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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1关于深圳经济特区禁毒条例(草案)的说明为了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禁毒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国家禁毒政策,预防和惩治毒品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公民身心健康和维护社会秩序,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对市政府组织起草了提交的深圳经济特区禁毒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进行了第一次审议。现将条例(草案)有关情况说明如下:一、立法的必要性一是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禁毒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创建全国禁毒示范城市的需要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禁毒工作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2020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对禁毒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并强调“当前,境内和境外毒品问题、传统和新型毒品危害、网上
2、和网下毒品犯罪相互交织,对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对社会稳定带来严重危害,必须一如既往、坚决彻底把禁毒工作深入进行下去”。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强禁毒工作的意见提出,要完善禁毒工作保障机制,加强禁毒法制建设,加大禁毒科技攻关力度,加强禁毒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升保障水平。2022年7月,国家禁毒委将深圳列入第二批全国禁毒示范城市创建名单。因此,开展禁毒立法,是我市切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国家有关禁毒政策的重要体现,将为我市创建全国禁毒示范城市奠定必要的基础。二是衔接上位法相关规定,建立健全我市禁毒工作法治体系的需要由于毒品对社会危害性极大,涉毒违法犯罪还会诱发多种犯罪,严重影
3、响社会安定,全国各地均高度重视禁毒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出台后,北京、上海、浙江、广东等省市陆续出台或修订禁毒相关地方性法规。当前,我市禁毒工作法治保障尚未健全,仅有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坚决查处“黄、赌、毒”违法行为的决定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毒的通告等零星法规及文件,难以适应新时期禁毒工作的需要。为衔接上位法规定,并总结固化深圳禁毒工作实践成果,预防和惩治毒品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公民身心健康,亟需制定一项系统全面的地方性法规,建立健全我市禁毒法治体系,为系统推进禁毒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三是解决深圳复杂毒情问题,推动实现毒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需要近年来,我市禁毒形势总
4、体可控,但受特殊地理位置和国内外毒情演变双重影响,禁毒工作仍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是近年来依托咪酯等新精神活性物质呈滥用蔓延趋势。二是网络涉毒、利用物流跨境贩毒导致执法难度提升。三是公安机关及相关职能部门之间执法协作、齐抓共管、综合治毒的制度体系还不健全。四是毒情监测预警、网络监管查控等措施手段还相对不足。上述这些突出问题,亟需通过制定禁毒领域专项法规予以解决,通过法治手段全面加强我市禁毒工作体制机制建设和禁毒宣传教育、执法打击、服务管理、基础保障等工作,实现毒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二、主要内容条例(草案)设置总则、宣传教育、涉毒要素管控、缉毒执法与协作、戒毒管理与服务、工作保障、法律责
5、任、附则共八章六十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构建禁毒工作制度一是要求国家机关和禁毒委员会成员单位依法建立和落实禁毒工作责任制(第三条)。二是明确市、区人民政府的工作职责,规定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履行贯彻落实上级禁毒工作部署要求、制定本行政区域禁毒政策等工作职责(第五条)。三是规定禁毒委员会及其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条例(草案)规定禁毒委员会应当履行组织编制禁毒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制定禁毒措施等工作职责(第六条)。对于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条例(草案)重点明确了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交通运输部门、卫生健康部门、应急管理部门以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禁毒工作职责,并要求其他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开展禁毒相
6、关工作(第七条)。四是规定街道办事处和居民委员会禁毒工作职责(第八条、第九条)。(二)完善宣传教育工作机制条例(草案)坚持预防为主、源头治理,着力推动禁毒宣传教育工作落实落细。一是建立全民禁毒宣传教育工作机制,要求市、区人民政府建立禁毒委员会统筹协调、禁毒委员会成员单位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全民禁毒宣传教育工作机制(第十条)。同时要求市、区人民政府推动建设禁戒毒教育基地和平台,禁毒委员会成员单位利用禁戒毒教育基地和平台常态化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工作(第十一条)。二是加强重点人群预防教育。2018年国际禁毒日前夕,习近平总书记就禁毒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时强调,要坚持关口前移、预防为先,重点针对青少年
