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辊道秤校准规范 报批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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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fjfa(皖)安徽省地方计量技术规范JJF(皖)#2023电子混道秤校准规范CalibrationSpecificationofElectronicRollerScaIes(报批稿)202#-06-01 实施202#-03-01发布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JJF (皖)XXXX XXXX电子轻道秤校准规范CalibrationSpecificationofElectronicRollerScales归口单位:安徽省衡器计量技术委员会主要起草单位:安徽省计量科学研究院合肥市计量测试研究院参加起草单位: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本规范委托安徽省衡器计量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张孝军(安徽

2、省计量科学研究院)田晓(安徽省计量科学研究院)毛林伟(安徽省计量科学研究院)张清扬(安徽省计量科学研究院)朱晓星(合肥市计量测试研究院)参加起草人:李永文(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E平(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目录引言(II)1范围(1)2引用文件(1)3术语和计量单位(1)3.1 术语(1)3.2 计量单位(1)4概述(2)5计量特性(3)5.1 零点误差(3)5.2 示值误差(3)5.3 重复性(3)5.4 偏载(3)5.5 温度漂移(3)5.6 鉴别阈(3)6校准条件(4)6.1 环境条件(4)6.2 校准用标准器(4)7校准项目和校准方法(4)7.1 校准前的准备(4)7.2 校准方法

3、(5)7.3 数据处理(7)8校准结果表达(8)9复校时间间隔(9)附录A专用祛码(10)附录B校准记录参考格式(12)附录C短道秤示值误差测量结果不确定度评定方法示例(14)引言本规范依据JJF1001-2011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JJFlO71-2010国家计量校准规范编写规则和JJFIo59.12012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等基础性系列规范制定。本规范为首次发布。电子辐道秤校准规范1范围本规范适用于静态称重电子辑道秤(以下简称为辑道秤)的校准。2引用文件本规范引用了下列文件:JJG99祛码检定规程JJG539数字指示秤检定规程JJF1834非自动衡器通用技术要求GB/T77232017固

4、定式电子衡器GB/T77242008电子称重仪表GB/T75512008称重传感器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规范;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规范。3术语和计量单位3.1 术语3.1.1 辐道rollertable辐道是输送钢坯、轧材、工件等载荷的输送设备。3.1.2 辐道秤electronicrollerscale转道秤是一种在辑道线上使用的装有电子装置、具有数字指示功能、在辑道输送过程中完成静态称重计量的电子衡器。3.1.3 称重承载器loadreceptor辐道秤中衡器用于承受载荷的部件。3.1.4 扩展显示装置extendeddisp

5、layunit根据手动指令,将衡器的实际分度值(d)暂时转换为小于检定分度值(e)的装置。3.2 计量单位Unitofmeasurement辑道秤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包括:吨(t)、千克(kg)、克(g)。4概述根道秤是一种适用圆(方)坯、棒材、管材、板材等载荷在辐道输送过程中在线完成称重计量的电子衡器。通常由称重承载器、称重传感器、称重显示控制器、载荷检测器、中央控制单元、电气驱动控制系统、电机输送系统、液(气)控制系统、液(气)执行机构(升降式、移动式结构辑道秤)、计算机及软件等组成。工作时当载荷通过输送辑道送到称重承载器的根道段时,载荷检测器检测到载荷来到的信息,由中央控

6、制单元发出指令信号使称重承载器段的输送根道停止运行,同时给出液(气)控制系统执行信号,在液(气)执行机构动作下,载荷脱离辐道被送到称重承载器上进行静态称重,这时称重显示控制器采集载荷的质量数据信息,将该信息上传至计算机数据库。称量完毕后,载荷在系统的作用下放回原初始位置,输送辐道得到指令后运转将载荷送走,等待下一次信息采集。中央控制单元与上位机PC完成信号状态收集、逻辑判定、指令下发、程序执行、数据采集、记录和报表统计等。其工作原理见图1。图1辐道秤原理方框图(虚线部分为升降式、移动式结构辐道秤组成部分)根道秤广泛用于冶金、有色、汽车、设备制造、仓储物流等行业。按结构形式分类,可分为:平台式辐

