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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航行业标准民用航空油料爆炸危险环境电气安全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民用航空油料爆炸危险环境电气安全技术规范编制组2023年11月一、工作简况(一)任务来源民用航空油料爆炸危险环境电气安全技术规范(MH/T60332004修订)为2018年标准计划内项目,标准编制周期为12个月。该标准由中国民用航空局航空器适航审定司提出,牵头起草单位为中国航空油料有限责任公司。(二)主要起草单位和编制组成员主要起草单位:中国航空油料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组成员:邵京、赵忠、胡富民、李行国、曹显勇、李富龙、陈峰、李华、马斌、张绍花。(三)标准制定的背景、目的和意义随着民航事业的发展,标准化、规范化、程序化在实
2、际工作中起到越来越重要的作用。MH/T60332004民用航空油库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电气安全规程在2004年发布后,得到广泛使用,该标准规范了民用航空机场油库及适用场所的电气防火防爆标准要求。标准发布以来,民用航空机场油库未因防爆电气引发生产安全事故。但是,标准已经使用十余年,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已经发生了变化,防火防爆技术和产品不断推陈出新,现有的标准已经不能完全适用和覆盖民用航空油料作业场所的防火防爆的实际需求,因此中国航空油料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该标准修订。该标准的修订不仅弥补了目前防爆电气设备规范要求的缺失,还增加了日常安全管理等电气安全相关内容,能够科学规范爆炸危险环境电气设备要求,确保其
3、的安全性、可靠性、稳定性。(四)主要工作过程1.组建编制组2018年5月,成立标准编制组。(1)分工序号修订章节编写人1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4.防爆电气工程项目的设计资质、审查和施工准备张绍花2L防爆电气设备的选型2.日常安全管理3.民航油料爆炸性混合物和爆炸危险场所的划分曹显勇3L防爆电气的配线方式2.防爆电气设备的安装3.防爆电气工程项目的验收李行国马斌4L接地与等电位连接陈峰5L防爆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维护2.防爆电气设备的检修李富龙6L防爆标志、防爆标记、防护等级、警示标志李华2.调研(1)2018年5月,编制组在烟台油库进行走访,开展钢管布线、电缆布线形式的研讨工作。
4、2 2)2019年2月,编制组在福州油库进行走访,开展防爆电气设备的选型的研讨工作。3 .标准起草2018年4月至2019年2月,开展标准起草工作。(1)2018年4月,对防爆电气设备的选型、配线、安装、检查及维护、检修等内容进行深入研讨,以适应防爆电气系统整体防爆的安全技术要求。(2) 2018年6月,对GB3836爆炸性环境系列最新修订标准解读研讨。(3) 2018年7月,对采用变频器、软起传动防爆电动机时,选型和安装的要求进行研讨。(4) 2018年8月,对防爆设备的运行管理和各级人员资质要求进行研讨。(5) 2018年9月,通过对连接螺纹的研究,提出了防爆电气设备、钢导管不同螺纹连接的
5、具体技术要求。(6) 2018年10月,对爆炸性环境用工具的要求展开讨论。(7) 2019年1月,开展民航油料危险场所划分、防爆电气设备电缆、导管引入装置和常用连接螺纹典型图例绘制的研讨会。4 .形成标准征求意见稿2019年2月至4月,编制组不断修改完善标准文本,同时邀请行业内专家对修改后的标准进行审核,依据审核意见,持续进行修订完善,形成标准征求意见稿。5 .征求意见及汇总处理2019年4月4日至5月5日,面向系统范围内征求意见。共收集到89家单位反馈的17条意见。编制组经充分研讨,采纳意见13条,部分采纳意见2条,未采纳意见2条。6 .形成标准送审稿2019年5月至6月,编制组不断修改完善
6、标准文本,同时邀请行业内专家对修改后的标准进行审核,依据审核意见,持续进行修订完善,形成标准送审稿。7 .技术审查2021年4月15日,航科院组织召开了标准技术审查会,会议听取标准起草单位关于标准的编制过程和技术要点的介绍后,对标准全文进行了技术审查。会议形成专家意见4条。审查委员会一致同意该标准通过审查。8 .形成报批稿2021年4月至2023年8月,在评审专家的意见建议基础上,编制组不断修改完善标准文本(期间由于疫情原因工作有停滞),同时邀请行业内专家对修改后的标准进行审核,依据审核意见,持续进行修订完善,形成标准报批稿。二、编写原则和主要内容(如技术指标、参数、公式、性能要求、试验方法、
7、试验规则等)的编写论据(包括计算、测试、统计等数据),修订标准时应说明主要技术内容的修改情况(一)标准编写原则1 .符合性原则该标准密切结合我国国情及行业特点,同时充分考虑国内民航油料的实际情况,修订内容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政策、国家标准等文件相符合。2 .适用性原则本标准规定的各项要求和技术指标完全满足国内民航油料爆炸危险环境实际需求。3 .安全性原则该标准经过多年的应用,针对民航油料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需完善之处,进行了必要的修订,在安全使用方面能够满足要求。(二)标准主要内容本标准共包括13章正文。第1、2、3章,为标准的常规性描述,包括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第4章对民航
