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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解读公司法之极简公司法1.什么是公司?很简单,只有叫“公司”的才是公司,不叫“公司”的就不是公司。2 .哪些不是“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律师事务所等,都不是公司。3 .哪些是公司”?“公司”的全称叫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者没有本质区别,核心都在于“有限,二字。只不过,后者名称中有“股份”,意味着这是一家股份可以自由买卖的公司,比如上市公司。4 .什么是股份”?股东对公司享有权益的凭证叫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叫“股权”,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叫“股份”,上市公司的股份叫“股票三种表述,一个意思。5 .什么是可以自由买卖的股份?很简单,“可以自由买卖的股份”
2、就是与“不可以自由买卖的股份”相反的概念。6 .什么是“不可以自由买卖的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如果拟对外出售股份,其他股东有权优先同价购买。并且,法律允许章程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转让作出特别限制,只要不禁止转让,这些限制通常都是有效的。7.为什么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不能自由买卖?因为不是任何人都能合作。8 .为什么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允许自由买卖?因为它想上市,或者已经上市。9 .什么是有限”?意思是股东对公司只承担出资责任,对公司债务不承担清偿责任。所以,“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债务不负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对债务不负责任、股份可以自由买卖的公司”。10 .为什么“有限”?法律规定公
3、司具有独立的人格,相当于成年自然人,因此能够独立承担责任。有独立人格的组织,叫做“法人”,意思是法律拟制的人。IL是不是对债权人不利?当然。公司破产,不能追索股东。12 .那为何允许有限?鱼与熊掌不可兼得。要是投资失败会倾家荡产,开公司就只能是少数人的冒险,这对社会整体不利。13 .那股东承担什么责任?股东对公司的“生”和“死”承担责任。“生”是出资的责任,即股东按照承诺向公司实际投入本钱。“死”是清算的责任,即公司解散的时候,股东要负责清算公司的债务。如果是股份有限公司,鉴于股东往往比较分散,法律规定由董事代替股东负责清算。14 .一旦公司倒闭,债权人怎么办?尊重游戏规则,愿赌服输,法律规定
4、了公司破产制度,确保债权人公平受偿。但,如果股东滥用有限责任制度损害债权人利益,法律也会制裁股东。15 .怎么制裁?法律上叫做“否认法人人格法律能给你的,也可以拿走。比如,当股东滥用控制权,导致公司与股东(或关联方)在财产、财务上混同,且损害了债权人的利益,法院可以宣告公司没有独立人格,混同的各方要连带清偿对方的外债。16 .怎么否认公司的独立人格?法律的难题。人格独立与不独立没有截然分明的界线。企业集团、关联公司、母子公司、特殊目的公司、一人有限公司、夫妻公司、“99%+1%”股权结构的公司等,均是形式上合法的公司,但都存在被单一股东控制的事实。然而,法院不能仅凭股东结构判断公司是否独立,必
