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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年产10万套汽车配件及10万套货架项目建设单位(盖章):金乡和达汽车配件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3年8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年产10万套汽车配件及10万套货架项目项目代码2308-370828-04-01-223769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济宁市金乡县凯盛大道与金曼克大道交叉口路北(山东风盈新能源汽车院内)地理坐标(东经116度卫_分31.117秒,北纬31度立分35.227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C33U金属结构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三十、金属制品业、67金属制品表面处理及热
2、处理加工中“其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V三十三、汽车制造业36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367中“其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建设性质口新建(迁建)口改建口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El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金乡县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2308-370828-04-01-223769总投资(万元)2800环保投资(万元)60环保投资占比(%)2.1施工工期3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用地(用海)面积(m2)667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
3、况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无合性分析1、“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1)生态保护红线符合性分析根据济宁市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年),项目不在济宁市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范围内。项目位于济宁市金乡县凯盛大道与金曼克大道交叉口路北(山东风盈新能源汽车院内),厂区中心坐标:东经116度17分31.117秒,北纬34度57分35.227秒,根据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年),涉及金乡县的生态红线主要有白河生物多样性维护、土壤保持生态保护红线区(JN-B4-15)、金乡县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区(JN-B1-07),项目所在地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项目与生态红线
4、位置关系图见附图4o因此项目建设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规定要求,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范围内。项目厂区与周边生态保护红线位置关系详见附图附件。(2)环境质量底线符合性分析其他符合性分析根据公布的环境质量资料,济宁市属于不达标区,PMio、PM25为影响该区域空气质量的首要污染物,金乡县通过优化产业结构与布局,减少煤炭消费,推进工业污染源提标改造,强化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控制管理,加强颗粒物专项整治,控制机动车污染,实施秋冬季重点行业错峰生产等方面的行动,加快以细颗粒物为重点的大气污染治理,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将会逐步得到改善。南水北调输水干线及重点河流市控以上断面全部达到或优于地表水In类标准,水质
5、优良率达到100%,建成区内劣五类水体全面消除,水环境质量不断改善。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受污染耕地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得到进一步巩固提升,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2%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2%以上。项目废气可以实现达标排放,污染物排放量较小,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项目无外排废水。经预测厂界噪声达标,固体废物均合理处置不外排。因此,项目基本不会对区域环境质量造成影响,符合环境质量底线约束要求。(3)资源利用上线符合性分析项目建设过程中所利用的资源主要为水和电,项目建成运行后通过内部管理、设备选择、原辅材料的选用管理和污染治理等多方面采取合理可行的防治措施,以“节能、降耗、减污
6、”为目标,有效的控制污染。项目的水、电等资源利用不会突破区域的资源利用上线。(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符合性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是基于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以清单方式列出的禁止、限制等差别化环境准入条件和要求。根据济宁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济政字(2021)27号),济宁市共划定196个环境管控单元,分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和一般管控单元,实施分类管控。项目位于济宁市金乡县鱼山街道,属于一般管控单元,环境管控单元编码为ZH370828309。项目与济宁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济政字(2021)27号)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11与济政字202127号符合
7、性分析控制单元编码ZH37082820003环境管控单元名称鱼山街道管控单元分类重点管控单元管控方案本项目内容符合性空间布局约束:1、严防垃圾渗滤液直排或溢流入河,严禁垃圾向农村转移。2、新建、改建、扩建涉气工业项目,在满足产业准入、总量控制、排放标准等管理制度要求的前提下,应大力推进项目进园、集约高效发展。3、一般生态空间原则上按限制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本项目内容:1、项目生活污水经市政管网送至济宁市海源水务有限公司深度处理。2、本项目为新建项目,涉及VoCs、颗粒物等废气采取有效措施以满足总量控制、排放标准等管理制度要求。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1.推进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安全处置,禁止处理处置
