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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强台风天气地质灾害防范工作据省气象部门预报,从2015年6月5日起全省沿海大部分地区将再次迎来大风,其中东南部区域有较强大风过程,地质灾害防范形势十分严峻。为贯彻落实6月1日全省防灾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台风天气地质灾害防范工作,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大预警。立即组织技术支撑单位的地质灾害防治专家与气象、水利、应急等部门开展趋势会商,结合本地台风分布,特别是局部地区气象变化,分析研判地质灾害发展趋势,第一时间发布气象风险预警,提高局部地区短时突发暴雨地质灾害风险的精准预报,确保预警提醒到位、信息共享到位,为县、乡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临灾避险撤离和指挥调度救援等工作提
2、供决策依据。二、尽责履职。严格履行组织协调和指导监督职责,牵头抓总,协调指导交通、住建、水利、文旅、教育、卫健等部门落实方案预案,做好各自分管领域的地质灾害防范工作。三、巡查排查。入汛以来,我市台风次数多、雨量大、范围广,本次大风持续时间较长,对于地质灾害特别是高陡边坡的防范极为不利,给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将带来更大考验。各县要加密大风集中区域排查巡查频率,扩大隐患排查范围,务必做到雨前排查全面、雨中巡查到位、雨后核查精准。四、重点防范。针对交通沿线、学校、医院、集镇、住宅小区周边等威胁人员多,危险程度高的隐患点和区域,以及崖上或坡下群众居住的高陡边坡要严格落实防范措施,监测人员要巡查观测排水设施是否完好,斜坡是否发生局部沉陷、裂缝及其变化,房前屋后高陡边坡是否变形开裂,发现异常要立即报告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五、避险到位。强台风期间,要严密监测隐患发展变化,对出现灾害前兆、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隐患点及区城,县、乡政府要划定危险区,向社会公告并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必要时,提前组织受威胁群众撤离避险,宁可百防一空,不可一日不防。六、安全评估。县级技术支撑单位要增派技术人员全程参与地质灾害防范应对,提出具体指导意见。鉴于地质灾害具有滞后性,各县在临时转移群众返回原址居住前,要组织住建、应急等领域的专家进行安全评估,避免灾害发生造成群众伤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