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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OTl?(皖).安徽省地方计量技术规范JJF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资源计量在线审查规范TheRulesfortheOnlineExaminationoftheEnergyandResourceMeasuringinKeyEnergyConsumptionUnit(报批稿)xxxxXXXX发布XXXXXXXX实施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资源计量在线审查规范JJF TheRulesfortheOnlineExaminationoftheEnergyandResourceMeasuringinKeyEnergyConsumptionUnit归口单位:安徽省能源计量技术委员会主鳏草单位:安徽
2、省计量科学研究院格力电器(合肥)有限公司参力电草单位:合肥市计量测试研究院阜阳市计量测试研究所宣城市标准计量所本规范委托安徽省能源计量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吴军(安徽省计量科学研究院)费勤武(安徽省计量科学研究院)李敏(格力电器(合肥)有限公司)吴璋(安徽省计量科学研究院)王同鹤(安徽省计量科学研究院)参加起草人:张辉(合肥市计量测试研究院)王子炯(阜阳市计量测试研究所)殷春前(宣城市标准计量所)孙锐(安徽省计量科学研究院)目录引言II1范围12引用文件13术语14能源资源计量管理24. 1总则25. 2组织与管理26. 3计量管理制度24.4计量目标35能源资源计量人员37.
3、1计量人员配备35.2人员培训和资质36能源资源计量器具38. 1计量器具配备36.2计量器具管理46.3计量器具检定/校准46. 4计量器具使用47能源资源计量数据管理56.1 计量数据采集56.2 计量数据处理57. 3计量数据应用68自查与整改68. 1自查68.2整改69能源资源计量在线审查69. 1审查原则69.1 审查方式79.2 审查组织79.3 审查组79.4 重点用能单位89.5 审查程序89.6 编制审查报告89.7 审查结论确定89.8 审查结果处理9附录A能源资源计量在线审查工作流程10附录B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资源计量在线审查记录表(格式)15附录C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资源计
4、量在线审查报告(格式)40引言能源资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也是碳排放的最主要来源。开展能源资源计量审查是市场监督系统落实国家节能减排降碳的重要举措,是一项旨在提升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资源计量水平、发挥能源资源计量基础作用的系统化工作。国务院关于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1)23号)中指出“加强新型基础设施用能管理,对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开展能源计量审查。推动既有设施绿色升级改造,提高设施能效水平”。通过本技术规范的制定,可以规范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资源计量审查的线上管理,可应用在全省范围内的重点用能单位,大大提升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实施能源资源监管的效率,降低能源资
5、源监管的人力物力成本,促进能耗双控工作,推动实现碳达峰和碳中和目标。规范制定后将提高能源资源计量审查工作质量和效率,创新计量审查模式,为企业、行政监管部门和审查机构搭建信息化和智能化桥梁,促进企业计量工作有序开展;同时,便于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填报数据,宏观分析当地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资源计量工作现状、存在问题、节能效果以及可行的节能方向,逐步形成信息化、规范化、体系化的工作模式,助力节能减排工作高质量发展。本规范为首次发布。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资源计量在线审查规范1范围本规范规定了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资源计量在线审查工作必须满足的要求,以及对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资源计量在线审查的程序和方法。本规范适用于政府计量
6、行政部门对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资源计量工作的在线审查,非重点用能单位的在线审查可参照进行。2引用文件本规范引用了下列文件:JJF1356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规范GB17167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T2589综合能耗计算通则GB/T15316节能监测技术通则GBfT24789用水单位水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T33656企业能源计量网络图绘制方法凡是注日期的引用规范,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规范;不注日期的引用规范,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规范。3术语JJFI356、GB17167GBT2589.GB/T15316、GB/T24789、GB/T33656界定
7、的及以下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3.1 能源资源energyandresource是指煤炭、石油、天然气、生物质能和电力、热力以及其他直接或者通过加工、转换而取得有用能的各种资源和水资源。3.2 能源资源计量在线审查OMineexaminationoftheenergyandresourcemeasuring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资源计量器具配备和使用、能源资源计量人员配备和培训、能源资源计量数据管理等能源资源计量工作情况的在线审核与检查。3.3 能源资源计量器具measuringinstrumentofenergyandresource能源计量器具和水资源计量器具的统称。3.4
