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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河南省防汛应急预案(2023年修订版)1总则1.1 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强化底线思维和极限思维,立足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全面加强防汛应急管理,严格落实“123”“321”防汛工作要求,依法、科学、高效、有序做好洪涝灾害的防范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1.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河南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等。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
2、内洪涝灾害的防范和应急处置(黄河干流、沁河及南水北调中线工程防汛应急预案另行制定)。1.4 工作原则(1)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为防汛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决守住不发生群死群伤底线,最大程度地减少洪涝灾害造成的危害和损失。(2)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坚持党委领导,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落实地方党委政府防汛救灾主体责任,压紧压实日常防范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领导责任。(3)坚持因地制宜、统筹兼顾。按照流域或区域统一规划,科学处理上下游与左右岸、地区与部门、近期与远期等关系,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做到服从大局,听从指挥。(4)坚持统一指挥、协
3、调联动。建立部门预警、率先响应,统一指挥、共同应对,避险为要、专班处置的抢险救灾应急联动机制,加强协调联动,做到快速响应、科学处置、高效应对。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2.1 防汛重大事项决策小组省委、省政府成立防汛重大事项决策小组,由省委书记,省长,省委副书记,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分管水利、公安的副省长和省军区副司令员组成,负责组织协调、指挥决策重特大洪涝灾害应急抢险救援救灾工作。2.2 省防汛抗旱指挥部2.2.1 省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组成及职责省委、省政府设立省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省防指)。指挥长.省长常务副指挥长: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副指挥长:分管工信、水利、公安、
4、自然资源、住建等工作的副省长,省军区副司令员,省政府副秘书长,省应急厅厅长、省水利厅厅长、河南黄河河务局局长、省气象局局长。成员:省委宣传部、省委网信办、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应急厅、省广电局、省粮食和储备局、省事管局、省行政审批政务信息管理局、河南日报社、团省委、省军区战备建设局、武警河南省总队、省消防救援总队、河南黄河河务局、省气象局、省通信管理局、小浪底水利枢纽管理中心、中国南水北调集团中线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
5、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中石化河南石油分公司、中石油河南销售分公司、省电力公司、省机场集团公司等单位负责同志。省防指主要职责:组织领导全省防汛抗旱救灾工作,贯彻实施国家防汛抗旱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国家防总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组织拟订省级有关政策和制度等,依法组织制定重要防洪工程和重要基础设施防御洪水预案(方案)、洪水调度方案、抗旱应急水量调度方案等;组织开展防汛抗旱督导检查;监督落实防汛抗旱行政首长负责制及重要防洪工程和重要基础设施防汛抗旱责任人;统一领导指挥、组织协调重大、特别重大洪涝干旱灾害应急抢险救援救灾工作,指导监督防汛抗旱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省防指下设省防指办公室(
6、以下简称省防办)和省防指黄河防汛抗旱办公室(以下简称省黄河防办)。省防办主任由分管水利的副省长兼任,日常工作由省应急厅承担,省应急厅厅长兼任省防办常务副主任。省黄河防办主任由河南黄河河务局局长兼任,日常工作由河南黄河河务局承担。省防办主要职责:省防办承办省防指日常工作,指导协调全省防汛抗旱工作;指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落实防汛抗旱责任制;组织全省防汛抗旱检查、督导;组织编制河南省防汛应急预案河南省抗旱应急预案,指导相关部门编制专项预案,按程序报批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防汛抗旱队伍建设和物资储备、调用等工作;综合掌握雨情、汛情、旱情、险情、灾情及应对情况,提出全省防汛抗旱工作建议;协调做好防汛
7、抗旱抢险救灾表彰工作。2.2.2 防汛分指挥部省防指设立黄河流域、长江流域及南水北调、海河流域、淮河流域、城市内涝和地质灾害、山洪灾害、军地联防等7个防汛分指挥部,紧急防汛期期间在省防指统一领导下,统筹协调抢险救援救灾专项工作。需要省级成立前方指挥部时,由相应防汛分指挥部会同当地党委、政府成立前方指挥部,牵头省领导担任指挥长,地方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任常务副指挥长,省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任副指挥长。各防汛分指挥部组成人员由省防指在每年汛前调整公布。2.2.3 ABC调度指挥应急值守专班省防指建立防汛应急ABC调度指挥应急值守专班和专家分析研判专班。分管应急和分管水利的副省长互为AB角,遇暴雨橙色、红色
8、预警报告时组织会商研判,启动防汛二级、一级应急响应后,到省防汛抗旱指挥中心带班值守、调度指挥;省应急厅、省水利厅负责同志互为AB角。C班由省水利厅主要负责同志负责,协同省领导做好分析研判,提供技术支撑和决策建议。收到暴雨红色预警报告和启动防汛一级应急响应时,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视情参加会商研判和调度指挥。专班组成人员由省防指在每年汛前调整公布。2.2.4 省防指工作专班省防指组织成立由省领导牵头的防汛指挥调度、紧急转移避险及救灾、水库河道及山洪灾害防御、城乡内涝防御、地质灾害防御、南水北调中线工程防御、应急抢险救援、气象服务保障、防汛救灾物资保障、医疗卫生防疫、电力通信保障、宣传和舆情引导、安