7、等群体,深入开展毒品预防宣传教育,在全社会形成自觉抵制毒品的浓厚氛围。条例(草案)要求教育和职业教育主管部门建立在校学生毒品预防教育体系和涉毒问题监测处置机制,并对主管部门、各类中小学校、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和高等学校的毒品预防教育工作作出规定(第十二条)。三是规定公共媒介平台与文化设施的禁毒宣传责任以及重点场所或行业经营者、管理者的禁毒宣传责任(第十三条、第十四条)。(三)建立健全涉毒要素管控工作机制条例(草案)提出建立涉毒要素管控工作机制,坚持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完善毒品治理体系。一是明确“涉毒要素”的概念,并要求禁毒委员会应当组织、协调、指导其成员单位和其他有关部门建立健全涉毒要素
8、信息收集、风险监测、联动管控工作机制(第十五条)。二是明确人员管控机制,提出对涉嫌吸毒人员按规定进行走访、检测,对吸毒人员进行登记并依法实行动态管控,对社会面吸毒人员进行分类分级管控(第十六条、第十七条)。三是规定对毒品、毒品原植物及其种子、幼苗,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其他新精神活性物质和易制毒化学品等物质、物品的管控措施(第十八至第二十一条)。四是明确禁毒监控要素对象及其管理机制(第二十二至第二十六条)。五是明确禁毒重点行业场所、渠道环节、平台载体的管理机制(第二十七至第三十条)。六是加强社会参与,要求建立涉毒要素管控重点行业禁毒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制度,加强行业自律,并规定用人
9、单位应当建立涉及公共安全岗位的涉毒筛查制度(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四)完善缉毒执法协作机制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依法严厉打击毒品违法犯罪,加大重点地区整治力度,坚决摧毁制贩毒团伙网络,深挖涉毒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铲除毒品问题滋生蔓延的土壤。条例(草案)进一步巩固我市在缉毒执法中的经验做法,完善缉毒执法协作机制。一是强化禁毒委员会的协调职能,规定市禁毒委员会应当组织、协调并推动公安、海关、海警等缉毒执法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加强毒品查缉工作(第三十三条)。二是明确公安机关缉毒职责,要求公安机关应当完善毒品查处工作机制,加强情报收集、信息研判、毒品查缉、案件侦破等工作(第三十四条)。三是强化
10、缉毒协作工作机制,明确跨部门缉毒执法协作、地区间缉毒执法协作和跨境缉毒执法合作工作机制,推进跨区域毒品共治(第三十五至第三十七条)。(五)建立健全戒毒综合管理与服务机制吸毒人员本身具有多重属性,是违法人员,是药物滥用人员,也是受害者,需要特定的管理和帮扶,让其回归社会,条例(草案)建立健全了有关机制。一是建立戒毒综合管理与服务机制,要求市、区人民政府建立自愿戒毒、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相互衔接的戒毒工作机制,并组织有关部门对吸毒人员开展戒毒治疗、康复指导、帮扶救助(第三十八条)。二是明确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机制。条例(草案)明确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由街道办事处统筹组织各方力量开展(第
11、三十九条),由公安机关依法责令吸毒成瘾人员、解除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到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接受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第四十条),并对强制隔离戒毒解除与社区康复的衔接作出规定(第四十一条)。三是对自愿戒毒作出规定。条例(草案)鼓励吸毒成瘾人员自行前往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戒毒康复场所或戒毒医疗机构接受戒毒治疗,对吸毒成瘾人员接受戒毒医疗机构治疗和戒毒药物维持治疗的管理作出规定,并要求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自愿戒毒管理办法,市禁毒委员会加强对自愿戒毒工作的组织指导(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四是对病残吸毒人员的收治工作做出专门安排。条例(草案)要求禁毒委员会加强对病残吸毒人员收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推动病残
12、吸毒人员收治场所建设,并对公安、司法行政部门收治工作作出安排(第四十四条)。(六)强化禁戒毒工作保障条例(草案)着眼禁毒事业发展需要,单列一章“工作保障”,以加强对禁戒毒工作专业人才培养、力量建设、经费投入、科技装备和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支持保障。一是强化基础设施建设,规定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禁戒毒基础设施建设,并保障运行经费(第四十五条)。二是加强禁戒毒力量建设,明确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禁戒毒专业队伍建设,加大对禁戒毒工作人员职业鼓励和保护力度(第四十六条);提出引导、培育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者开展宣传教育、戒毒康复指导、心理矫正和就业帮扶等专业服务,保障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和禁戒毒志愿者参与禁戒毒公益事业,并要求加强禁戒毒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禁戒毒社会工作者职业评价和薪酬待遇保障机制(第四十七条)。三是强化科技支撑,明确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禁戒毒科研经费保障,支持禁戒毒领域重大关键技术攻关,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有关部门可以建立禁戒毒科研平台(第四十八条);要求加强科学技术在禁戒毒工作中的应用,并建立禁戒毒数据和信息共享共用机制(第四十九条)。四是加强对举报人和戒毒康复人员的保障,要求建立健全毒品违法犯罪的举报奖励和保护制度(第五十条);明确对戒毒康复人员的医疗保障和就业扶持措施(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