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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婚姻登记“跨区域通办”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推进政务“跨省通办”“省内通力、”工作实施方案有关精神,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满足人民群众关于婚姻登记服务便捷化、智能化的需求,现将推进全市婚姻登记“跨区域通办”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切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放管服”新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新发展理念,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形势新要求,以人民群众需求为导向,以创新服务供给方式为途径,以优化服
2、务资源配置为手段,稳妥有序推进我市婚姻登记“跨区域通办”工作,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婚姻登记服务,为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提供有力保障。二、工作目标以“便民利民、服务高效”为目的,打破现行的婚姻登记户籍限制,在全市范围内任何一处婚姻登记处实现可以依法办理婚姻登记事务的目标。三、主要内容(一)服务对象。双方任何一方具有汉中市户籍的内地居民,但涉外、涉港澳台居民须到民政厅婚姻登记中心办理。(二)业务范围。办理结婚登记业务。在办理过程中,涉及到本市相关县区婚姻登记处需要协查的,相关县区婚姻登记处应积极予以配合。但涉及到婚姻登记档案查询、无婚姻登记档案、婚姻登记证信息与档案资料不一致等较为复杂
3、的情况、离婚登记和补领婚姻登记证暂不实行跨县(市、区)办理业务,仍在原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机构办理。(S)实施时间。自该方案印发之日起,逐步展开。1.先行试点。2021年6月1日启动南郑区婚姻登记(结婚登记)“跨区域通办”试点工作。2021年10月底对南郑区婚姻登记“跨区域通办”试点工作进行总结推广,推动其他县区婚姻登记机关婚姻登记“跨区域通办”工作。2.全面推行。2022年10月底前有序推动全市“跨区域通办”工作,在2022年12月底前实现婚姻登记由“市内通办”到“省内通办”,力争在2025年12月底前实现在全市各县区婚姻登记机关结婚登记“跨省通办”工作。四、主要任务(一)进一步补充完善婚姻登
4、记历史数据。一是开展婚姻登记历史数据的查漏补缺、去重纠错、信息完善,切实做好有瑕疵历史数据的当事人姓名、姓名空格、出生日期、户口所在地等个人信息的校对、核验。二是清理现有存量历史数据中无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位数不足的人员数据。三是简化登记程序,补办、补录数据。各县区民政局要联合公安、卫健、司法等部门,对符合事实婚姻的且申请补办结婚证的人员;1950年第一部婚姻法实施后办理过结婚登记,但无结婚证的人员、或无婚姻登记档案记录的人员、或有结婚证但未录入婚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人员及婚姻信息不全的婚姻关系存续人员(婚姻信息以户口信息、个人承诺书、司法公正书、邻里佐证、相关证明等为依据),引导当事人按照法
5、定程序补领或补办结婚证。四是广泛动员人民群众补领婚姻登记证,对当事人婚姻登记数据补缺、完善。各县区要在2021年10月底前完成1978年以来婚姻历史数据的补充、完善工作。有条件的县区完成新中国成立以来全部数据的补充、完善工作。(二)全面推进婚姻登记档案电子化。各县区民政局要积极会同档案部门全面开展馆藏历史婚姻登记档案的电子化工作,将婚姻登记电子档案同步共享至全省婚姻登记电子档案库。婚姻登记档案要做到齐全、完整,符合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和档案部门管理要求,符合单独、实时调阅的要求。省民政厅将在现有的婚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中增加历史档案电子扫描模块,以便临时扫描。2021年12月底前全面实现婚姻登记档案
6、实时电子化,确保可实现新办理婚姻登记业务电子档案实时提档。2022年6月底前实现1978年以来婚姻登记历史档案的电子化,2022年12月底前实现新中国成立以来全部现存婚姻登记历史档案的电子化,为全国全省联网审查、跨区域通办奠定基础、提供资料支撑。(S)加快推进“跨区域通办”试点工作。按照民政部安排部署和省民政厅工作计划,全省先行在西安市县级以上婚姻登记机关进行“跨区域通办”试点工作。我市先行在南郑区进行“跨区域通办”试点工作。2021年7月开展婚姻登记当事人,即任意一方(或双方)为汉中市户籍的居民,均可选择在南郑区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补领婚姻登记工作根据实际情况,由南郑区酌定。“跨区域通
7、办”办理流程与原户籍地办理流程一致。试点工作期间,按照规定办理的结婚证件与户籍地办理的婚姻证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021年10月底前,南郑区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形成书面报告上报市民政局和省民政厅。各县区要积极推进本市内的“跨区域通办”工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推进时间路径,并上报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四)实现全市婚姻登记“跨区域通办”工作。在全面总结南郑区“跨区域通办”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市民政局将报请省民政厅、市政府审核批准后,全面有序推进全市各县区婚姻登记机关婚姻登记“跨区域通办”工作,并结合实际,研究解决“跨区域通办”婚姻登记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进县级以上婚姻登记机关结婚登记“跨
8、省通力、”工作。五、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工作责任。开展婚姻登记“跨区域通办”工作是进一步健全完善我市婚姻登记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是实现“省内通办”“跨省通办”工作的前提,省民政厅已将此项工作列入2021年度重点工作。各县区民政局要提高政治站位,积极主动推进,明确目标责任,对标对表研究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流程和时间进度,落实专门工作人员、工作设备和工作经费。工作量较大的县区要积极争取本级财政支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集中力量开展历史数据补录和档案数字化工作。各县区要加强督导检查,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实现检查工作覆盖所有婚姻登记机关,确保“跨区域通办”工作,按照“市内通办”
9、一“省内通办”一“跨省通办”的目标推进。(二)强化宣传报道,引导群众参与。要加强与媒体沟通,充分利用当地融媒体、展板条幅等载体,特别要抓住“5.20”“七夕”等特殊日期,广泛宣传婚姻登记“跨区域通办”工作的相关政策法规、工作程序和流程等内容,引导人民群众客观、全面、积极看待婚姻登记“跨区域通办”工作,为“跨区域通办”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南郑区要推广预约办理,通过微信公众号、互联网等方式预约,实时掌握登记工作量,积极引导当事人合理选择登记机关,高效、有序办理婚姻登记。(S)妥善处理遇到的情况和问题。实施婚姻登记“跨区域通办”后,对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积极冷静妥善处理,必要时要及时向市民政局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