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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产权(股权)交易合同甲方(出让方):法定代表人:住所:邮编:乙方(受让方):法定代表人:住所:邮编:甲方基于出让其持有(以下简称标的企业/公司)产权(股权)所 公布的交易条件和乙方对交易条件响应的具体情况,与乙方协商一致,并达成如 下协议:一、标的企业国有产权的基本情况 二、转让标的甲方持有标的企业/公司的全部/产权(股权)。三、交易条件 四、转让价格及付款方式、期限甲方同意将其持有标的企业/公司的全部/产权(股权)以人民币(大 写)(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予乙方;乙方同意受让, 并在签定本合同后一次性/分期向甲方支付受让价款,具体付款数额和时间 为:为保证交易的顺利进行,双方特指定广州产权交易
2、所对交易资金结算进行监管, 乙方应按照上述约定的时间,将应付款额划入下列银行帐户:中国民生银行广州 分行羊城支行0319014140000136,广州产权交易所,银行转帐以达帐为准。 五、人员安置标的企业/公司的全体人员,包括在职职工和离退休职工,继续由转让后标的企 业/公司依法负责安置,并承担各项安置费用。六、资产、债权债务和所有者权益处理标的企业/公司的资产、债权债务和所有者权益,甲乙双方同意按广州 有限公司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书(字号)中的结果予以认定,即截至资产评估基准日 年 月 日的资产总额为 元,负债总额为 元,所有者权益为 元。资产评估基准日起至工商登记变更之日止的资产、债权债务和所
3、有者权益(除标的企业/公司在 此期间已支付给甲方的股利以外)由转让后的标的企业/公司、乙方依法享有。 七、产权(股权)交割经甲、乙双方确认,甲方对标的企业/公司不存在任何未履行的出资人义务,甲 方无须因本次转让标的企业/公司的产权(股权)承担任何本合同规定之外的责 任。乙方在受让甲方持有标的企业/公司产权(股权)后,对标的企业/公司承担 出资人责任。甲乙双方应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及本合同的约定向有关部 门办理出资人(股东)变更手续。八、税费负担如本次产权(股权)转让行为涉及有关税费,由甲、乙双方各自依法承担。九、合同解除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将因如下情况予以解除:1、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
4、无法履行的。2、如办理出资人(股东)变更手续过程中,乙方不能成为标的企业/公司合法 出资人(股东)时。十、违约责任由于一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违约方向守约方承担 赔偿损失的法律责任。如属于双方违约,将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 应负的法律责任。十一、争议解决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 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二、特别约定本合同约定的交易价款未付清之前,转让标的的所有权仍属甲方所有,甲乙双方 不得办理产权转让的有关手续,受让方也不得以未付款的产权(资产)设定抵押。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商定,并签定补充合同。补充合同经 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 效力。十四、甲、乙双方确保均己取得与本次产权(股权)交易有关各方一切必要的同 意、授权和核准,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在广州签定,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二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署日期:年月日乙方:签署时间: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