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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食堂工作内部管理条例1、食堂工作人员上班不迟到、早退,上班期间不窜岗、离岗,违者每次扣5元。2、食堂工作人员上班必须穿干净的工作服,戴干净工作帽,每顿开饭时必须戴干净的饭单,违者每次扣5元。3、食堂工作人员每天上班必须及时打扫卫生区域,总务处不定时进行抽查,发现不干净者每次扣10元。4、食堂工作人员在每次菜粗加工中发现质量问题不上报。违者按价赔偿并每次扣20元,对及时上报者每次奖20TtO5、总务处将不定时对各班组的碗、筷、盘子、菜桶、砧板等用具进行抽查,发现不干净或未消毒,违者每人每次扣10元。6、食堂人员在烧菜、切菜、洗菜、蒸饭、加工点心等方面,发现有质量问题或有严重失误,必须按价赔偿,并每次罚款20元。7、食堂工作人员绝不允许打人情菜,违者是正式工扣奖金1200元,违者是临时工立即辞退,并扣款100元。8、食堂工作人员不允许帮小孩子买饭菜,食堂工作人员及家属购菜一律在教师窗口。9、食堂工作人员每顿必须参加开饭,有事提前离开者按休息处理。10、食堂工作人员在操作时一律不允许抽烟,需吸烟者可去更衣室,并不允许乱丢烟蒂,违者每次扣5元。11、班组长认真管理好食堂工作人员,每月达到学校规定的利润率且在当月完成各项检查验收,并不出现任何问题,月津贴为100元。12、食堂工作人员拾到师生皮夹子、手机等贵重物品,每次奖励20元,并在大会上表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