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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施工安全管理制度一、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保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资金的有效投入,以改善劳动条件,防止工伤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生命和身体健康,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要求,根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等法律、法规和标准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L工程项目开工前,由项目经理组织管理人员,根据项目的规模、施工难度和周边的环境情况,有针对性的编制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资金计划,经项目经理审批后上报公司备案。专项资金根据不同阶段对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要求,实行分阶段使用,由项目部安全员按计划提出申请,项目经理批准后
2、实施。项目部提取安全投入费用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为计提依据。2.项目安全费用应当按照以下规定范围投入使用:(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X(2)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应急预案制修订与应急演练支出。(3)开展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支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整改支出,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运维支出。(4)安全生产检查、评估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5)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6)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和从业人员发现并报告事故隐患的奖励
3、支出;(7)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8)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9)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支出;(10)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3 .项目部在编制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资金计划时,在充分考虑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需要的同时,还要考虑利用现有的设备和设施花掘潜力,讲究实效,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资金的投入与工程进度同步,避免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资金脱节现象。4 .项目部单独设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专项资金使用台账,使专项资金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擅自挪用。项目部应每月将安全费用投入实施情况汇报至公司。5 .属于专项资金范围内费用的使用与报销才安财务规定要求,经项目部经
4、理审核签字确认后,方可向财务部门报销,属于公司内部调拨的安全物资凭公司内部调拨单进行核算。项目部根据使用情况每季度予以汇总,做到账单相符,发现差错及时核准。6 .项目部编制的专项资金不足缺额时,应及时追加投入资金额,新增的计划仍按上述审批的要求执行。7 .由项目经理、安全员、材料员等管理人员,每季度对专项资金的使用进行一次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如下:(1)检查项目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资金投入使用的台账、报表等。(2)实物与账册是否相符。(3)报销手续是否齐全,报销凭证是否有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相关责任人及时予以调整整改,确保账物相符。8 .其他。二、项目负责人现场带班制度L项目负责人要把保
5、证安全生产作为第一位的责任,切实全面掌握当班安全生产状况,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危险源点的检查,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管理相关规定,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并指导现场人员安全作业。2 .及时发现和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及时制止违章违规行为,严禁违章指挥才非查隐患,并要求相关人员立即落实整改,现场无法整改的隐患问题必须下达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并按期复查验收。3 .当现场出现重大安全隐患或遇到险情时,及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立即下达停工令,组织涉险区域人员及时有序撤离到安全地带,并报公司生产、安全部门研究处理。4 .严格落实制止三违相关规定,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在现场发现违章问题,立即
6、纠错并按规定给予处罚,严禁违章指挥。5 .解决生产中的突发问题,现场无法解决处理的,立即上报企业。严禁超能力组织生产。6 .现场发生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和严重问题时,带班人员要立即组织采取停产、撤人、排除隐患等紧急处置措施,并及时向公司主要领导、生产安全部门报告。7 .项目部成立时必须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施工现场值班制度。值班负责人负责施工现场带班生产、值班交接班记录由当班负责人填写,由资料员负责整理,并存档备查。8 .工程项目进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项目负责人必须到施工现场进行带班检查。当出现险情或发现重大隐患时,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应到施工现场带班检查,督促工程项目
7、进行整改,及时消除险情和隐患。9 .其他。三.专项施工方案编审制度1 .施工单位应当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2 .建筑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其中,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深基坑工程、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等专业工程实行分包的,其专项施工方案可由专业承包单位组织编制。3 .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国家现行相关标准、规范,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结合工程实际编制专项施工方案。4 .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组织本单位施工技术、安全、质量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经审核合格的,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
8、方案应当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经审核合格后报监理单位,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签字。5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组织专家组对已编制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审查,专家组成员应由5名及以上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家组成,专家组应当对论证的内容提出明确的意见,形成论证报告,并在论证报告上签字。论证审查报告作为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附件。6 .施工单位应根据论证报告修改完善专项施工方案,报专家组组长认可后,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调整专项施工方案。7 .如因设计、结构、外部环境等因素发生变化确需修改的,修改后的专项施工方案应当重新履行审核批准手续。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应当重新组织专家进行论证。8 .对于按规定需要验收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按照方案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经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9 .各专项施工方案由项目部收集成册,作为资料附件。(根据文件和有关规定)10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