沥青公司环保企业环保规章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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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XX沥青有限公司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XXXX沥青有限公司XXXX沥青有限公司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发布令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提高公司各层面整体安全管理水平,结合目前发展的需要,依据国家发布的法规。环境保护法,对XXXX沥青有限公司有关环境保护的规章制度进行了增加、修订、删除,现予以发布。XXXX沥青有限公司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公司现行公布的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本环境保护管理制度自2017年11月I日起实施。总经理(签名):XXXX沥青有限公司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目的第一条为了保护公司生活和生产环境防治污染保障职工身体健康,确保全面完成污染减排指标,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并逐

2、步实现清洁生产特制定本制度。第二章适用范围第二条适用于XXXX沥青有限公司。第三章职责第三条总经理是公司最高管理者是公司环境保护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认真遵守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加强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把环境保护工作列入公司重要议事日程,不定期召开公司级会议,解决有关环境保护的重大问题,并对本制度的贯彻落实负领导责任。第四条公司领导实行环境保护“一把手”负责制,对本单位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制定环境保护目标并进行内部考核。组织本单位职工专业技能培训确保职工按照岗位操作规程进行操作避免因错误或习惯性操作引发污染事故。第五条建立适应企业发展需要的、健全的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和从事环境保护工作的专

3、业或监管队伍,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制度。第六条安全科负责具体贯彻实施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配合公司领导共同推进公司清洁生产工作公司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对各排污单位进行考核,负责组织对污染事故的调查并有权力提示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三同时”工作。第七条公司生产部门在组织生产过程中,必须将保护环境放在重要位置,确保环保设施与生产设施同步运行,并对生产过程中的污染环境事件负责。第八条工程管理部门在组织新、扩、改建项目论证审查时,要将环境保护列入项目重要内容确保环保“三同时”,并采用先进适用的污染物治理、防护技术。根据我国环境保护法第26条规定“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措施必须与主体工

4、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经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后该建设项目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J这一规定在我国环境立法中通称为“三同时”制度。它适用于在中国领域内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含小型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以及其他一切可能对环境造成污染和破坏的工程建设项目和自然开发项目。它与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相辅相成是防止新污染和破坏的两大“法宝”,是中国预防为主方针的具体化、制度化。第九条设备管理处要将环保设施纳入生产设施的统一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达到设计要求并对环保设备的技术状况和正常运行负责。第十条安全人员对厂区绿化维护负有兼管责任将对厂区草坪、树木等的管理纳入

5、考核避免因兼管不善造成的草坪、树木等踩踏、坏死、丢失等现象。第十一条公司所购原材料要确保优先选用清洁、无害、无毒或低毒的以避免在生产过程中产生污染物发生重大污染事故。第四章管理第十二条公司各部门要重视环境保护、节能减排方面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干部职工的环境保护意识和法制观念。安全科负责编制环保培训教材定期对职工进行培训。第十三条公司要有计划的培养和引进环保专业人才。各部门在进行职工培训教育时应把环境保护教育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不断提高职工环境保护的意识和环保专业技术水平。第十四条安全人员要对公司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统计调查并汇总上报公司领导。第十五条公司任何员工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

6、破坏环境、毁坏花草、树木的行为向公司领导或有关部门举报。第十六条公司各生产工序应积极采用清洁生产工艺努力实现废物综合利用。第十七条公司每年投入相当比例的资金用于污染治理及防治新技术研发应用持续改善厂区环境状况。第十八条生产车间必须保证环保设施随生产同步运行环保设施或设备进行检修须向机修车间、安全科报告经同意后方可实施。环保设施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说明书进行操作。第十九条加强污水处理设施的管理同时加强节水管理避免浪费水资源现象。第二十条固体废弃物应积极回收利用禁止乱排乱堆现象杜绝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事故。第二十一条公司生产厂区及厂界绿化应以净化和绿化为主兼顾美化尽量采用对空气有净化作用的树种采取乔、灌

7、、草相结合的种植方式扩大绿化面积。第二十二条公司每年邀请环保局监测部门来厂进行监测持续改进加强对环境质量的监督管理。第二十三条公司安全人员要经常深入现场对环保设施运转使用情况及污染现象进行检查、指导并对职工提出的环境问题予以答复对于存在的环保问题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第二十四条设置环保员负责本单位的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工作并定期组织培训并进行考核。第五章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第二十五条对于新、扩、改建项目在建设之前必须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对建设项目的选址、设计和建成投产后可能对周围环境产生的不良影响进行调查、预测和评估提出防治措施。环境管理部门在工程筹建过程中对环境影响评价中提出的防治措施的实施情况

8、进行监督。筹建部门在对项目进行论证时必须考虑环境影响评价中提出的防治措施采用评价中提出的或优于评价中的治理工艺。第二十六条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即新建、改建、扩建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其环保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一、工程设计阶段建设项目的工艺设计应该积极采用不产生或少产生污染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最大限度的提高资源、能源利用率从源头减少污染物排放按照“清洁生产”的要求尽可能在生产过程中把污染减少到最低限度。二、建设项目的环境治理工艺设施尽可能采用国家推荐的技术工艺禁止采用落后的淘汰的技术设备。三、工程施工阶段筹建处安排专人负责落实施工计划与进度保证工程质