5、须个案分析,一事一议,要看证据对“人格混同”的证明能否达到让法官确信损害到债权人利益的程度。”.一个股东也能成立有限公司?是的。中国2005年修改了公司法,允许公司只有一个股东。18 .为何允许?堵不如疏。傀儡股东的情况很普遍,不如放开人数限制。这是法律对现实的明智妥协。19 .怎么确保一人有限公司的人格独立?公司法是从财务合规角度进行控制的,强制性规定一人有限公司的财务报表必须每年审计。如不审计,股东对公司的债务要承担连带责任。20 .一人有限公司与个人独资企业有什么区别?法律形式上不同。前者是独立法人(股东对公司债务不负责),后者不是(老板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前者股份可以交易,可以吸
6、收投资,后者不能,因此后者很难壮大。21 .为何还选择注册个人独资企业?后者的优势是有税收优惠,在税务局规定的营业收入范围内享受比公司低得多的所得税率,通常被用作节税。22 .小孩可以当股东吗?可以。法不禁止即可为。23 .能否约定部分股东不出资?股东之间的约定对抗不了债权人。即使公司和其他股东不追究,公司债权人也可以起诉追缴。24 .拿什么出资?能够作价且可以转让的几乎任何东西都允许出资。有价值但不能转让的劳务、技能、经验、人脉不能出资。25 .只有劳务、技能、经验、人脉,不想出钱,怎么拿股份?这叫做干股,应由大股东无偿转让股份给你。如果你是公司骨干员工,公司可以实施股权激励,通常也由大股东
7、无偿转让股份给你。26 .股东怎么拿走公司赚的钱?法律上叫做分红。“无盈不分”“一年一分”。股东只能分掉公司年度税后净利润,不能分掉公司日常的营业收入。每年只能分一次,不能分两次。27 .股东怎么行使投票权?在股东会上行使投票权。28 .什么是股东会?29 .什么是董事会?“会”字并不高深,就是“会议”的意思。股东会,就是股东开会。董事会,就是董事开会。法律规定股东、董事不能单独做出决定,只有经开会表决所做出的决定才有效。开会的形式是广义的,包括现场、网络、电话、书面等。30 .如果大股东一股独大,还有必要开会吗?有必要。开会有价值。开会是倾听、交流、辩论、说服的过程。开会靠信息、能力、判断力
8、、信任度以及合作精神。开会不依靠股份的多少,只有表决才靠股份。“三人行,必有我师焉”,通过开会,小股东可以改变大股东的想法和主意。这其实是公司治理结构的精髓。31 .该不该开会?问题不是该不该开股东会、董事会,而是怎么开会才能让决策更好更高效。这是所有会议的共性问题,也是好公司与差公司的区别之一。32 .开会有什么程序?提前通知,给议案,开会审议,投票。33 .如果不按程序开会,大股东能一意孤行吗?不能。如果没有通知其他股东,大股东直接凭多数股份做出决定,相当于没有开会,小股东可以请法院宣告决议不成立。如果突击通知,不给小股东准备时间,小股东可以请法院撤销决议。34 .小公司的股东、董事、经理
9、通常是一拨人,职能重叠,为什么还要搞股东会、董事会(执行董事)、经理层?平心而论,对小公司而言,这样做形式大于实质,意义不大。公司法是为大公司设计的,不是为小公司设计的。从公司的起源地英国看,最初英国政府只特许大公司享有独立人格。后来才一般性地赋予小公司独立人格,但没有单独为小公司设计一套制度。法律也确实很难为小公司单独设计一套制度。35 .为什么要规定股东会、董事会(执行董事)、经理层?因为要制衡。36 .为什么要制衡?公司是具体的人组成的,如果没有良好的制衡机制,公司会被部分人控制而丧失独立人格。如果公司普遍丧失独立人格,不仅损害债权人利益,也破坏该国的公司制度。37 .股东会、董事会(执
10、行董事)、经理层是良好的机制吗?如能确保无人享有绝对的权力,确保权力得到监督,这个机制就是良好的。38 .股东会、董事会(执行董事)、经理层是高效的机制吗?鱼与熊掌不可兼得。但,如果有坦诚的文化和密切的交流,也可以做到高效。39 .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各有什么领地?在人权、事权、建章立制上各有分工。人权上,股东会选择董、监事;董事会选择高管;总经理选择其他人。事权上,股东会决定公司年度事务(预算、决算)、长远事务(经营方针、投资计划、合并分立),以及跟股东切身相关的事务(分红、增减资);董事会负责公司经营计划和机构设置;总经理负责主持生产经营管理。在建章立制上,股东会负责章程,董事会负责基本