8、油料场所爆炸性气体混合物和爆炸性气体危险场所的划分进行描述。第5章对防爆电气设备选型的技术要求进行阐述。第6章对防爆电气设备的配线的技术要求进行阐述。第7章为防爆电气工程项目的设计资质、审查和施工准备的要求。第8章对防爆电气设备安装的技术要求进行阐述。第9章对接地的技术要求进行描述。第10、11章对防爆电气设备的检查、维护和检修的要求进行规定。第12章对防爆电气工程项目验收的规定进行描述。第13章对人员资质、人员培训、安全管理要求进行描述。(三)修订标准新、旧版本主要技术内容改变的说明本标准与MH/T60332004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更改了“表1”航空汽油、航
9、空煤油的技术参数的内容(见4.1,2004年版的4.1); 更改了“表2”民航油料场所爆炸性气体危险场所的划分的内容(见4.3,2004年版的4.3); 更改了“表3”与爆炸性气体危险场所相邻场所的分区的内容(见442,2004年版的441); 更改了“根据通风条件调整爆炸性气体危险场所划分”的内容(见4.5,2004年版的4.5); 增加了防爆电气设备选型的通则(见5.1);更改了采用变频器传动的防爆电动机时,选型和安装的要求(见5.L6,2004年版的929); 增加了采用软启动器启动的防爆电动机选型和安装的要求(见5.1.7); 增加了静电消除器的选型(见5.1.8); 增加了电磁阀的选
10、型(见5L9);一一更改了“表4”爆炸性气体危险场所电气设备防爆结构的关系的内容(见5.L10,2004年版的5.3);一一更改了防爆电气设备的级别和组别不应低于该爆炸性气体环境内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级别和组别的内容(见521,2004年版的5.2); 增加了变频器配线的要求(见6.1.6); 增加了控制电缆的线芯标识要求(见6.1.8); 增加了电缆线路保护用钢管或导管配线用钢管接地要求(见6.L10);一一增加了配线工程施工完毕检查内容(见6.1.11); 增加了导管配线用电缆及其安装要求(见6.1.12) ;一一增加了电缆线路敷设规定(见622); 删除了电气线路采用的绝缘导线和铝线的相关
11、内容(见2004年版的8.5.L2); 更改了防爆电气设备、接线盒的进线口,引入电缆后的密封要求(见623,2004年版的85226); 增加了挠性连接管的内容(见624); 增加了电缆保护钢管的管口封堵的要求(见6.2.6); 更改了钢导管与钢导管、钢导管与钢导管附件之间的连接规定(见632,2004年版的853.2); 增加了除本质安全电路外,电压为1000V及以下的导管配线用电缆的技术要求(见632); 更改了在爆炸性环境1区、2区钢导管配线的隔离密封规定(见634,2004年版的853.5);一一更改了隔离密封件的制作规定(见6.3.5,2004年版的8.536); 更改了防爆挠性连接
12、管的规定(见6.3.7,2004年版的853.10); 更改了“防爆电气工程项目设计资质、审查”的要求(见7.2,2004年版的7.2); 增加了“防爆电气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的要求(见7.3); 增加了“相关建筑工程准备”的要求(见7.4); 更改了“防爆电气设备的采购供应”的要求(见7.5,2004年版的7.4);一一更改了“防爆电气设备的开箱检查”的要求(见7.6,2004年版的7.5); 增加了可燃气体探测装置安装要求(见8.1.9);增加了防爆照明开关、防爆按钮安装要求(见8.1.10) ; 增加了防爆接线箱、防爆控制箱安装规定(见8.1.11); 增加了爆炸性气体环境中电气设备的保
13、护装置应符合设计要求(见8.1.14); 增加了爆炸性气体环境内电气设备保护级别应满足爆炸危险区域的要求(见8.1.15); 增加了爆炸性气体环境内电气设备安装完毕后,投入试运行前的规定(见8.1.16); 增加了防爆电气设备安装完成后初始检查和验证档案核对(见8.1.18); 将螺纹隔爆结构螺纹的最小啮合扣数和最小啮合深度更改为圆柱形螺纹结合面技术要求(见8.2.2,2004年版的922); 增加了人工接地体的要求(见921、9.2.2); 增加了配电电涌保护器接地的要求(见9215); 增加了装设漏电保护的电气设备接地的要求(见9.2.18); 增加了爆炸危险环境电缆桥架接地的要求(见9.
14、2.20); 增加了固定设备防静电用接地线安装的要求(见932);-增加了油料金属管道中间的非金属管两端的金属管接地的要求(见937); 增加了在振动和频繁移动的器件上用的防静电导体的要求(见938); 增加了易燃易爆仓储库房和其他火灾危险场所的金属门窗、进出场所的金属管道、室内货架及其他金属架构物接地要求(见939); 删除了“防爆电气设备的安装、充油型电气设备的安装”的内容(见2004年版的9.4); 增加了储油罐(钢质油罐)接地体的要求(见9.4.2); 增加了电气和信息系统的防雷击电磁脉冲要求(见946); 增加了装于地上钢质储罐上的仪表及控制系统的配线电缆防雷击要求(见947); 增
15、加了信号电缆防雷击要求(见948); 增加了易燃液体泵房(棚)的防雷电接地要求(见9.4.10);一一增加了装卸易燃液体的鹤管和液体装卸栈桥(站台)的防雷电接地要求(见9411); 增加了电涌保护器安装要求(见9415); 增加了设有阴极保护系统的埋地金属管道防雷要求(见9.4.16); 增加了设有绝缘段的输送火灾爆炸危险物质的埋地金属管道防雷要求(见9417); 增加了设有绝缘段的具有阴极保护的埋地金属管道防雷要求(见9418); 增加了“接地线”的要求(见9.5);一一将接地电阻值更改为接地电阻标准值及测量的要求(见9.6,2004年版的10.5、10.6); 增加了“试运行”的规定(见12.1); 更改了“防爆电气项目验收应提交文件”的要求(见12.3,2004年版的11.2); 更改了“验收组成单位和人员”的要求(见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