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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6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761法学专业综合考研真题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科目代码:761考生注意:所有答题务必书写在考场提供的答题纸上,写在本试题单上的答题一律无效(本试题单不参与阅卷)一、名词解释(共30分,每小题5分)1 .附条件的法律行为2 .(侵权法上的)过错3 .重复起诉4 .绝对商行为5 .授权资本制6 .强制医疗二、简答题(共60分,每小题10分)1 .物权法上的征收的概念和条件2 .合同法上同事履行抗辩权的构成要件3 .民事诉讼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条件4 .简述我国公司法关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殊规定5 .简述有限责任公司异议股东的股权回购请求权制度6 .简述刑事案件庭前会议的处
2、理事项三、论述题(本题共30分,每小题15分)1 .试述民事诉讼协议管辖制度2 .试述社团法人和财团法人的区别四、案例分析(共30分,每小题15分)1 .原告邹某与被告程某原来是夫妻,于2006年结婚。2007年底,程某与被告李某首次发生婚外性关系(李某明知程某为有夫之妇),此后,双方又多次发生不正当的性关系。2008年7月,程某怀孕,其告知李某,孩子是李某的,并与李某商量双方结婚之事。2009年4月,程某生下一子,取名邹甲。因邹某对李某、程某所作所为一无所知,故在程某怀孕期间及邹甲出生后,履行了做丈夫、做父亲应尽的责任。2010年3月间,邻居“万事通”沈某在与程某争吵时,说邹甲不是邹某的孩子
3、,而是李某的孩子。邹某知悉后,与程某、李某并携邹甲,去做了DNA鉴定,确定邹甲与程某、李某之间存在父母子女关系,邹甲与邹某不存在父子关系。(1)如果邹某一直认为邹甲是其儿子而加以抚养,邹某是否可以基于无因管理制度(民法通则第93条)请求李某返还抚养费?为什么?(2)如果邹某为邹甲的抚养支付了2万元费用,而这笔费用原本应当依据法律规定由程某和李某各自负担1万元,邹某可以基于不当得利制度(民法通则第92条)请求李某返还1万元,还是两万元?为什么?(3)如果法律认可配偶权,且认可发生婚外性关系构成对配偶权的侵害,那么,本案中程某和李某是否构成共同侵权?为什么?(4)如果法律认可配偶权,且认可发生婚外
4、性关系构成对配偶权的侵害,那么,本案中受害人邹某是否可以向程某和李某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为什么?(5)邹甲作为李某的非婚生子女,应当享有与婚生子女相同的权利,这属于民法上哪个基本原则的适用?2 .甲妻失踪,娘家亲属怀疑是被其丈夫甲杀害,向公安机关报案。三个月后,在当地水塘发现一具高度腐败的女尸。公安机关让报案人员前来辨认,辨认结果是甲妻。经检察院破准,公安机关将甲逮捕,连续讯问48小时,获得其杀妻供述。甲的律师前往看守所会见甲,看守所认为,甲未在网上提前预约,并且未携带身份证,因而拒绝安排会见。A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处甲死刑,甲不服,上诉至省高级人民法院。省高院仍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将此案发回重审。A市中级人民法院改判无期徒刑,甲扔不服,再次上诉至省高院。省高院再次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发回重审。A市检察院撤回起诉,将案件交由A市之下的B区检察院办理,B区检察院随后向B区法院提起公诉,B区法院受理并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甲有期徒刑十五年。甲扔不服提出上诉,A市中级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请指出该案例中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做法,说明理由,并加以分析评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