9、量安全科人员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要对项目“三同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以确保建设项目的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四、工程竣工后试生产或试运行前由施工公司申请公司领导、安全科、机修车间、设计管理、生产使用单位等部门对设施进行验收方可进行试生产或试运转。建设项目投入试生产之日起3个月内向审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该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第二十七条建设项目的环境治理资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应不低于国家规定。第二十八条未经安全科、机修车间等有关部门的同意各部门对现有环保设施不得私自拆除、改动、改造。第二十九条对于投入使用的环保设施应

10、按照设计使用说明书建设项目的环境治理资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应定期进行维护以保证其运行效果。第三十条对于可能产生较大污染的部位、工艺要查找产生污染的原因改进工艺操作加强人员操作尽量避免污染。第三十一条公司各部门对于新、扩、改建项目的相关资料包括技术协议等必须上报安全科一份备案。第六章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大气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一、污染物排放需根据政府规定的排污量进行管理。二、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时安全人员应当按规定统计企业拥有的污染物排放设施、处理设施和正常作业条件下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有较大改变时应当及时更新。三、新、扩、改建工程的大气污染防治项目必须

11、执行环保“三同时”及本制度第五章相关条款。四、各部门必须保证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第三十三条防治废气、烟粉尘污染一、各部门在生产工艺中易产生无组织的部位或场所必须采取相应措施收集和处理在达到国家规定环保要求内做到有组织排放。二、禁止在厂区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枯草、落叶、垃及其它产生有毒有害气体或恶臭气体的物质各部门有责任教育其职工遵守上述规定。三、对露天堆放的粉料堆场使用单位要采取有效的防尘措施粉料运输要采取加盖篷布等措施禁止洒漏。四、道路保洁清扫应当防治扬尘污染清扫后的粉尘及垃圾及时运走。第七章水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水污染防治监督管理一、合理安排生产对产生废水污染的工艺、

12、设备逐步进行调整和技术改造。采取综合防治的措施提高水资源的重复利用率合理利用水资源减少废水的排放量。二、排放污水时安全人员应当按规定统计企业拥有的污染物排放设施、处理设施和正常作业条件下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并提供水污染防治方面的技术资料。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有较大改变时应当及时更新。三、新、扩、改建工程的水污染防治项目必须执行环保“三同时”及本制度第五章相关条款。四、必须保证废水处理、净化设施的正常运行。五、溢流废水污染物的浓度不得超过国家排放标准。六、出现水污染事故后安全人员应立即会同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减轻或消除污染并向公司领导报告再由公司办公室向政府部门报告。七、严禁向公司排

13、水系统偷排废水、废渣、废油、废酸、废碱或有毒液体。八、严禁向公司排水系统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各种垃圾及其它废弃物。第八章固体废物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定义固体废物:指在生产建设、日常生活和其它活动中产生的污染环境的固态、半固态废弃物质。生活垃圾: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第三十六条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一、产生固体废物时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固体废物对环境的污染。二、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时必须采取措施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三、应当根据公司的经济、技术条件对产生的工业

14、固体废物积极回收利用。四、需在指定地点倾倒垃圾垃圾分类及时清理禁止随意扔撒或堆放各种垃圾。第九章环境污染事故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定义本办法所称环境污染事故是指由于违反操规程致使污染物大量外泄的行为以及意外因素的影响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致使环境受到污染厂区环境受到影响员工身体健康受到危害给公司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突发性事件。第三十八条环境污染事故根据类型可分为水污染事故、大气污染事故、噪声危害事故、固体废弃物污染事故、有毒化学品污染事故、放射性污染事故等。第三十九条环境污染事故依据程度分为一、一般环境污染事故L定义:指由于管理不当、操作失误或环保设施使用不当造成污染物排放超标1倍以上,含1倍,

15、3倍以下,不含3倍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万元以下,不含1万元的;2.处罚措施:视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予以100元以上至1000元以下经济处罚。二、较大环境污染事故1 .定义: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为较大环境污染事故;、污染物排放超标3倍含3倍以上5倍以下不含5倍或造成经济损失在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不含5万元的事故。、人员发生中毒症状。、因环境污染引起厂群冲突。、对环境造成一定程度的危害。2 .处罚措施视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予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经济处罚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用时对其直接主管视情节轻重予以100元以上至1000元以下经济处罚。三、重大环境污染事故1 .定义: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为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污染物排放超标5倍含5倍以上10倍以下不含10倍或造成经济损失在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不含10万元的事故。、人员发生明显中毒症状、辐射伤害或可能导致伤残后果。、因环境污染对周边环境造成较大影响。2 .处罚措施视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予以5000元以上至100Oo元以下经济处罚。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用时对直接主管视情节轻重予以500元以上至1000元以下经济处罚。对分管环保的领导予以100元以上至500元以下经济处罚。四、特大环境污染事故1 .定义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为特大环境污染事故;、污染物排放超标10倍含10倍以上或造成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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