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生态环保“一码通”程序应用管理办法(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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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西生态环保一码通程序应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依据】为规范使用广西生态环保“一码通”程序,加强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及社会监督,全面推行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加快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执法监管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系统定义】广西生态环保一码通”程序是由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创新建设的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二维码生成系统,通过单个二维码记载并公布企业环评审批、排污许可、环境监测以及监督执法等信息,供社会公众

2、免费查询。第三条【职责分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负责广西生态环保“一码通”程序规划建设、运行维护、推广应用和安全保障工作;研究制定广西生态环保“一码通”程序应用管理办法和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目录清单;负责采集、汇聚、展示和公开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目录清单相关数据;组织编制广西生态环保“一码通”管理信息化标识牌以及污染物排放口信息化标识牌设置地方规范要求。各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广西生态环保“一码通”程序在本行政区域的推广应用,积极引导鼓励公众、企业及生态环境部门关注使用广西生态环保“一码通”程序;负责监督指导本行政区域企业按广西生态环保“一码通”管理信息化标识牌设置规则(附件1)及污染物排放口信息化标识牌设置规

3、则(附件2)设置广西生态环保“一码通”管理信息化标识牌和污染物排放口信息化标识牌,并将标识牌设置情况纳入日常监管范围。第四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广西生态环保“一码通”程序的使用和运行管理,包括程序信息采集、账号管理、应用场景、访问方式、使用要求、数据安全及标识牌设置等。第二章信息采集与公开第五条【管理范围】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简化管理及登记管理,并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公开许可登记信息的企业,均应纳入广西生态环保“一码通”程序管理。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简化管理的企业,应在取得排污许可证60日内,通过广西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下载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二维码,

4、按照本办法要求,自行印制广西生态环保“一码通”管理信息化标识牌,张贴至厂区门口附近醒目处;通过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下载污染物排放口二维码,按照本办法要求,自行印制污染物排放口信息化标识牌,张贴至其大气污染物排放口、水污染物排放口,以及固体废物贮存/处置设施等处。鼓励实行排污许可登记管理的企业,参照本办法要求设置广西生态环保“一码通”管理信息化标识牌。第六条【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目录清单】广西生态环保“一码通”程序可以直接采集并依法公开以下信息:(一)建设项目(含海洋工程、核与辐射类)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意见(批复);(二)生态环境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公开端的企业

5、排污许可证载明信息,含登记类信息;(三)建设项目运营期间获得的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中生态环境行政许可结果信息;(四)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数据、监测方案;(五)生态环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结果信息,企业环境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六)企业生态环境信用评价等级;(七)“两高”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信息。(八)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需主动公开的环境信息。第七条【知识产权保护和保密要求】本办法第八条相关信息企业提出涉及企业知识产权或商业机密的,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同意后可不予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不得公开。第八条【信息来源】广西生态环保“一码通”程序可以对接以下电子政务信息系统采集完善本办

6、法第八条所列数据,包括但不限于:(一)国垂系统:全国建设项目环评统一审批系统、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全国排污单位自行监测信息公开平台、全国重点排污单位监督性监测信息公开平台、全国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自动监测数据公开平台等;(二)省垂系统: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西)、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等;(三)自建系统:广西“生态云”平台、广西环境信息资源中心、广西固定污染源管理系统、广西环保审批信息系统、广西环境监管移动执法系统、广西环境违法案件查处系统、广西企业生态环境信用评价系统、广西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等。第九条【关键数据】排污许可是固定污染源运行期间污染物排放的唯一行政许可,也是对排污

7、单位进行生态环境监管的主要依据。原则上全区所有生态环境信息系统固定污染源名称,均应与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系统登记名称保持一致,为排污许可证后监管以及广西生态环保“一码通”程序信息核对工作提供良好数据基础。第十条【纠纷与责任】广西生态环保“一码通”程序不代替数据提供部门及其电子政务信息系统的信息公开职责,采集公开的企业环境信息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由原始数据提供部门负责。第三章程序应用第十一条【账户管理】广西生态环保“一码通”程序使用广西“生态云”平台用户策略对账号及权限进行配置,生态环境部门及企业可直接使用广西“生态云”平台账户登录访问程序,账户开通及权限管理按广西“生态云”平台应

8、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第十二条【应用场景】公众、企业及生态环境部门均可使用手机微信现场扫描企业张贴悬挂在厂区门口的广西生态环保“一码通”管理信息化标识牌,访问广西生态环保“一码通”程序,查看企业环境信息。第十三条【公众访问方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将广西生态环保“一码通”程序挂载至广西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广西生态环境APP公众端及智桂通APP公众端等新媒体平台和移动应用,为社会公众提供以下便捷渠道下载使用:(一)广西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访问方式:使用手机微信搜索关注广西生态环境公众号,在公众号在线互动专区访问程序。(二)广西生态环境APP公众端访问方式:使用手机微信或浏览器扫描附件3二维码,下载安

9、装广西生态环境APP公众端,在热点应用专区访问程序,无需注册登录。(三)智桂通APP公众端访问方式:使用手机应用市场搜索下载智桂通APP,在智桂通移动监管专区访问程序,无需注册登录。第十四条【企业访问方式】广西生态环保“一码通”程序将集成至广西生态环境帮企扶企平台(访问地址httpfqbqh5),除本办法第十三条所列访问方式外,企业还可登录广西生态环境帮企扶企平台访问程序。第十五条【生态环境部门访问方式】广西生态环保“一码通”程序将集成至广西生态环境APP政务端及移动执法APP,除本办法第十三条所列访问方式外,生态环境部门用户还可使用手机微信或浏览器扫描附件3二维码,安装使用广西生态环境APP

