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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机械设备金属结构件加工项目项目代码2306-370611-04-01-190271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1356257*建设地点山东省(自治区)烟台市福山区(中桥经济开发区广东路2号华安工业园B区)地理坐标(121度2分49.974秒,37度29分4.841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311金属结构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66结构性金属制品制造331建设性质力新建(迁建)口改建口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万元)2
2、00.00环保投资(万元)20.00环保投资占比(%)10.0施工工期1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口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875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2020年栖霞臧家庄、中桥划为福山属地,山东栖霞经济开发区改名为福山经济开发区。规划名称:福山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原山东栖霞经济开发区规划情况规划)。审批机关:山东省人民政府。审批时间:2002年2月(2020年更名)。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其他符合性分析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名:山东栖霞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召集审查机关:山东省环保厅。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关于山东栖霞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鲁环审
3、2009202号)。(1)项目与园区位置与规划氾围符合性福山经济开发区原为山东栖霞经济开发区,2020年栖霞臧家庄、中桥划为福山属地,改名为福山经济开发区。园区核准面积为Ikm2,四至范围:东至北京路,南至开发区管委会办公楼南路,西至宁夏路,北至辽宁路。规划控制面积19.18km2,规划范围为:北至同三高速公路北200米(湖珠泊、大辽、朱家),南至白洋河,西至水道观,东至大潘家、小潘家。烟台洁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中桥经济开发区广东路2号华安工业园B区,项目位于福山经济开发区范围内,根据福山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附图1),本项目用地规划为工业用地,符合土地规划。(2)与福山经济
4、开发区总体规划的符合性福山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主导产业为“水泥建材、机械制造和食品”。规划产业定位为“水泥建材、机械制造、食品加工业、电子信息产业”。本项目为机械设备金属结构件加工项目,不属于主导产业,为主导产业延伸行业项目,不违背园区产业定位,符合要求。因此,本项目符合园区规划要求,符合园区产业政策。1、产业政策符合性烟台洁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为内资企业,产品和所使用的设备均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修正)中鼓励类、限制类或淘汰类项目,为允许类,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要求。2、项目用地规划符合性项目地址位于烟台市福山区中桥经济开发区广东路2号华安工业园B区,位于福山经济开发区区内
5、,根据福山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臧家庄镇总体规划(2012-2030年)(附图1)可知,项目所在地规划用地类型为二类工业用地,根据项目提供的土地证件,项目用地用途为工业用地(附件5),因此,本项目用地符合规划。根据烟台市饮用水源保护地区划图,本项目所在地区不在水源保护地区划范围内,符合要求,详见附图7。3、“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1)与生态保护红线符合性分析与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年)符合性分析2016年8月15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同意批准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年)(鲁政字2016173号),共划定了533个陆域生态保护红线区,总面积为20847.9km2,
6、约占全省陆域面积的13.2%,主要分布在胶东半岛、鲁中南山地、黄河三角洲、南四湖等区域。根据规划要求,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湿地公园、森林公园、地质公园以及世界文化自然遗产的全部区域纳入生态保护红线。根据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年),本项目不在省级生态保护红线区范围内,满足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要求,详见附图2。与烟台市生态保护红线符合性分析根据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烟台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烟政发(2021)7号)可知:全市陆域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1478.59平方公里,海洋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3551.57平方公里;除生态保护红线外的一般生
7、态空间面积不低于1983.02平方公里。根据烟台市环境管控单元图可知,项目位于重点管控单元内,应按要求加强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治理、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符合要求。与“三区三线”划定符合性分析“三区三线”是根据城镇空间、农业空间、生态空间三种类型的空间,分别对应划定的城镇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三条控制线,是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的重要内容。本项目位于福山区中桥经济开发区广东路2号华安工业园B区,严格执行福山区“三区三线”划定成果,符合要求。(2)环境质量底线根据关于发布2022年“三线一单”动态更新成果的通知(烟环委办发(2023)4号)附件:1.烟台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
