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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手术绿色通道保障措施及协调制度根据卫生部急诊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卫医政发(2009)50号文件和二级妇幼保健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6年版)的要求修订。一、凡急危重患者需要急诊手术者,都应该立即开通绿色通道以确保在最短的时间内,得到最大范围的处置,抢救生命。二、急诊手术绿色通道中的患者,任何科室都应予以优先原则,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检查和抢救。三、在患者的医疗费用暂时无法落实的情况下,先抢救后收费以免耽误抢救时机。四、手术室急诊手术安排(一)手术室应有急诊手术间。(二)紧急抢救患者可以电话通知手术室,提前做好抢救准备,开通绿色通道,直接进入急诊手术间。(三)手术室接到急诊通知单后应尽快安排手术间和护理人员O(四)急诊手术时间不能满足急诊手术需求时,暂缓择期手术,优先保证急诊手术。(五)手术室有急诊机动人员安排。(六)突然出现大量急诊手术时应立即向护士长汇报,以便及时协调补充人力。五、及时请示医务科或总值班组织协调,确保绿色通道畅通,下列情况下必须汇报:(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严重工伤、重大交通事故、大麻中毒、法定传染病或疫情患者。(二)病情危重需开通绿色通道,但无家属(单位领导)、无钱患者。(三)重大损毁手术、重大脏器切除,截肢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