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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X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工作度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创新行政管理体制,优化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环境,贯彻实施以“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向一个股室、环评股向县行政审批中心集中、行政审批事项向电子政务平台集中,审批职能归并到位、审批职能授权到位、网上审批到位”为主要内容的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工作。现就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推进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工作制定此工作制度:一、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向一个股室(环评股)集中、审批职能归并到位,部门行政审批职能要集中归并到环评股,切实提高部门审批职能的集中度,归并到位。环评股实行首席代表和行政审批业务专用章制度。部门职能归并到位后的承办股
2、室由部门一把手直接分管,窗口实行首席代表制,设立审批业务专用章,统筹部门事项办理。二、县生态环境局向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集中、审批职能相关授权到位行政许可股应整建制进入中心,授权到位。实行首席代表(一般由部门行政副职担任)全职带班制度。各入驻部门向中心派驻首席代表并出具授权委托书,由首席代表全权办理入驻事项。确需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发的,可实行网上电子签发;确需部门领导集体研究的,由首席代表召集有关领导到派驻单位开会研究,并按承诺时限办结。切实做到接件、审中查、签批、制证、盖章、发证等均在中心完成。三、行政审批事项向电子政务平台集中、网上审批到位所有行政权力事项必须按照规定全部实现网上运行,不得纸质
3、运转。行政权力事项应实现网上规范运行,岗位设置合理,分工明确,申报信息填写齐全,上传附件完整有效。对因行政权力变更、岗位办理人员调整、承诺时间等要素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办理变更手续,确保网上运行通畅。XXX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管理制度一、严格环评资质证书管理各环评机构应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加强本单位从业人员和资质证书的管理。严禁涂改、倒卖、出租、出借环评资质,严禁超越环评资质范围开展环评工作。环境影响评价合同不得由其分支机构、办事机构代签或通过个人、其他中介机构签订。凡出现以上违法、违规情况的,一经发现,我局将停止其在我县的环评业务。二、严格环评文件的编制审核环评报告
4、书各章节和报告表各专题应当由项目环评合同签订机构的环评工程师为项目负责人;两个或两个以上环评机构合作编制的环评文件,应由主持机构的环评工程师作为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参加编制人员资格必须已在我局备案。环评文件须经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参加人签名(原件),并附有项目负责人的环评工程师登记证书复印件,项目编制人员签字表必须加盖环评机构公章,否则审批部门不予受理。三、规范环评文件汇报形式审查的环评文件负责人必须到会并汇报环评文件环评机构其他参会人员应是参加编制人员。所有参会人员应主动提供身份证、资格证书供管理部门审查。四、提高编制质量各环评机构要高度重视,强化内部管理,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增强业务能力,进
5、一步完善环评质量内部把关机制,严格环评报告编制质量。技术审查后,环评文件修改时间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五、严格日常考核对环评机构考核实行100分制,分优秀(90分以上)、合格(70分以上)、基本合格(60分以上)、不合格(60分以下)4个考核等级。环评管理部门考核、专家考核和地方环保部门意见占分比例为5六、管理部门考核(一)管理部门从环评报告编制质量、环评编制人员的工作态度和服务质量、编制或修改时间、返回修改次数、复议情况等方面进行考核。(二)凡未按专家技术评审意见将环评文件一次修改到位,需要返回环评机构再次修改的,每返工一次扣5分,返工三次以上的,环评文件须重新编制并组织专家审查。(三)环评文
6、件修改完善超过5个工作日的,应向管理部门报告并说明原因;修改完善超过1个月的,环评文件应交专家重新进行技术评审,所需专家咨询费,由环评单位自行承担。对无特殊原因、未按期完成环评文件修改任务的,扣10分。(四)凡需复议的,一次扣30分,项目环评文件必须重新进行编制并组织专家审查。七、专家考核(一)受邀对项目环评文件进行技术审查的专家,根据环评报告编制质量、汇报效果等情况,对项目环评机构进行考核打分。(二)考核结果的落实。我局对环评机构考核实行一个项目一考核,实行动态管理,定期公示考核结果,鼓励建设项目优先选择优秀环评机构。凡考核不合格的环评机构,我局将责令其停业整顿,在停业整顿期间,环评机构不得
7、开展环评业务,已与业主签订委托合同的,要予以解除。停业整顿两次及以上的,取消在我市的备案资格。八、加强沟通和指导,共同提高环评服务效能。为加快建设项目环评进度,我局实行项目环评跟踪服务。请各环评机构在与建设单位签订委托合同后,及时将合同书报我局备案,提前沟通环评思路、制约因素及解决措施。编制环评过程中,遇到困难或问题,影响环评进展时,应及时向我局报告或反映,我局将及时协调解决。XXX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专家库管理制度一、专家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满足环境影响评价审查的专家专业、行业分类;(二)具备随机抽取专家的必要设施和管理系统软件;(三)设有负责日常管理和设施维护的机构和人员。二、入选专
8、家库的专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在本专业或者本行业有较深造诣,熟悉本专业或者本行业的国内外情况和动态;(二)坚持原则,作风正派,能够认真、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三)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掌握环境影响评价审查技术规范和要求;(四)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五年以上;(五)身体健康,能够承担审查工作。三、专家入选专家库,采取个人申请或者单位推荐方式向设立专家库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设立部门)提出申请。采取推荐方式的,单位应当事先征得被推荐人同意。个人申请书和单位推荐书应当附有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四、设立部门应当公布专家库入选需求信息与条件;对申请