8、不达标的污泥进入耕地。2、南水北调沿线航行船舶产生的污水、垃圾,应在具备集中处理条件的港口等统一收集、统一处理,实行登记管理,不得将污染物直接排入河流或湖泊。3、大气环境受体敏感重点管控区内石化、化工和涉及涂装的各重点行业加强对VOCs的收集和治理,确保废气收集率、治理设施同步运行率和去除率达到国家和省有关要求,加大汽油、石脑油、煤油以及原油等油品储运销全过程VoCS排放控制。加强移动源污染防治,逐步淘汰高排放的老旧车、船,严格控制柴油货车污染排放;严格落实扬尘污染防治各项措施。4、严格执行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排放要求,SO2、NOx、烟粉尘、Vo
9、CS排放量不得超过区域允许排放量。全面加强VOCs污染管控。加大秸秆禁烧管控力度。本项目内容:1、本项目不涉及污水处理污泥。2、本项目不涉及船舶。3、本项目不属于重点行业,VOCs产生量很少,通过“水幕+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治理后能够达标排放。4、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排放要求。符合环境风险防控:1、强化城镇生活污染防治,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污水处理厂检修期和突发事故状态下污水直排对水体水质的影响。2、完善生活垃圾收集储运系统,全面推广密闭化收运。3、加强对烧结、工业炉窑、医疗垃圾和危险废物焚烧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排放企业的监
10、管。4、当预测到区域将出现重污染天气时,根据预警发布,按级别启动应急响应,落实各项应急减排措施。本项目内容:1、项目生活污水经市政管网送至济宁市海源水务有限公司深度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2、本项目不涉及烧结、炉窑等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排放企业。3、项目严格执行重污染天气响应程序,严格落实各项应急减排措施。符合资源开发效率要求:1.实施生活节水改造,禁止生产、销售并限期淘汰不符合节水标准的产品、设备。2、新建高耗能项目能耗要达到相关要求。产生大气污染物的工业企业应持续开展节能降耗,持续降低单位GDP本项目内容:1、项目用水设备均符合节水标准。2、本项目不属于高耗能项目,本项目所增设备及
11、工艺设备,均采用高效节能设备,设计中还考虑了尽量符合能耗及煤耗水平。3、禁燃区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已建成的应限期淘汰或改用天然气、电或者其他清洁能源。4、推进冬季清洁取暖,实现清洁能源逐步替代散煤。严防散煤复烧,对暂未实施清洁取暖的地区,确保使用的散煤质量符合标准要求。提高设备的利用率,以达到节能降耗的目的。3、本项目生产使用电能,属于清洁能源。4、项目办公室采用空调取暖。综上所述,项目的建设符合“三线一单”控制要求。2、与环发201277号文符合性分析项目按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
12、7号)的规定,对环境风险源进行了识别,制定了防范措施,项目建设符合上述文件中关于环境风险评价的要求。3、项目与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年版符合性分析根据与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年版对照分析,项目产品不在“高污染”产品名录、“高环境风险”产品名录、“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名录内,因此项目不属于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年版内产品。4、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性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修订的2019年10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29号令公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及2021修订版,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属于允许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已在
13、金乡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登记备案,项目代码为:2308-37082804-01-223769。5、选址合理性分析项目位于济宁市金乡县凯盛大道与金曼克大道交叉口路北(山东风盈新能源汽车院内),根据济宁市金乡县“三区三线”划定范围,项目用地不属于供地,不属于基本农田,利用山东福盛隆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现有厂房建设,属于工业用地,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详见附图7)。项目西侧为盛业集团,东侧为风盈汽车生产车间,南侧为凯盛大道,北侧为仓储冷库,属于工业聚集区,距离项目最近的敏感目标为厂区东侧约275米处的仇岗村,项目占地范围内没有历史文物古迹、风景名胜区及重要生态功能区;项目区域具有水、电及交通便利等有利条件。
14、综上所述,本项目选址基本合理。6、与关于严格项目审批工作坚决防止新上“散乱污”项目的通知(鲁环字(2021)58号)符合性表12与关于严格项目审批工作坚决防止新上“散乱污”项目的通知(鲁环字(2021)58号)符合性分析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各级立项部门在为企业办理手续时,要认真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如有更新,以更新后文件为准),对鼓励类项目,按照有关规定审批、核准或备案;对限制类项目,禁止新建,现有生产能力允许在一定期限内改造升级;对淘汰类项目,市场主体不得进入,行政机关不予审批。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项目,备案代码为2308-370828-04-01-2237
15、69符合科学把好项目选址关。新建有污染物排放的工业项目,除在安全生产等方面有特殊要求的以外,应当进入工业园区或工业集聚区。项目位于济宁市金乡县凯盛大道与金曼克大道交叉口路北(山东风盈新能源汽车院内),项目建设符合金乡县鱼山街道土地利用规划符合强化规划刚性约束。新上项目必须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等要求,积极引导产业园区外散乱污整治搬迁改造企业进入产业园区或工业集聚区,并鼓励租赁标准厂房。符合强化替代约束,涉及主要污染物排放的,必须落实区域污染物排放替代,确保增产减污:涉及煤炭消耗的,必须落实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否则各级环评审批部门一律不予审批通过。项目排放的相关污染物均按照建设项目所需替代的污染物排放量指标的两倍进行削减替代符合严把项目环评审批关。新上项目必须严格执行环评审批“三挂钩”机制和“五个不批”要求,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强化替代约束,涉及主要污染物排放的,必须落实区域污染物排放替代,确保增产减污。项目符合“三线一单”管控要求;落实了区域污染物排放替代符合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