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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研究生奖学金综合测评标准说明为了保证学业奖学金评选的“公平、公开、公正”,确保奖学金评选各个环节的严肃性与规范性,参评者应参照某某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办法文件的相关政策在规定时间内完整、规范、严谨地提交参评所需的文章、著作及获奖成果等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交相关资料的,不可计算相应分值,责任自负。一、学习成绩课程成绩是指学位基础课和学位专业课成绩的学分加权平均分。(一)参评国家奖学金附加条件:1 .学术型研究生必须有公开发表在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上的学术论文(不含译文、摘编、访谈、对话与书评等非学术论文),专业硕士不要求。2 .硕士三年级与博士三年级学生需修满毕业所需学分,完成开题
2、且成绩达到合格。3 .硕士二年级,学位基础课和学位专业课成绩的平均分达到80分以上(含80分)。二、科研创新论文、学术著作、咨询报告等,参评者署名时所在单位需为某某大学或北京体体育大学校内单位,无署名单位不计入,第一作者署名单位非某某大学不计入。(一)主持科研项目1 .国家级、省部级、校级课题经费需划入某某大学,某某大学是课题管理单位,院系级课题不受限制。若学生主持了一项其他院校的课题,如,首都体育大学某某学院设立的课题,算院系级课题。2 .参评者需要提供立项或结题证明。每项课题仅限一位主持者,子课题主持人与其他课题成员属于参与课题。3 .不同课题分数可以累计,需要根据立项书等材料确认项目是否
3、属于不同课题,不包括同一课题改换题目多次立项。若同一课题多处立项,取一个最高项分值。且课题不可与学位论文题目相同(根据课题立项书与中期考核表认定)。4 .本年度若顺利开题,可以计开题分,下一年度若顺利结题,下一年度评选时可以计结题分。同一年度开题并结题,开题分和结题分累计。(二)参与科研项目参与某某大学及校内单位的课题,需要项目负责人提供证明,证明内容列明参与课题数量、项目级别、课题编号等项目基本信息,参评者贡献评价等,证明需项目负责人签字。参与校外单位的课题,必须为课题正式参与人员方可计分(即需要提供含公章的立项书复印件,立项书中的项目成员里明确列明参评者作为项目参与者),同时附上项目负责人
4、出具的证明,证明内容同上。临时参与课题不予计分。参与一项0.1分,最高不超过0.3分。(三)学术著作1.学术著作包括学术专著、教材等,不包括习题集等教辅书;参评者需在封面或版权页署名,没有标记作者姓名,只是参与著作,即只作综合参考,不予计分。2.参评者在版权页署名,且著者不止一位时,需要计算参评者实际贡献字数所占比例计分。以中文专著为例,导师一作,参评者二作,该著作总字数10万,参评者参与5万字写作,则参评者得分为4.9X(5万/10万)=2.45分。以此类推。参评者贡献量由著作第一作者提供证明。(四)学术论文学术论文是某一学术课题在实验性、理论性或观测性上具有新的科学研究成果或创新见解和知识
5、的科学记录;或是某种已知原理应用于实际中取得新进展的科学总结,用以提供学术会议上宣读、交流或讨论;是对某个科学领域中的学术问题进行研究后按照学术规范表述科学研究成果的理论文章。要求论文结构完整,不包括发表在期刊上的访谈稿、对话、编译稿、摘编、书评。1 .学术论文发表的级别参照提供的列表,CSSCI(2017-2018)南大核心期刊,CSSC1.(2017-2018)南大核心期刊(扩展板)。2 .不在列表中的国内期刊论文按非核心文章计分,要求本专业相关的国家级以上的专刊。3 .文章被新华文摘全文转载或详细摘编,且原文在上一个评奖年度未被使用的,按CSSCI期刊计分,原文不重复计分。同一篇文章在上
6、一个参评年度曾计分的,在本年度被转载不重复计分。被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或其他期刊转载,按原载期刊计分,不另外计分。4 .国际会议论文,需实际参会并做发言的方可计分,参评时间以实际发言之日为准,根据评分细则标注的fu1.1.paper,shortaper(不是摘要)做相应计分。在国外召开的需要提供出入境证明(如签证复印件)和演讲照片,在国内召开的需要提供演讲照片。在国内外举行的非正式的小团体交流活动不算国际会议。5 .国内学术团体举办的,主要由国内专家同行、学生参加的国内会议,参评者提交论文、发言不计分,只做综合参考。6 .学术论文中“其他期刊论文”和“国际会议论文”两大项计分不超过三篇(次)O(五
7、)获奖成果校级科研或科技竞赛奖优秀成果指的是学术科技类竞赛,不包括征文、摄影比赛等非学术科技类获奖。(六)其他1.科研成果出版时间为上年度9月1日至本年度8月31日。2 .用稿证明不计分。3 .若出现论文抄袭、夸大参评者贡献、伪造证明材料、伪造导师或责任人签名等学术不端行为,取消参评资格,情节严重者根据学校相应要求给予相应处分。三、社会实践(一)社会工作1 .学生干部的工作表现由所在班级或部门认定。班级干部计分需召开班委述职会议,由班级同学匿名投票,票数超过班级参评人数的一半,即可计分。特殊情况任职不满一学年但满一学期的,计一半分。2 .担任学校和学部公益、兴趣类社团干部或干事不计入学生干部计
8、分,例如学部球队队长、学部手工社社长等。3 .学生干部三大项只可取一项最高分值,同时兼任几个学生干部职位的不累计计分O(二)志愿服务1.参加学校、学部、院、所指定的且正式立项的寒暑假期间的社会实践,完成实践报告,经主责单位考核合格,可算志愿服务时间。4 .志愿服务时间周期为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之间,较为均匀分布,不可评奖前突击认定。志愿服务时间认定参照某某大学某某学院学生志愿服务说明(附件5),并经过学生工作办公室审核。四、评审程序1 .成立以学院主要领导、研究生导师、行政管理人员和研究生代表组成的某某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委员会。2 .院评审委员会主任委员负责组织委员会
9、委员按学校相关规定对申请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进行初步评审,评审过程中应充分尊重教研室、研究生导师的推荐意见。3 .评审委员会全体委员就初审后的申请人的思想品德、学习成绩、研究能力、获奖情况、竞赛成绩和身心状况等方面进行评定,确定参加学院公开答辩学生名单并公示O4 .院评审委员会在组织公开答辩前,将参评研究生情况进行公示。5 .公开答辩。由院组成不少于5名专家组成的答辩委员会对申请的研究生进行答辩,听取研究生有关自己先进事迹的报告,报告时间不超过5分钟,答辩时间不超过3分钟。评委就报告情况结合申报材料情况进行排序,初步确定奖学金人选。6 .院评审委员会就答辩确定的人选进行讨论,表决,形成最后的决议人选。7 .院评审委员会确定本院获奖学生名单后,在本院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O如有异议,可向院评审委员会进行申诉。8 .公示结束后,按照程序上报研究生院和学校。五、其他未尽事宜,清联系某某学院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