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股份转让协议(新三板挂牌公司).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4.股份转让协议(新三板挂牌公司).docx(2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股份转让协议本协议由下述双方于年月日在省市区签订:甲方(转让方):法定代表人:住所:乙方(受让方):法定代表人:住所:第一条协议订立之目的1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是一家依中国法律成立且有效存续并且股份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股转系统”)公开转让的股份有限公司,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证券代码为:,截至本协议签署日的股份总数为万股。目标公司的股份转让方式为协议转让。2 .甲方为一家依法成立并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甲方持有目标公司万股股份,占目标公司股份总数的%03.乙方为一家法成立并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4 .甲
2、方拟按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万股股份转让给乙方,乙方愿意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受让甲方拟转让的目标公司万股股份。5 .为此,经甲、乙双方就上述股份转让事宜达成本协议,以资共同信守。第二条股份转让、价款支付2.1 甲方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万股股份(以下简称“标的股份”)转让给乙方。上述股份的转让价格为元/股,股份转让的总价款为万元。2.2 在上述先决条件满足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甲方应通过股转系统的交易系统将标的股份过户到乙方名下,乙方应通过股转系统的交易系统受让标的股份,并将全部受让价款支付给甲方。上述先决条件满足后,一方联系人应通过本协议约定的联系方式向另一方通知具体交易时间,如其中
3、另一方在上述先决条件满足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均没有通过股转系统做相应的转让/受让操作,则视为违约。第三条变更事项协议双方应于转让款支付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向完成标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的相关的变更手续。双方应积极配合完成过户,如因监管部门原因导致延期过户,不构成任何一方的违约。第四条税费承担因标的股份转让及过户产生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印花税、营业税、券商佣金、过户费用等),由甲方、乙方各自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等规定予以承担。第五条承诺与保证5.1 甲方陈述、保证并承诺如下:5.1.1 甲方保证其持有的标的股份合法有效,该等标的股份不存在冻结、查封、质押等情形,未
4、涉及任何争议、诉讼等情形。5.1.2 甲方保证,本协议构成对其合法、有效且具约束力的义务,其签订、交付和履行本协议,完成本协议所述之交易,以及履行本协议条款、条件和约定取得了合法授权,不会违反公司章程或其为缔约方的或受其约束的任何重大合同、安排或谅解的任何约定。5.2 乙方陈述、保证并承诺如下:5.2.1 乙方向甲方保证其有足够的、合法的资金完成本次股份转让行为,并将按照本协议约定及时足额支付股份转让款。5.2.2 本协议构成对其合法、有效且具约束力的义务,其签订、交付和履行本协议,完成本协议所述之交易,以及履行本协议条款、条件和约定取得了合法授权,不会违反其内部规章制度或其为缔约方的或受其约
5、束的任何重大合同、安排或谅解的任何约定。第六条其他6.1 本协议自双方适当签署之日起生效。6.2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修订和终止以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国法律。6.3 如果协议转让的交易制度发生变化,比如交易制度变更为“不连续竞价”,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在此情形下,双方应就本协议项下的股份转让事宜另行协商。6.4 因本协议产生的或与本协议相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任何争议无法在争议发生后15口内通过协商解决,则任何一方有权将该争议提交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届时有效的仲裁程序与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在上海。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仲裁期间,双方继续拥有各自在本协议项下的其他权利,并应继续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相应义务。6.5 双方同意配合签署本次股份转让需要签署的其他文件(如需)。6.6 双方承诺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义务,如一方违背本协议约定义务的,应按照本协议转让/受让价款的2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6.7 本协议一式份,双方各持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