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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青岛喜盈门集团有限公司和青岛喜盈门家纺有限公司破产财产二次分配计划一、破产财产第一次分配情况说明(一)申报的税款债权清偿情况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城阳区税务局申报的税款债权总额为146,892,806.61元,其中税款本金合计88,931,053.47元,税款滞纳金合计57,961,753.14元。2021年3月18日,管理人收到城阳区税务局的税务事项通知书(青城税通20210316号、青城税通20210317号),要求管理人在10日内清缴上述税款。按照企业破产法的法律规定并请示汇报城阳区人民法院,税款本金合计88,931,053.47元按照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二)顺序优先清偿,税款滞纳金
2、合计57,961,753.14元按照普通破产债权清偿。管理人已经向城阳区税务局清偿其中报的税款债权109,681,361.09兀O(一)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清偿情况截至2021年9月30日,管理人支付各项破产费用30,208,176.17元,支付共益债务(税款等)16,097,436.76元,总计46,305,612.93兀O(三)职工债权清偿情况经管理人审核的职工债权,包括医疗、伤残补助费用以及职工经济补偿金等,共计13,536,619.67元,按照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顺序已经足额清偿。二、参加二次财产分配的普通债权截至目前,经管理人审核确认的普通债权总额为2,270,334,0
3、92.61元,与第四次债权人会议通报的普通债权数额相比增加五笔债权确认,新增确认的普通债权包括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城阳区税务局申报的税款滞纳金合计57,961,753.14元、栾秋英申报债权5,006,349.04元(经法院判决确认)、青岛莱西喜盈门染织有限公司申报债权13,165,445.18元(履行担保责任后追偿)、以及青岛市城阳区惜福镇街道牟家村社区居民委员会申报债权确认8,272,130.00元和青岛市城阳区惜福镇街道申报债权确认8,575,425.00元。三、破产财产二次分配计划(一)剩余破产财产总额截至2021年9月30日,青岛喜盈门集团有限公司和青岛喜盈门家纺有限公司剩余破产财产总
4、额151,022,043.93元。(一)预留财产综合考虑已处置资产的未缴税款、法院诉讼费、破产企业工商注销、破产企业档案管理以及管理人履行职务工作经费等诸多事项,在二次分配计划实施之前仍需要预留破产财产1300万元。(三)二次财产分配的比例扣除上述预留款项后,可用于二次财产分配的破产财产总额为138,022,043.93元,再扣除应支付的管理人报酬4,374,176.00元、同时计提栾秋英、青岛莱西喜盈门染织有限公司、青岛市城阳区惜福镇街道牟家村社区居民委员会和青岛市城阳区惜福镇街道分别应享有的第一次债权分配款项12,536,927.02元后,可用于二次财产分配的破产财产总额为121,110,940.91元。普通债权总额为2,270,334,092.61元,因此,二次财产分配的债权清偿比例为5.3%,普通债权按相同比例清偿。上述二次财产分配计划,自2021年11月19日起执行,管理人将应分配款项付至第一次分配时债权人预留的银行账户,若债权人银行账户信息更改,请务必及时联系管理人,提供新的银行账户信息。青岛喜盈门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青岛喜盈门家纺有限公司管理人2021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