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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郑州轻工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新教师岗位培训与试讲暂行规定(2023年修订版)加强青年教师岗位培训是学院师资队伍建设的基础工作。为全面提高学院青年教师的素质,保证教学质量和学院发展建设的需要,根据学校相关制度规定,特制定本规定如下:一、培训对象与目标本规定重点加强对新引进青年教师的岗位培训。通过各种培训L使他们不仅能全面熟悉和履行助教的岗位职责,而且还可以通过基础理论学习、实践教学锻炼以及师德和敬业精神教育,全面提高青年教师的自身素质,为培养和造就高素质的教师队伍奠定坚实的基础。二、培训内容与要求(一)师德及敬业精神教育为树立依法从教的理念和敬业爱岗的信念,熟悉掌握教育活动中的心理现象,懂得教育
2、规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新入职的青年教师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培训。同时学习教师法、高等教育法、学院有关教学、人事、科研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学习优秀教师教书育人的先进事迹和经验。(二)各教研室应根据新进青年教师的专业特点和教学需要,明确指定一名教学效果好的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作导师,导师负责具体指导和监督落实新教师助课环节。新教师应全面完成助教的各教学环节。助教期间需随堂听课,负责批改作业、部分辅导答疑及协助主讲教师完成教学工作。助课教师应有完整的听课记录、辅导答疑记录等。以上新教师各教学环节工作量按学校有关规定计算,均不占其指导教师工作量。(三)试讲工作是确定青年教师能否上讲台承担主讲任务的重要一环。为把好主讲关,对青年教师担任主讲实行两级试讲制。第一级为教研室组织试讲,由教研室对试讲情况提出试讲改进意见,待改进提高后,由学院组织第二次试讲,并由教学院长、学院督导、教研室主任、指导教师等有关人员共同参加,试讲合格后,方可安排承担下一学期的主讲任务。三、其他要求不能按本规定执行的新进教师,学院将按学校相关规章制度执行处理。郑州轻工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23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