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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设计合同书范本三篇工程设计合同书范本篇1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发包方:设计方:发包方委托设计方承担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1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建设工程批准文件。设计费支付进度建设工程设计合同范本说明:1 .提交各阶段设计文件的同时支付各阶段设计费;2 .在提交最后一部分施工图的同时结清全部设计费,不留尾款;3 .实际设计费按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概算)核定,多退少补,实际设计费与估算设计费出现差额时,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4 .本合同履行
2、后,定金抵作设计费。第2条双方责任发包方责任发包方按本合同第3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方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效性负责,发包方不得要求设计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发包方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方按合同第4条规定将交付设计文件的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方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发包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将所提交资料做较大修改,以致设计方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方应按设计方所耗工作量向设计方增付设计费。在未签合同前发包方已同意,设计方为发
3、包方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应按收费标准,相应支付的设计费。发包方要求设计方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如果设计方能够做到,发包方应根据设计方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设计方支付赶工费。发包方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发包方应保护设计方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设计方同意,发包方对设计方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方应负相关法律责任,设计方有权向发包方提出索赔。设计方责任设计方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方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
4、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年。设计方按本合同第2条和第4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方交付资料及文件。设计方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要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的调整补充。设计方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本年内项目开始施工的,负责向发包方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的,设计方仍负责上述工作,但应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方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具体金额由双方商定。设计方应保护发包方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方泄露、转让发包方提交的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
5、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方造成经济损失,发包方有权向设计方索赔。第3条其他相关事宜(1)发包方要求设计方派专人留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技术咨询服务合同。(2)设计方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发包方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本合同第4条规定设计方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超过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规定的份数,设计方另收工本费。对于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设计方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发包方需要设计方配合加工定货时,所需费用由发包方承担。(4)发包方委托设计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
6、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方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他费用由发包方支付。发包方委托设计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7)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仲裁书面协议的,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一式2份,发包方1份,设计方1份。(9)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在发包方向设计方支付定金后生效。(10)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到项目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
7、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可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1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2)其他约定事项。发包方名称:(盖章)设计方名称:(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经办人:经办人:备案日期:年月日鉴证日期:年月日工程设计合同书范本篇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发包人:设计人: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8、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XX年修订本)、计价格20XXUo号文。1.2 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1.3 建设工程批准文件。第二条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费等见下表:第三条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第四条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第五条设计的费用以人民币结算,本合同设计收费为人民币(大写)O第六条双方责任6.1 发包人责任:6.1.1 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提供工作用基础资料,交付设计
9、文件时间相应延长;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员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6.1.2 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6.1.3 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如果设计人能够做到,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赶工费。6.1.4 设计文件未通过审批前的修改不计付设计费用
10、;如通过审批后作重大修改、变更,设计变更工作量在原工作量30%内的不计设计费,超出原工作量30%部分按原设计收费标准的50%计取设计费。设计资料及文件份数超过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规定的份数,设计人另收工本费,工本费按200元/公斤计取。6.1.5 发包人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方便条件。6.1.6 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发包人用于本合同的项目情况除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时,需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付法律责任,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提
11、出索赔。6.2 设计人责任:6.2.1 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6.2.2 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国家现行有关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等。6.2.3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土建为50年。6.2.4 设计人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6.2.5 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
12、收。6.2.6 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第七条违约责任:7.1 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根据设计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结算设计费。7.2 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万分之五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除设计人的原因造成的情况除
13、外)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按7.1条规定支付设计费。7.3 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7.4 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定金。由于设计人原因,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交付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每延误一天,应按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万分之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7.5 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定金。第八条其他8.1 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本合同第四条规
14、定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份数超过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规定的份数,设计人另收工本费。8.2 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的设计人员配合加工定货时,所需要费用由发包人承担。8.3 发包人委托设计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它费用由发包人支付。8.4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8.5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8.6 本
15、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协商不成的,双方当事人同意由南宁仲裁委员会仲裁。8.7 本合同一式肆份,发包人贰份,设计人贰份。8.8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本合同生效后,双方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8.9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名称:(盖章)设计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鉴订日期:年一月一日工程设计合同书范本篇3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设计单位:,以下简称乙方。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的规定,鉴于乙方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资质等级来承揽建设工程设计业务,经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一、工程名称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工程的设计项目,建筑安装面积为平方米,建设地点在O二、甲方义务1 .在工程开工前,甲方应组织施工单位,与乙方进行设计技术交底;工程俊工后,甲方应通知乙方参加竣工验收。2 .在设计人员进入施工现场进行工作时,甲方应提供必要的工作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