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工程造价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二).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第一章-工程造价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二).docx(3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第一章-工程造价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二)第一节工程造价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建筑法-发承包发包(1)发包方式:招标Or直接发包(2)禁止行为:a.肢解发包-将应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工程肢解。b.按合同约定属于承包单位采购的材料,发包单位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招标时讲明白Or干脆甲供建筑法-发承包承包(1)承包方应在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挂靠,也禁止允许他人挂靠本企业。(2)联合承包(联合体)量大复杂,合作接活;资质随低,连带责任。建筑法-发承包承包(3)工程分包:分包工程,主体不行;要有资质,甲方认可;合同对象,不能越级;质量安全,连带责任。建筑法-发承包承包(4)禁止行为:转包(全
2、部转给他人。r肢解后以分包名义分别转给他人)分包单位再分包(只能下,不能平)施工企业资质三大序列【例-多选题】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A.必需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备案B.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C.必须经由建设单位与分包单位重新签订分包合同D.建设单位应当重新领取施工许可证E.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网校答案:BE网校解析:分包工程,主体不行;要有资质,甲方认可;合同对象,不能越级;质量安全,连带责任。建筑法-建筑工程监理实行监理的建筑工程,建设单位与其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应
3、当订立书面委托监理合同。实施建筑工程监理前,建设单位应当将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的内容及监理权限,书面通知被监理的建筑施工企业。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根据建设单位的委托,客观、公正地执行监理任务。工程监理人员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或者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应当报告建设单位要求设计单位改正;认为工程施工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有权要求建筑施工企业改正。建筑法-安全生产管理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建筑法-安全生产管理现场安全生产总包总负责,分包服从总包的管理。企业应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鼓励企业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涉及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化,找原设计或具有相应资质设计单位事设计方案才能施工。建筑法-质量管理建设单位要求设计或施工单位降低质量,应当拒绝。设计单位不得指定材料的生产厂、供应商。施工单位应按图施工,不得偷工减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