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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汽车销售公司质量检查管理制度为了保证客户的合法权益和本公司的市场地位,特制定质量检查管理制度,质量检查分为三个步骤:自检、车间检验、客服部检验。一、自检:1.1、 即班组或个人在修车的过程中严格检查修理部位的技术状态,准确判断出故障范围内的零部件应予修复或更换,并正确安装、调试,直至故障消失。1.2、 维修完工后全面自检,确认维修部位是否正常工作,各种间隙大小、螺母松紧、密封条外表、线条是否合标准、漆面平整度、漆面亮度是否达标、是否有瑕疵等等。1.3、 核对确认是否与工单指派吻合。1.4、 进行适当的试车,确认已维修故障是否消失,检查是否还存在其它潜在故障。1.5、 以上均自检无误,签字确认,
2、交车间质检员检验,如遇维修项目是2组以上的,则交到下道工序施工班组。二、车间质检员检验:2.1、 车间质检员接到班组的完工车辆后,必须根据维修项目按完工标准进行技术检验。2.2、 外光维修的车辆经过目测等办法确定是否及格。2.3、 机械或电路维修的经过功能使用并进行路试确认。2.4、 派工项目和实际维修项目的核对。2.5、 认为及格的车辆可送到接待处交车交单。2.6、 认为不及格的车辆应立即转回主修小组,主修小组应予第一时间对不及格的问题进行返修,不得互相推诿。2.7、 如因多组参与维修的车辆在二检时查出不及格,而又因多班组各有争议时,车间主管应立即上报售后部经理,由售后部经理裁决并责令返工处理,三、客服部检验:3.1、 客服部检验;目前由售后接待兼职负责。3.2、 认真核实派工单和实际维修项目是否吻合。3.3、 接到维修车间移交上来的竣工车辆,应立即安排洗车及卫生清理工作。3.4、 认真检查本次维修的效果,最终确认是否达标。3.5、 认为及格的即刻通知客户接车,如认为不及格的,立即开单退回主修组进行返工。3.6、 第二、第三检被退回返工的车辆尽量不超越约定交车时间,如有困难,应及时汇报到接待处,通过接待员与客户的沟通、协商,取得返工时间。3.7、 到客服部(即三检)被认为不及格,退回返工的车辆,要进行登记备档,月总结大会通报,并作为当月奖罚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