9、人或者被推荐人进行遴选,根据需要征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或者专家的意见;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或者被推荐人,决定入选专家库,并予以公布。对特殊需要的专家,经设立部门认可,可直接入选专家库。五、确定参加项目环评审查小组的专家,应当根据所涉及的专业、行业,从专家库内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六、参加审查小组的专家应当本着科学求实和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职责,在规定的期限内客观、公正地提出审查意见,并对审查结论负责。参加审查小组的专家与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服务机构存在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审查公正情况时,应当主动提出回避。七、参加审查小组的专家有权根据审查小组的分工和要求,独立发表意见,不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的
10、干预。八、设立部门应当为入选专家库的专家建立档案,设立部门应对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每2年进行一次调整,并公布调整结果。九、入选专家库的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设立部门予以警告;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入选专家库资格,并予以公告:(一)不负责任,弄虚作假,或者其他不客观、公正履行审查职责的;(二)无正当理由,不按要求参加审查工作两次以上的;(三)与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服务机构存在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审查公正、未主动提出回避的;(四)泄露审查过程中知悉的技术秘密、商业秘密以及其他不宜公开情况的;(五)收受他人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影响客观、公正履行审查职责的,有前款规定情形,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依法追
11、究法律责任。XXX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技术评估工作专项经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规范XXX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技术评估工作专项经费使用管理(以下简称“专项经费”),最大限度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保障专项经费安全、高效运行,根据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国家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相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专项经费”是指由财政预算安排的用于环境影响技术评估(审查)等相关专门用途的资金。第三条“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甘孜州丹巴生态环境影局按要求编制含政策依据、工作任务、资金需求数额及测算方法、绩效目标等在内的年度实施方案,报财务
12、室汇总,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后,按规定程序报财政局审批。第四条“专项经费”专款专用,严格按照财政局下达的预算批复用于与评审工作相关的支出,不得自行调整。专项经费的支付按照财政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属政府采购和招标范围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四川省、甘孜州对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第五条“专项经费”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对单项费用超过一万元的支出,均需提前履行大额预算支出审批后方可实施。第二章适用范围及费用标准第六条“专项经费”只适用于建设项目环评的技术评估产生的会务费、技术咨询费(专家费)、现场踏勘费、差旅费、交通费等,在国家、省、州尚未出台新政策前,技术咨询费(专家费)
13、和现场踏勘费参照中央财政科研项目专家咨询费管理办法并结合九龙实际制定。(一)会务费。是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技术评审发生的会议费用。包括研讨会、评审会、咨询会、座谈会、听证会等。根据评估类型和专家来源,本着“节约、高效、合规”的要求,确定会议地点,原则上安排在本单位会议室举行。(二)技术咨询费(专家费)。是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聘请外部专家参加技术评估咨询,以及根据需要委托第三方进行咨询的费用。专家咨询费标准单位:元/人人员职级发放标准专家组组长100O专家800其中:院士及其他特殊专家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三)现场踏勘费。是根据项目类型及建设内容确定,必须邀请专家赴外开展现场辨识及选址符合
14、性等在内的技术踏勘所产生的费用。专家踏勘费标准单位:元/人.天人员职级发放标准高级专业技术人员600中级专业技术人员400其中:现场踏勘与评审会安排在同一天的,仅按标准发放专家咨询费。(四)差旅费。是指参与技术评估的专家住宿费及甘孜州九龙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开展项目相关工作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专家赴外现场踏勘仅由XXX生态环境局承担住宿费用。住宿费参照甘孜藏族自治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甘孜藏族自治州州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甘财发(2020)2号)有关标准据实报销。XXX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赴现场踏勘或开会产生的交通费、伙食补助及公杂费,按照甘孜藏族
15、自治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甘孜藏族自治州州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甘财发(2020)2号)有关标准据实报销。(五)交通费。是指因项目踏勘和相关工作需要用车的,按照甘孜州生态环境局车辆管理相关规定执行。(六)其他费用。是指项目开展发生的其他预算内费用,如印刷、材料费等开支需严格按预算内容和限额据实报销。第三章发放方式及发放程序第八条评审会须经请示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召开第九条评审专家原则上为3-5人,特殊项目需增加专家人数的,须请示分管领导同意。第十条聘请专家产生相关费用的发放需经分管领导复核,局主要领导审核后,按程序报财务部门发放,且经办人员不得少于2人。第十一条聘请专家产生相关费用需经专家签字认可,由我局代扣代缴所得税后,按报支程序通过银行转账至专家银行卡上,不得以发放现金及采用其他方式支付。第十二条报账单必须附正式发票、审查申请表、会议通知、专家组名单、专家会议签到册、专家费发放表(经专家签字确认)、专家身份证及银行卡复印件等相关支撑材料,报分管领导审核后,按照局财务程序办理。第四章监督管理第十三条严禁虚开发票、乱发或冒领专家费,严禁借会议名义组织会餐或安排宴请,严禁以会议费等名义套取财政资金违规设立“小金库”。第十四条XXX生态环境局负责“专项经费”的使用,并对报账所需相关资料和票据的真实性负责。第十五条财务室负责评审工作经费的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