8、能源资源计量器具配备率equippingrateofenergyandresourcemeasuringinstrument能源资源计量器具实际的安装配备数量占理论需要量的百分数。注:能源资源计量器具理论需要量是指为测量全部能源资源量值所需配备的计量器具数量。3.5 能源资源计量目标metrologicalobjectiveofenergyandresource重点用能单位所要求实现的为保证能源资源计量数据准确可靠的总体要求。4能源资源计置管理4.1 总则重点用能单位应建立健全能源资源计量管理制度,明确计量管理职责,加强计量管理,确保在线计量数据真实准确。4.2 组织与管理重点用能单位应明确能
9、源资源计量工作的领导,确立能源资源计量主管部门,设置能源资源计量岗位,并以文件形式明确规定其职责、权限和相互隶属关系。4.3 计量管理制度4.3.1 重点用能单位应按本规范要求建立健全能源资源计量管理制度,并保持和持续改进其有效性、管理制度应形成文件,传达至有关人员,被其理解、获取和执行。4.3.2 能源资源计量管理制度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1)计量管理职责;2)计量器具配备、使用和维护管理制度;3)计量器具周期检定/校准管理制度;4)计量人员配备、培训和考核管理制度;5)计量数据采集、处理、统计分析和应用制度;6)计量工作自查和改进制度。4.4计量目标重点用能单位应根据计量法律法规、强制性规范
10、文件要求以及相关政策,确定能源资源计量目标并形成文件。计量目标应是可测量的,与能源方针、节能目标等保持一致。应定期对能源资源计量目标实施情况进行评价。5能源资源计置人员5.1 计量人员配备重点用能单位应根据工作需要配备足够的专业人员从事能源资源计量管理工作。应设专人负责能源资源计量器具的配备、使用、检定/校准、维护、报废等管理工作和能源资源计量数据的采集、统计、分析等工作。5.2 人员培训和资质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资源计量工作人员应掌握从事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和业务知识,具备计量技术和业务能力,通过相关培训考核,取得相应资质,定期接受培训,并按有关规定持证上岗。重点用能单位应建立计量工作人员技术档案
11、,保存其能力、教育、专业资格、培训、技能和经验等记录。6能源资源计器具6.1 计量器具配备6.1.1 计量器具配备原则重点用能单位计量器具配备应满足分类、分级、分项计量要求,配备必要的便携式计量器具,以满足自检自查要求。6.1.2 计量器具配备要求重点用能单位计量器具配备应符合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用水单位水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ZT24789等要求。具体要求见JJF1356附录A。有关国家标准对特殊行业的计量器具配备有特定要求的,应执行其规定。6.1.3 计量器具理论需要量确认重点用能单位应按照能源资源的种类,确定能源资源流向和计量采集点,形成能源资源流向图和
12、计量采集点网络图(可分别参照JJFl356和GBT33656)o设置的计量采集点应覆盖重点用能单位分类、分级、分项计量的需求,并按JJF1356附录B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管理用表/图的格式要求形成文件,定期进行评审,以符合实际状况。6.2 计量器具管理6.2.1 重点用能单位应对能源资源计量器具配备、申购、验收、保管、使用、检定/校准、维护和报废处理等环节形成制度并实施有效管理。6.2.2 重点用能单位应建立能源资源计量器具台账或完整的计量器具一览表,主要次级用能单位和主要用能设备应有独立的计量器具台账或一览表分表。6.2.3 重点用能单位应建立完整的能源资源计量器具档案。6.2.4 在用能源
13、资源计量器具应在明显位置粘贴与计量器具台账或一览表编号对应的标识,并有检定/校准状态标识,以备查验和管理。6.3 计量器具检定/校准6.3.1 重点用能单位应制定能源资源计量器具量值传递或溯源图(格式可参照JJF1356附录B);其中作为内部计量标准器具使用的,应确定其准确度等级、测量范围、可溯源的上级传递标准。6.3.2 重点用能单位自行检定/校准能源资源计量器具应建立本单位最高计量标准,并经考核合格。6.3.3 重点用能单位应制定能源资源计量器具周期检定/校准计划,实行定期检定/校准。其检定周期、检定方式应遵守相关计量法律法规的规定。6.4 计量器具使用6.4.1 在用能源资源计量器具应处
14、于有效的检定/校准状态,不满足6.3.3要求的不得使用。6.4.2 能源资源计量器具使用和维护应指定专人负责,计量器具有效的使用说明书(包括制造商提供的有关手册)、检定/校准证书等资料应保存完好并便于取用。6.4.3 能源资源计量器具应在受控或已知满足需要的环境中使用,确保测量结果准确有效。6.4.4 对影响能源资源计量器具计量性能的调整装置及软件,在使用中不得改动其铅封、封印及其他保护装置。6.4.5 在用能源资源计量器具被怀疑或出现损坏、过载、产生不正确的测量结果、超过检定周期/校准间隔、误操作、铅封/封印或保护装置损坏破裂等情况时,应停止使用、隔离存放,做出明显的标签或标志,排除不符合原
15、因,经再次检定/校准符合要求后才能重新投入使用。7能源资源计数据管理7.1 计量数据采集7.1.1 计量数据采集原则能源资源计量数据采集应与计量器具实际测量结果相符,不得伪造或者篡改计量数据。重点用能单位应按能源资源分类、分级、分项计量要求设置计量采集点,对各种能源资源定期进行计量数据采集和记录,记录应完整、真实、准确、可靠,并按规定的期限予以保存,以满足计量管理的要求。7.1.2 计量数据采集要求采集时间相对稳定,满足计算和统计节能数据和政府节能管理等需求。7.1.3 能源资源计量数据采集方式包括人工采集、自动采集和第三方公正计量。7.1.4 能源资源计量采集应按照标准、规范或程序并在受控条件下进行。7.1.5 能源资源计量采集记录要求采集者应实时记录计量采集结果。7.2 计量数据处理7.2.1 能源资源计量原始数据不得随意更改,并保证数据完整、真实、准确、可靠。7.2.2 当能源资源计量器具损坏或安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