尽可能地排除它们;并确保在事故发生后能够迅速有效地控制处理。本着“以人为本、保护环境,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统一领导、部门联动,分级负责、协调配合”的原则,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优化、防患未然的事故应急救援处置防范体系。目的是为保证公司、社会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环境安全。及时、有效地开展公司危险化学品生产事故综合应急救援和重大险情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紧急事件对人、财
3、产和环境所产生的不利影响,防止重大化学伤害及环境污染事故发生。维护公司的正常生产秩序,促进地方经济持续健康安全发展。本预案立足于公司的风险隐患特点,在辨识和评估潜在重大危险、事故类型、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事故后果以及影响严重程序的基础上进行编制。旨在制订出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为应急行动提供信息参考和行动指导。1.2编制依据1.2.1法律法规、规章、指导性文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号)(2)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9号)(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4)中华人民共
4、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3号)(5)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发2006版)(6)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国办函(2014)119号)(7)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8)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12011)35号)(9)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24号)(10)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号)(11)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17号)(12)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0号)(13)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1号)(14)危
5、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5号)(15)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0)113号)(16)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02号)(17)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5年版)(18)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年修正版)(19)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2013年完整版)(20)关于印发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154号文)(21)关于督促化工企业切实做好几项安全环保重点工作的紧急通知(安监总危化(2006)10号)(22)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
6、2-2006)(23)石油化工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编制指南1.2. 2标准、技术规范(1)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4);(2) 化工建设企业环境保护设计规范(GB50483-2009);(3)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4)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5) 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范(GB50351-2005);(6) 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安全规程(GB20576-GB20602);(7)关于发布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试行)的公告环保部公告2016年第74号;(8) 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
7、;(9)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年版);(10)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I-2010);(11)风险管理原则与实施指南(GB/T24353-2009);(12)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15603-1995);(13)企业职业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6441-1986);(14)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安全规程(GB20576-GB20591);(15)废水排放去向代码(HJ523-2009);(16)化学品毒性鉴定技术规范(卫监督发20051272号);(17)气瓶充装站安全技术条件(GB27550-2011);(18)关于印发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环发20
8、10111号。1.2.3地方性法规(I)XX市环保局渝环发20051121号文“XX市环境保护局转发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通知的通知;(2)XX市环境保护条例(2010年修订);(3)XX市长江三峡水库库区及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2011年修订);(4)XX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2012年1月7日);(5)XX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渝办发(2008)273号)(6)XX市环境保护系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理暂行办法(2010年10月20日);(7)重庆三峡库区流域水环境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1.2. 4其他有关资料(1) *县环境保护局XX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批准书渝(*
9、)环准200386号;(2)*县环境保护局XX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渝(*)环评审2003118号;(3) *县环境保护局XX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渝(*)环验200562号;(4) *县环境保护局XX市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批复渝环清审2011113号;(5) *县环境保护局关于*光明食品贸易有限公司落实工业企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标准化达标工作评估结果的通知;业主提供的其它资料。1.3事故分级1.3.1事故分级原则参照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事件分级方法,按照突发环境污染事故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将突发环境事件分为特别重大环境事件(I级)、重大环境事件(II级)、较大环境事件(In级)
10、和一般环境事件(IV级)。1.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1 .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中毒或重伤的;2 .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万人以上的;3 .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4.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丧失或该区域国家重点保护物种灭绝的。2、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突发环境事件: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2,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4,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生
11、态功能部分丧失或该区域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柩物种群大批死亡的;5,因环境污染造成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3、较大突发环境事件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突发环境事件: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2,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000人以上1万人以下的;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的;4,因环境污染造成国家重点保护的动植物物种受到破坏的;5,因环境污染造成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4、一般突发环境事件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突发环境事件: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中毒或重
12、伤的;2,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000人以下的;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的;4,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县级行政区域纠纷,引起一般性群体影响的;5,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尚未达到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级别的。上述分级标准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1.3.2企业突发环境事件的分级根据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环保部令第17号)中突发环境事件分级办法,结合本企业突发环境事件波及周边环境以及危害严重性和紧急程度,本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分为特别重大(I级)、重大(II级)、较大(Hl级)、一般(IV级、V级)(1)特别重大(1级)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1)
13、液氨制冷系统管道、容器发生爆炸、泄漏、火灾事故;2)乙醇制冷系统管道、容器发生爆炸、泄漏、火灾事故;3)项目生产废水直排进入古佛岩沟汇入长江。(2)重大(II级)1)锅炉及汽水输送管道发生爆炸事故,导致人员烫伤;2)因地质灾害等导致厂区污水收集池、调节池、应急池废水泄漏或污水管道破裂导致污染废水直接进入长江水体;3)火灾救援过程中产生的消防废水、含油废水未经收集直接进入古佛岩沟汇入长江,造成长江水质污染;(3)较大突发环境事件(Hl级)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突发环境事件:1)厂区污水处理设备如因停电、设备故障,导致废水溢流、或池体压力过大导致渗漏;2)污水处理站出水水质不达标或者设备故障
14、违法排污;3)暴雨时厂区淹水产生内涝,使电器受潮,油桶油品管理不善泄漏于水中,可产生爆炸危险及水环境危害。(4)一般突发环境事件(IV级)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突发环境事件:1)化验室化学品包装瓶、玻璃瓶摔碎发生泄漏,采取措施后即可恢复;2)制冷机房管路发生跑、冒、滴、漏;厂区柴油桶、机油桶等发生倾倒、泄漏;3)消毒剂库房消毒剂桶发生泄漏、倾倒;采取措施后即可恢复。1.4 预案的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有限公司生产厂区内人为或不可抗力造成的废气、废水、固废、危险化学品等环境污染、破环事件;在生产、经营、贮存、运输、使用和处置过程中发生的爆炸、火灾、大面积泄漏等事故;因自然灾害造成的危及人体
15、健康的环境污染事故;其他严重污染事故的预警、处置、善后等工作。1.5 应急工作原则以人为本、保护环境。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环境安全作为事故综合应急救援的首要任务,最大限度的减少事故对人民生命财产和环境安全的威胁和危害。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公司有关部门应积极采取措施预防环境污染和生态破环事故,做好环境污染和生态破环事故应急的各项准备工作。统一领导、部门联动。公司负责人应加强对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领导,统一指挥,完善应急处置运行机制,协调相关部门,整合现有资源,提高应急处置效率。分级管理、分级响应、协调配合。环境污染事故实行分级负责的原则,有关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密切合作,认真落实各项应急处置措施。1.6 应急预案关系说明明确应急预案与内部企业应急预案和外部其他应急预案的关系,并附相应的关系图,表述预案之间的横向及上下衔接关系。图1.6-1应急预案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