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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药公司质量教育培训及考核管理制度L目的:规范公司的质量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员工的质量意识与能力;2 .范围:适用于公司质量教育、培训及考核的管理;3 .职责:3.1 行政部负责组织和实施;3. 2质量管理部负责协助;4. 3各部门员工负责参加培训;4.内容:4.1 质量管理部协助行政部负责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开展企业员工质量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4. 2年度质量教育培训计划由行政部负责制定,制定时间为每年第四季度,根据公司工作需要制定下年度的质量教育培训计划;年度质量教育培训计划由质量负责人审核,企业负责人(总经理)批准后实施;4. 3年度质量教育培训计划应针对公司不同岗位的各类人员,确定培训内容
2、及方法。培训计划应明确培训对象、培训内容、培训组织部门、学时、培训方式、考核方式等内容;4. 4教育培训方式:以公司组织集中学习和自学方式为主,以外部培训为辅;4. 5培训内容应包括:4.5. 1现行版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5. 5.2药品专业知识以及药品验收、陈列与养护、储存与保管、运输、服务与咨询等技能;6. 5.3职业道德、公司质量管理制度;4. 5.4部门职责、岗位职责及操作规程;4. 6考核方式:4.6. 1公司内部培训教育的考核,由行政部与质管部共同组织,根据培训内容的不同可选择笔试、口试,现场操作等考核方式进行,并将考核结果存档;4.6.2参加外部培训及在
3、职接受学历教育的人员,应将考核结果或相应的培训教育证书原件交行政部验证,留复印件存档;4.7上岗培训与继续教育培训:4.7.1进入公司的所有岗位人员,在上岗前须经岗位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4.7.2员工需转岗时,在新岗位上岗前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4.7.3国家有就业准入规定岗位工作的人员,需有资格证书方可上岗;4.7.4公司质量负责人和质管部机构负责人、从业药师及其他岗位的执业药师每年应接受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继续教育或培训I,并获得培训证书或继续教育证书;4.7.5公司各岗位员工每年均应参加继续教育,并经考核合格;4. 8质量教育培训由行政部做好培训记录,建立培训档案,培训档案分企业培训档案和员工个人培训档案;4.8. 1培训记录内容包括: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培训地点、培训师资、参加培训人员等;4.8.2企业培训档案内容包括:培训计划、培训通知、培训签到表、培训用教材或课件、考核试卷、考核成绩汇总表、培训师资资质复印件、年度培训汇总表等内容;4.8.3员工个人培训档案内容包括:员工个人培训卡、员工个人历次培训考核试卷或培训证书;4.9.相关记录:4.9.1年度教育培训计划表4.9.2培训通知4.9.3培训签到表4.9.4考核成绩汇总表4.9.5年度培训汇总表4.9.6员工个人培训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