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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校企合作管理制度一、目的本程序旨在为学院实施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与社会服务过程中提供流程和方法指导。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院与企业的合作,增强服务社会效能,有针对性的为企业培养人才,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特编制本程序。二、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对学院开展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和社会服务的全过程控制。三、术语和定义(一)产教融合是指职业学院根据所设专业,把不具有独立操作能力、不能完全适应实习岗位要求的学生,安排生产实习教学,让生产与教学密切结合,相互支持,相互促进,同时具有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科技服务为一体的活动,形成学院与企业深度融合的办学模式。(二)校企合作校企合作是指
2、学院与企业建立的一种合作模式。(三)社会服务是指学院直接为物质生产提供的生产性服务,如原材料加工、产品供应、信息传递、技术咨询、科学研究、劳动力培训等。四、权责1 .校企合作委员会主导校企合作工作、校企合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校企合作日常事务足宫。2 .招生就业处牵头、教务处、各教学系(部)协助校企合作订单式人才培养组织与实施。3 .产教技术中心主导产教融合的组织与实施。4 .教务处牵头校企合作实训基地建设工作。5 .培训鉴定中心牵头,教务处、各系部协助校企合作企业新型学徒制培养工作。6 .教务处负责、各教学系(部)、总务处、计划财务处协助校企合作受赠与捐赠仪器设备管理工作。7 。分管院领导负责产
3、教融合校企合作与社会服务的检查指导。五、操作内容指引和说明(一)校企合作1 .组织机构(1)校企合作的组织机构由校企合作委员会、专家指导委员会和专业建设分会组成。(2)校企合作委员会委员成员单位,以学院邀请或企业自愿加入相结合的方式产生。成员单位填写学院校企合作委员会成员单位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3)校企合作委员会设名誉主任委员一名、顾问一名、主任委员若干名、副主任委员若干名,学院校长是主任委员的自然人选,副主任委员由成员单位推选产生。(4)校企合作委员会下设负责校企合作日常事务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院,办公室主任由学院指定人员担任。2 .活动方式(1)校企合作委员会成员的会期为二年,实行年
4、会制,每年召开一次,由校企合作委员会授权办公室负责召集,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2)校企合作活动方式主要通过定期召开校企合作年会,年会按行政服务和管理控制程序执行。(3)专家指导委员会在校企合作委员会休会期间,履行校企合作委员会的职责,代表校企合作委员会具体指导专业建设分会开展工作。专家指导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由成员单位指定的专家组成。3 .校企合作委员会职责(1)建立校企合作的机制体制,修订校企合作委员会的章程。(2)指导专业建设、人才培养、课程体系建设、实训基地、学生校外见习、跟岗、顶岗实习、产教融合、社会培训等。(二)校企合作内容L产教融合(1)产教技术中心、成员单位负责接纳学生进行产教结合
5、教学。(2)各教学系(部)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每学期制定学生生产性实习计划,按班级管理的原则,分班落实,上报教务处备案,经分管院领导审批后实施。(3)接钠学生进行生产性教学的单位应根据生产性实习计戈J,编写工学交替、产教结合实训教案,准备好质量管理及安全生产指导手册、生产计划单、考勤记录表、学生名单、工学交替、产教结合实训报告、学生职业综合能力评价表等必备资料。(4)学生上岗前,接纳学生进行生产性教学的单位必须按质量管理及安全生产指导手册要求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填写校外实习安全教育记录。(5)教学与生产衔接模式采用班组制,以“师傅带徒弟”的方式承担生产工作任务,完成规定的生产工作量。(6)学生
6、进行产教结合教学过程中,接纳学生进行生产性教学的单位按生产计划、生产工艺流程、派工单、检验单等生产管理文件进行组织管理,并做好相关记录。(7)产教技术中心主导产教融合中涉及的生产性服务,如原材料加工、产品供应、信息传递、技术咨询、科学研究等,培训鉴定中心负责产教融合中涉及的企业劳动力培训工作。2 .校企合作订单式人才培养(1)招生就业处负责对外联系,引进订单式培养项目。(2)承接订单式培养项目的教学系(部)是订单式培养项目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制定本系订单式培养项目管理制度,负责本系(部)订单式培养项目的教学及管理工。(3)教务处协助订单式培养项目承接的教学系(部)与企业制定人才培养方案。(4)
7、校企双方共同承担订单式人才培养任务。(5)教务处和招生就业处负责对实施过程中的教学计划、教学管理、学生考核通过率、学生满意度、企业满意度等进行评估和考核。(6)项目承接教学系(部)负责发布组建“订单班”或“冠名班”的信息,并根据企业要求进行初步筛选学生。(7)项目承接教学系(部)负责正式进入“订单班”或“冠名班”的学员签订学院订单式培养协议书、学院“冠名班”订单式培养协议书。(8)企业按照协议约定,落实学生就业。(9)企业参与人才质量评估。3 .校企合作企业新型学徒制培养(1)培训鉴定中心负责企业新型学徒制培养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和协议的签定,各教学系(部)负责组织落实。(2)各教学系(部)、企
8、业双方根据企业新型学徒制学徒管理办法要求,联合编制企业新型学徒制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等文件。(3)合作企业负责整个教学管理工作,侧重实训实习和学生组织工作。各教学系(部)侧重负责理论教学工作。(4)校企合作企业新型学徒制具体培养目标、培养方式、合作方式、过程管理、考核与奖惩等按企业新型学徒制学徒管理办法、企业新型学徒制学徒管理细则执行。4 .校企合作实训基地建设(1)校企合作实训基地使用、管理、效益评价和考核按校企合作校内实训管理办法(试行)、校企合作校外实训基地管理办法(试行)执行。(2)涉及校企合作实训基地建设项目,按项目建设控制程序执行。(三)社会服务1 .技术服务(1)产教技术中心主
9、导、各教学系(部)协助开展生产性技术服务工作,促进术成果转化,提供科技服务。(2)科研处负责与行业、企业开展课题研发工作,提供课题研发咨询服务。2 .培训服务(1)培训鉴定中心负责社会化培训服务,服务过程按社会化培训过程控制程序执行。(2)教务处负责师资能力提升培训服务。3 .志愿服务党委办公室主导、团委负责组织实施以社会实践、行业、社区志愿服务活动为重点,促进师生实践能力、综台素质提升的志愿服务工作。4 .文化服务学院党委办公室主导、团委负责组织实施以参与社区、区域的文化建设活动为重点,促进校园文化水平和学院社会影响力提升的文化服务。(四)受赠与捐赠仪器设备管理1 .受赠与捐赠仪器设备的遵循的基本原则(1)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2)遵循捐赠自愿和无偿的原则,禁止强行索取或者变相索取。(3)遵循尊重捐赠者意愿与符合我校利益相统一的原则。(4)严禁将受赠设备挪作他用。2 .受赠与捐赠仅器设备行为所有受赠与捐期仅器设备按受赠与捐赠仪器设备管理办法执行。(五)文档的归档需归档的文件由学院负责按照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收集、归档。(六)记录保存本程序产生的记录由相关部门负责按记录控制程序的要求收集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