8、分区管控方案修改单(2022年版),环境质量底线为:L大气环境质量底线。“稳固空气质量改善成效,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稳定达到国家二级标准,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80%以上,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修改为“稳固空气质量改善成效,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稳定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市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8.8%,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2 .土壤环境风险防控底线。”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6%以上”修改为“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3%左右”。3 .近岸海域环境质量底线。“近岸海域水质优良面积比例达到97.6%”修改为“近岸海域水质优良面积比例达到96.2%(以省下达最终目标为准)”。本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质
9、量底线为:环境空气质量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水环境质量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n类标准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n类标准;声环境质量为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项目废气、废水和噪声经治理后对环境影响较小,固废可做到无害化处置。采取环评内提出的相关防治措施后,本项目排放的污染物不会对区域环境质量底线造成冲击。(3)资源利用上线根据关于发布2022年“三线一单”动态更新成果的通知(烟环委办发(2023)4号)附件:1.烟台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修改单(2022年版),资源利用上线为:水
10、资源利用上线。“全市用水总量目标控制在17.01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控制目标完成省下达任务”修改为“全市用水总量目标控制在17.03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较2020年下降5%,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控制目标完成省下达任务”。本项目在已建厂房内建设,不新增用地;建成运行后通过内部管理、设备选择、原辅材料的选用管理和污染治理等多方面采取合理可行的防治措施,以“节能、降耗、减污”为目标,有效的控制污染排放。项目的水、电等资源利用不会突破区域的资源利用上线。因此,满足资源利用上线。(4)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根据烟台市市级生态环境总体准入清单(2022更新版
11、),本项目符合性如下表。表14与烟台市市级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一览表管控一维度清单编制要求与项目相关准入要求符合性禁止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1.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禁止准入事项,市场主体不得进入,行政机关不予审批、核准,不得办理有关手续。本项目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禁止准入事项空间布局约束限制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不涉及符合不符合空间布局要求活动的退出要求3.新建有污染物排放的工业项目,除在安全生产等方面有特殊要求的以外,应当进入工业园区或者工业集聚区。本项目位于福山区中桥经济开发区广东路2号华安工业园B区,位于福山经济开发区内,符合要求污染物允许排放量I.按照国家
12、和省生态环境厅清洁化改造要求以及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等文件规定,按生态环境部的进度要求有序推进分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规范企业按证排污。本项目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等文件规定进行排污许可申请污染物排放管控16.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环境保护标准要求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不得擅自倾倒、堆放。本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环境保护标准要求贮存、处置危险废物现有源提标升级改2.新建和技改项目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投资政策有关要求,原则上应使用天然气或电等清洁能源,所有产生颗粒物或VoCS的工序应配备高效收集和处理装置,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无组织排放。喷漆废气设置密闭收集
13、+滤筒除尘器+两级活性炭处理;喷砂粉尘设置密闭+布袋除尘器处理;焊接烟尘设置移动式焊烟净化器收集处理。上述措施可有效减少无组织排放9.加强制药、农药、涂料、油墨、胶粘剂、橡胶和塑料制品等行业VOCS治理力度。重点提高涉VoCS排放主要工序密闭化水平,加强无组织排放收集,加大含VOCS物料储存和装卸治理力度。废水储存、曝气池及其之前废水处理设施应按要求加盖封闭,实施废气收集与处理。密封点大于等于2000个的,要开展LDAR工作。本项目不属于重点行业,项目VoCS产生工序设置密闭负压收集,减少无组织排放环境风险防控联防联控要求不涉及符合资源开发效率要求水资源利用要求不涉及符合地下水开采要求不涉及符
14、合土地资源利用要求不涉及符合禁燃区要求不涉及符合海洋资源利用要求不涉及符合根4、根4符合性?居上表可知,项目建设符合“三线一单”控制要求。与烟台市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居烟台市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2更新版),本项目m下。表12与烟台市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一览表管控单元福山经济开发区重点管控单元;环境管控单元代码:ZH37061120016,见附图3管控单元分类管控目标要求符合性重点管控单元空间布局约束1.福山经济开发区禁止新建、扩建高耗水、高耗能、高污染、低附加值的的行业或企业进入开发区,禁止落后的生产工艺装备、落后产品的项目。禁止新建、扩建纺
15、织印染、染料、造纸、制革、化工和电镀、芯片制造等水污染严重的项目。禁止新建、改扩建石墨及其它非金属矿物制品项目。禁止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大量化学溶剂、药品等。禁止建设排放重金属及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项目。限制新建、改扩建2000吨/日以下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60万吨/年以下水泥粉磨站;100万米/年及以下预应力高强混凝土离心桩生产线;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生产线:PCCP-L型:年设计生产能力本项目主要生产机械设备金属结构件,不属于禁止行业项目,符合要求。50千米,PCCP-E型:年设计生产能力$30千米。限制生产能力小于18000瓶/时的啤酒罐装生产线;白酒生产线;酒精生产线;浓缩苹果汁生产线;2000吨/年及以下的酵母加工项目。2.在满足产业准入、总量控制、排放标准等管理制度要求的前提下,实行工业项目进工业园、集约高效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