11、管理制度,总经理负责具体规章。40 .监事有什么用?基本没用。打官司有点用,可以起诉董事和高管。41 .为什么要设置监事?本意是帮助股东在公司内部监督董事、高管的行为。但法律没有赋予监事实权。42 .监事能不能查账?有名无实。公司法规定监事可以检查财务。但实际情况是,法院认为这属于公司内部管理问题,如果公司阻碍监事查账,法院不管。43 .董事长是不是公司最大的官?不是.董事长是董事会的头,只有召集、主持董事会和股东会的职能。44 .为什么普遍认为董事长最大?因为董事长通常兼任法定代表人。在2005年之前,公司法只允许董事长当法定代表人,2005年开始总经理也可以当。出于习惯,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
12、仍很普遍。45 .董事长能换掉总经理吗?不能。别忘了“会”字,董事要开会决策,不能由董事长一人决定。46 .董事长能换掉其他董事吗?不能。董事是股东会选举的。47 .法定代表人为何重要?权大。对外而言,法定代表人无需授权就能够代表公司。对内而言,虽然公司法没有规定法定代表人对内享有管理权,但没有规定反而变成没有限制,法定代表人被当然地视为公司里最大的“官”,绝对凌驾于总经理之上。这在司法上也得到默认。48 .法定代表人有没有权限禁区?有。对外投资和担保需要股东会或董事会的同意,否则越权。49 .股东怎么投票?资本的少数服从资本的多数。特别重要的事要2/3以上,一般的事务过半数。章程可以规定更悬
13、殊的比例。50 .董事会怎么投票?按人头过半数。章程也可以规定更悬殊的比例。51 .怎么退股?想得美。52 .为什么想得美?孩子生出来还能塞回去吗?53 .那怎么办?合意减资。首先,恳求多数股东(三分之二表决权以上)同意将你的出资额全部减掉,然后通知公司的债权人和登报公告,公司要确保能够清偿外债,最后修改章程,办理工商减资登记。你能取回多少钱,通常取决于公司的净资产。54 .长期被大股东欺压能不能退股?极其罕见。只有发生三件大事,持反对意见的小股东才能要求公司回购股份:公司连续五年该分红不分红;公司该解散不解散;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55 .其他情况下能不能让公司回购股份?不能,除非章
14、程另有约定。56 .什么是章程?约定股东权利义务的东西。股东之间打官司的主要依据。57 .工商局版的章程有什么用?废纸。58 .为什么是废纸?如果章程的条款照搬法律的条文,就是废纸。59 .章程怎么写才不是废纸?当成合同写。60 .怎么理解?仔细想想如果有股东不讲信用、不守规矩怎么办?写进章程。61 .章程可以规定同股不同权吗?法律不强制有限责任公司必须一股一票,允许股东在章程中自由约定投票权比例。比如,持股49%的股东可以拥有51%投票权,持股1%的股东可以拥有一票否决权。这里头的法理逻辑其实就是生活逻辑,即,出资的多寡并不能决定一切,领袖人物往往更为关键,赋予某个人或某些人以超级投票权乃合
15、乎情理之举。比如,马云、刘强东、任正非等,他们在公司中的股份大约分别只有6%、20%和1%,之所以能够牢牢控制公司,在于章程和股东协议有特殊设计,使得他们较少的股份能够掌握较高的权重。62 .为什么强调有限责任公司,难道股份有限公司就必须同股同权吗?是的。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可以同股不同权,而对股份有限公司的普通股则要求一股一票。这里头的法理逻辑颇费思量。传说中的理由是,有限责任公司是人合性的,即熟人之间合作,法律相信股东们能够自觉自愿安排好自己的事务;并且股份不常交易,对外没有什么影响。股份有限公司尤其是上市公司主要是资合性的,即陌生人买股票当股东,法律担心部分股东利用超级投票权损害广大股民的利益;如果上市公司的章程设计得形形色色,股份权利家家不同,股票交易恐会乱套;如果拥有超级投票权的股东转让股份或者死亡,被“野蛮人”继受超级投票权的话,恐怕会给上市公司带来灾难。63 .但是阿里巴巴不也是上市公司吗?是的。不过阿里巴巴、京东、百度等都是在美国上市的,美国允许上市公司的普通股同股不同权。64 .是否可以借鉴?香港联交所当年因为坚持同股同权而错失了阿里巴巴,后来进行了改革,允许“新经济”公司采取双重股权架构,即同样类型的股票可以有不同的投票权。上海证券交易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