7、道秤、升降式辑道秤和移动式辐道秤等;按工况使用温度分类,可分为:常温式辐道秤、高温式辐道秤。5计量特性5.1 零点误差空载或卸载后,短道秤零点的示值误差。静态零点示值误差应在0.25d范围内;运行零点示值误差应在0.50d范围内。注:d表示实际应用时的分度值,简称实际分度值。5.2 示值误差任何单次测量的示值与标准载荷参考量值之差。表1给出辐道秤校准的最大允许误差参考表。表1电子根道秤校准的最大允许误差称量(用实际分度值d表示的载荷M)最大允许误差MPE首次校准、后续校准使用中检验0w5000.5d1.0J500m20001.0J2.042000Vm100001.5d3.0d5.3重复性同一载

8、荷在重复性测量条件下多次称量所得结果之间的差值。其最大差值应不大于表1规定的该载荷下最大允许误差的绝对值。5.4 偏载同一载荷在称重承载器上不同位置的示值误差。其示值误差应符合表1规定的该载荷下最大允许误差的要求。5.5 温度漂移称重承载器加载高温载荷时引起电子辐道秤参数的变化而产生的示值变动。加载高温载荷保持30min,示值最大漂移应在土Id范围内;移去高温载荷时应能正常回零,零点误差应在0.5d范围内。5.6 鉴别阈在处于平衡稳定的辐道秤上,轻缓地放上或取下一个等于实际分度值1.4倍(1.4d)的附加载荷。此时秤的示值应发生明显地改变。注:以上指标不宜用于合格性判别,仅供参考。6校准条件6

9、.1 环境条件6.1.1 现场环境温度:JCTC55。6.1.2 现场环境湿度:10%RH95%RH,无冷凝。6.1.3 供电电源按照制造厂商技术说明书中规定的供电方式接通被测短道秤的电源。6.2 校准用标准器6.2.1 标准祛码校准用的标准祛码应符合JJG99的计量要求。建议校准祛码采用不低于M2等级标准祛码,闪变点法使用的0.1J附加祛码采用Mi等级标准祛码。6.2.2 专用祛码辐道秤校准时,标准祛码外形和量值不能满足现场工艺的要求时,可根据现场工艺要求制作与载荷模型相似的专用祛码来替代,专用祛码的制作要求和量值溯源见附件A。6.2.3秒表计时器应采用满足JJG237检定规程要求的电子秒表

10、或机械秒表,分辨力不低于OJs07校准项目和校准方法7.1 校准前的准备7.1.1 对短道秤的承载器、称重传感器、约束限位、称重显示控制器及周边卫生进行清扫。7.1.2 对辐道秤的称重承载器、称重传感器、约束限位、称重显示控制器、传输管线及软连接等称重单元进行检查,核对其完好性。7.1.3 对检测器、中央控制单元、电气驱动控制系统、电机输送系统、液(气)控制系统、液(气)执行机构等设备进行检查,并测试系统连动状况。7.1.4 核查短道秤的准确度等级、分度值、分度数及最小秤量。7.1.5 开机预热,预热时间等于或大于制造厂商规定的预热时同一般不超过30min。7.1.6 预加载荷,校准前,电子辐

11、道秤均应预加一次载荷到最大秤量或确认的最大安全秤量,保证各部位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7.1.7 将50%最大秤量或者常用重量的被测载荷自动加载到承载器上,在稳定5s时间后,示值变化不能超过1乩7.1.8 对于高温型辑道秤,在校准过程中,应做好人员和设备的防护工作。7.2 校准方法7.2.1 零点误差校准7.2.1.1 辐道秤处于静止工作状态,在未加载荷的情况下进行零点校准,将示值摆脱零点跟踪,静止观察空秤零点,适当推拉称重承载器,静止后用扩展显示法或闪变法测量、计算零点化整前的示值和误差,数据处理方法按本规范7.3.1和7.3.2项进行。7.2.1.2 对升降式、移动式辐道秤,应进行运行零点校准