9、全保卫及交通管控、民生保障及市场保供、专家技术服务等工作专班。各专班按照职责制定工作方案,启动防汛二级、一级应急响应时,在牵头部门相对集中办公,主要负责人在省防汛抗旱指挥中心集中办公。专班组成人员由省防指在每年汛前调整公布。2.2.5 省防指防汛应急专家指导组省防指成立防汛应急专家指导组。由厅级干部任组长,对口分包联系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防汛应急工作,驻地督导、指导、检查市县备汛措施落实及汛期暴雨洪水防范应对等工作。指导组组成人员由省防指在每年汛前调整公布。2.2.6 省防汛应急前方指导组发生重大以上洪涝灾害(启动防汛二级、一级应急响应),由省级领导牵头,成立省防汛应急前方指导组,现场
10、指导地方组织开展抢险救援救灾工作,防汛应急专家指导组按照分包责任区转入前方指导组。2.3 市、县(市、区)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县(市、区)党委、政府设立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及其办公室,在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本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和指挥本辖区内的防汛抗旱工作。2.4 乡镇(街道)防汛抗旱指挥机构乡镇(街道)防汛抗旱工作由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负责,明确承担防汛抗旱工作的机构和人员,在上级党委、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领导指挥下,做好防汛抗旱应急工作。2.5 其他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有防汛抗旱任务的部门和单位在汛期成立相应的专业防汛抗旱组织,负责做好本部门、本单位的防汛抗旱工作
11、。在本级或属地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针对重大突发事件,可以组建临时指挥机构,具体负责应急处置工作。3应急准备3.1 责任落实省防指督促各地落实地方防汛行政责任人和重要堤防、蓄滞洪区、水库、重点城市、重要设施管理单位防汛责任人,在汛前向社会公布。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及有关部门要按照管理权限,落实行政区域及水库、河道、险工险段、水闸、山洪、地质灾害、城市内涝等防汛责任人,并向社会公布。有防汛任务的部门、单位要落实本部门、单位防汛责任人。各级防汛责任人必须按要求履行防汛职责,入汛后必须每天24小时保持联络畅通,未经批准不得离开工作地区;防汛关键期必须加强值守备勤、在岗到位;遇到突发
12、灾害必须进入应急岗位、全力投入抢险救灾。3.2 预案准备省防要指导督促各市县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相关成员单位,按照一流域一案、一水库一案、一市一案、一县(市、区)一案、一乡镇(街道)一案、一村(社区)一案的要求,加强预案编制修订工作,形成全省防汛应急预案体系。省应急厅负责修订河南省防汛紧急避险安置预案,省水利厅负责修订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和淮河、卫河、唐白河、伊洛河流域防汛预案(含超标准洪水防御预案)以及水库汛期调度运用计划和蓄滞洪区运用预案,河南黄河河务局负责修订河南黄河防汛应急预案,省消防救援总队负责修订河南省消防救援队伍洪涝灾害应急救援预案,省自然资源厅负责修订地质灾害防御预案,省住房城乡建设
13、厅负责修订城市排水防涝应急预案,省交通运输厅负责修订防汛交通保障应急预案,省电力公司负责修订防汛电力保障应急预案,省通信管理局负责修订防汛通信保障应急预案,中国南水北调集团中线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负责修订南水北调中线工程防汛预案;其他行业主管部门要及时修订本行业、本部门防汛应急预案,按有关规定报备并组织实施。承担防汛主体责任的企事业单位,要在开展洪涝灾害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的基础上,制定本单位防汛应急预案。3.3 工程准备水利、住建、河务、自然资源、南水北调等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指导和监督,督促工程管理单位加强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防洪排涝工程设施安全有效运行。教育、民政、工信、住建、交通运输、卫
14、生健康、应急、电力、通信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开展学校、养老机构、工矿企业、市场、商业中心、居民住房、市政、交通、医院、危化品储运、电力、通信、供水、能源等建筑设施及其他公共安全设施设备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度汛隐患。蓄滞洪区、黄河滩区、山洪和地质灾害危险区等有紧急避险安置任务的省辖市、县(市、区)政府按照专项规划和预案,做好安全建设、运用准备和避险转移工作。3.4 隐患排查要持续开展各类防洪工程、水毁修复工程、病险水利工程设施、城市排水防涝、山洪和地质灾害等方面安全隐患排查,按照单位自查、行业检查、综合检查等方式,加强防汛风险辨识管控,建立“隐患、任务、责任”清单,落实整改措施、责任、时限
15、,及时消除防汛风险隐患。3.5 队伍准备(1)防洪工程管理单位抢险力量。防洪工程管理单位应组建专(兼)职防汛抢险救援队伍,按规定配备工程抗洪抢险装备器材,承担巡堤查险、设施设备启闭及风险隐患排查处理、险情先期处置等任务。(2)基层防汛抢险救援力量。每个乡镇(街道)建立不少于20人的防汛应急救援队伍。行政村要结合民兵连队伍建设,建立民兵应急救援力量。有防汛抗洪任务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的需要,组建或者明确应急抢险救援队伍。(3)市、县级防汛抢险救援力量。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县(市、区)要组织防汛抢险救援突击队伍,制定抢险救援方案,承担辖区抗洪抢险救援任务,由本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统一指挥调
16、度。关B州、洛阳、南阳3市市级防汛抢险救援突击队不少于200人,其他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不少于100人,县(市、区)不少于50人。(4)省级防汛机动抢险救援力量。省级组建不少于20支的防汛抢险骨干专业救援和技术支撑队伍,由省应急、水利、住建、自然资源、黄河河务、南水北调等系统的专业队伍和专家,以及其他相关队伍联合组成,由省防指统一协调指挥。(5)省消防救援队伍。建设洪涝灾害省级救援队1支、市级突击队18支、县级攻坚组194个。(6)部队防汛突击力量。解放军、武警部队、民兵预备役,按照军地协调联动机制,积极参加防汛应急抢险救援救灾。3.6 物资准备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要按照分级储备、分级管理和分级负担原则,做好防汛抢险救援救灾物资准备,做到装备器材入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