10、政务端、移动执法APP访问程序。第十六条【环境问题在线整改反馈功能】广西生态环保“一码通”程序为企业用户设置环境问题在线整改反馈功能。生态环境部门将日常监管发现的环境问题推送至广西生态环保“一码通”程序企业端,积极引导企业通过广西生态环保“一码通”程序,签订整改承诺书,如实上传整改情况说明、照片、视频、监测报告等证明材料,申请生态环境部门在线审核。生态环境部门在收到企业环境问题整改申请后,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审核,并反馈审核意见。生态环境部门要加强企业环境问题在线整改情况真实性监督,发现企业虚假整改的,要取消企业在线整改资格,依法查处企业弄虚作假行为;同时将其列为“双随机”特殊监管对象,实施

11、靶向抽查;涉及企业生态环境信用评价的,按信用评价相关要求进行处理。第四章安全与监督管理第十七条【使用要求】广西生态环保“一码通”程序用户应自觉遵守以下安全使用要求:(一)严禁使用广西生态环保“一码通”程序处理、存储和传输涉及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等信息。(二)各类用户对系统数据访问权限不一致,禁止将通过拍照、截图、屏幕录制等操作截取广西生态环保“一码通”程序中不予公开的信息内容或相关文档、资料等信息转发给无关人员。(三)发生木马攻击、病毒感染等网络安全事件时,用户应及时向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报告。第十八条【监督检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对各市使用管理情况开展抽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第十九条【责任

12、追究】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造成安全事故、信息泄露或不良影响的,视情节给予通报、约谈、暂停使用程序等措施处理;导致重大安全事故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依法依规追究使用单位及使用人责任。第五章附则第二十条【实施主体】本办法由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负责制定和解释。第二十一条【实施时间】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广西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生态环保一码通”程序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管理规则同时废止。附件1广西生态环保一码通管理信息化标识牌设置规则一、广西生态环保“一码通”管理信息化标识牌内容标识牌内容应与排污许可证或排污登记表信息一致,主要包括以下信息:(一)排污单位名称位于标识牌上部,大黑简体,85PT,居中,单倍行间距

13、;(二)“广西生态环保一码通”位于排污单位名称下方,大黑简体,85PT,居中,单倍行间距;(三)二维码图片在“广西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系统自动生成,位于标识牌中部,规格为23OmmX230mm;(四)“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监制”位于二维码下方,大黑简体,75PT,居中,单倍行间距;(五)”举报投诉电话:12345”位于监制单位下方,大黑简体,75PT,居中,单倍行间距;(六)排污许可证核发时间或登记时间格式为XXXX年XX月,位于监制单位下方,大黑简体,75PT,居中,单倍行间距。二、广西生态环保“一码通”管理信息化标识牌设置(一)位置广西生态环保“一码通”管理信息化标识牌应设置于企业厂区门

14、口附近且醒目处,距离门口不超过5m。(二)高度标识牌设置高度应满足标识牌二维码扫描要求,为1.2m-1.8mo三、广西生态环保“一码通”管理信息化标识牌印刷要求(一)颜色广西生态环保“一码通”管理信息化标识牌的颜色应符合下列要求:1 .底为绿色(CMYK=80,29/00,0);2 .文字为白色(CMYK=O,0,0,0);3 .二维码条码模块为黑色,条码背景色为白色。(二)形状尺寸广西生态环保“一码通”管理信息化标识牌形状尺寸应符合下列要求:1 .形状:长方形;2 .外形尺寸:450mm620mm;(三)印刷:图文UV工艺印刷,色泽一致,图案清晰,不得有明显缺损。(四)材料:材质选用应满足高

15、强度、抗老化等要求,可选用不锈钢、塑钢等材料制作,表面做静电喷塑。450.00 mm2O.Omm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琅东污水处理厂广西生态环保“一码通”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杰环境厅监制 举报投诉电话:123452021年11月EE Oo IEE OO g6L110.00 mm字体:大黑简体字号:85PT字体:大黑简体字号:75PT不锈钢材质,表面做静电喷塑图文UV印色值:C:80M:29Y:100K:0附件2污染物排放口信息化标识牌设置规则一、排放口信息化标识牌内容标识牌内容应与排污许可证或排污登记表信息一致,主要包括以下信息:(一)排污单位名称位于标识牌上部,黑体,样例1小二号,样例2小初,加粗,居中,单倍行间距;(二)排污许可证确定的排放口名称位于排污单位名称下方,黑体,样例1小二号,样例2小初,居中,单倍行间距;(三)排污许可证确定的排放口编号位于排放口名称右侧,黑体,样例1小二号,样例2小初,居中,单倍行间距;(四)全国排污许可管理信息系统自动生成排放口二维码位于标识牌中部,规格为样例1为90mm90mm,样例2为180mm180mm;(五)“*生态环境局监制”位于标识牌下部,黑体,样例1三号,样例2号,居中,单倍行间距;(六)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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