12、。即:辑道秤处于自动运行状态,液(气)压执行机构进行加压,并将执行机构移至称重工位,这时示值摆脱零点跟踪,在未加载荷的情况下用扩展显示法或闪变法测量、计算零点化整前的示值和误差,方法见本规范7.3.1和7.3.2项。7.2.2 示值误差校准7.2.2.1 短道秤处于运行模式,从零点起由小到大的顺序自动加载祛码或专用祛码至承载器,用相同的方法卸载祛码或专用祛码至零点。力口、卸祛码或专用祛码时要分别逐渐地递增或递减。7.2.2.2 测量时至少选定3个点称量点,分别是:(1)最小秤量M加;(2) MaXrI秤量或者常用重量;(3) 70%和100%之间的MaX秤量。注:用户也可根据需求增加称量点的测

13、试。7.2.2.3 若辐道秤配备了零点跟踪装置可在本校准中运行。7.2.2.4 对每一秤量点,用扩展显示法或闪变法来确定其化整前的示值,计算出化整前的示值和误差,方法见本规范7.3.1项。7.2.2.5 对于具有升降、移动式结构的辐道秤,应做升降、移动称量测试。将祛码或专用硅码自动加载到辐道秤的称重承载器上,用扩展显示法或闪变法来确定其化整前的示值,测量和计算出化整前的化整前的示值及误差,方法见本规范7.3.1项。7.2.2.6 对于高温型短道秤,应做高温载荷状态示值误差校准。7.2.3 重复性校准7.23.1 用约50%最大秤量或者常用秤量的载荷在同一位置进行校准,称量三次,首次和大修后的校

14、准可以增加称重点,每次称量前,应将辐道秤调至零点位置,可以与称量校准同时进行。7.23.2 重复性误差计算公式由本规范7.3.3给出。7.23.3 3若秤具有零点跟踪装置,可处于运行状态中进行。7.2.4 偏载校准7.2.4.1 在辐道秤的承载器始端、中端和末端偏载区域内进行校准。将MaV3祛码或专用祛码加载到辐道秤的称重承载器上,做向前运动,分别加载承载器始端、中端和末端,根据本规范7.3.1公式(2)计算每个加载位置示值的误差,然后逆方向重复测量一次,记录每一次误差值。7.2.4.2 可根据电子辑道秤结构自行按偏载载荷和区域的选择,通常承载器的支承点数4的秤,对每个支撑点施加的载荷应相当于

15、最大秤量的1(N-1),将载荷依次施加在每一个支撑点的上方,面积应在承载器1/N的表面区域内。如果两个支撑点靠得太近,按上述方法施加测试载荷困难,可将两倍载荷施加到两个支承点连线两侧的两倍区域内,根据本规范7.3.1公式(2)确定每个加载位置示值和误差。7.2.4.3 对于专用升降式承载器的电子辐道秤,可在每个支承点上施加测试载荷进行偏载测试(载荷量应不低于最大秤量的1/10)O将载荷加放在每个支承点上或根据被测秤的实际位置确定,根据本规范7.3.1公式(2)确定每个加载位置示值和误差。7.2.4.4 一般情况,只需在校准开始时确定零点误差就可以满足要求。如果出现秤示值误差超过最大允许误差的情况,必须对每次加载前的零点误差进行确定。7.2.5 温度漂移校准在高温环境下工作的短道秤,应做承载高温载荷的温度漂移校准,即在工作状态下用常用载荷进行温度漂移测试。在称重承载器上加载高温载荷保持30m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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