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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唐县自然灾害救助专项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二O二一年一月1总则1LI编制目的1L2编制依据1L3适用范围12组织指挥体系22.1 县救助委员会及职责22.2 县救助委员会办公室及职责32.3 县救助委员会主要成员单位及职责42.4 专家组及职责73灾害预警响应74信息报告和发布84.1 信息报告94.2 信息发布105应急响应105.1 I级响应115.2 11级响应145.3 In级响应165.4 IV级响应185.5 启动条件调整206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206.1过渡期生活救助206. 2冬春救助2163倒损住房恢复重建227保障措施236.1 资金保障236.2 物资保障247. 3通
2、信和信息保障267.4 医疗卫生保障267.5 交通运输保障和治安维护267.6 装备和公用设施保障277.7 人力资源保障277.8社会动员保障287.9科技保障288预案管理298.1 预案编制与实施298.2 宣传教育298.3 应急培训298.4 应急演练308.5 奖励与责任308.6 预案解释308.7 7预案实施时间309附则错误!未定义书签。高唐县自然灾害救助专项应急预案1总则1. 1编制目的建立健全应对高唐县突发重大自然灾害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应急救助行为,提高应急救助能力,迅速、高效、有序的应对自然灾害事件,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生命危害和财产损失,确保受灾人员基本生活
3、,维护灾区社会稳定。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山东省自然灾害救助办法、山东省自然灾害风险防治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依据,结合部门“三定”方案,制定本预案。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高唐县发生的干旱灾害,洪涝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等引起的次生灾害,森林火灾和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的应急救助工作。发生其他类型突发事件或高唐县政府决定的其他事项,根据需要参照本预案开展应急救助工作。1.4 工作原则坚持以人为本,确保受灾人员基本生活;坚持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
4、坚持政府主导、社会互助、群众自救,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公益性社会组织的作用。2组织指挥体系2. 1县救助委员会及职责县委、县政府成立高唐县自然灾害救助委员会(以下简称“县救助委员会”)为全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机构。县救助委员会主任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副主任由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和县应急管理局局长担任。主要职责:(1)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等法律法规,研究解决自然灾害救助的重大问题及重要事项;(2)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召开县救助委员会全体会议,部署和监督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
5、实施;(3)指挥协调各镇(街道)做好自然灾害救助的应对工作;(4)分析、研究自然灾害趋势,确定自然灾害等级;(5)决定启动和结束本预案响应,对于敏感的、可能有次生或衍生危害性的突发事件或预警信息,组织专家会商研判,按有关规定做好信息收集、报告、发布和应急响应,必要时提升响应级别;(6)负责本专项应急指挥部所属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应急物资的储备管理、应急管理宣教培训等工作;(7)根据自然灾害实际情况和发展趋势,视情负责组建灾害救助现场指挥部,制定现场救助救援方案并组织实施。成员由县委宣传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教育和体育局、县应急管理局、县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高唐县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交
6、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气象局、县地震监测中心、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水利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人武部、县民政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公安局及各镇(街道)等单位分管负责人组成。各镇(街道)成立相应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机构,负责本区域内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处置工作。3. 2县救助委员会办公室及职责县救助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县救助委员会办公室)为县救助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设在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兼任。主要职责:(1)负责组织落实县救助委员会决定;(2)组织协调县救助委员会主要成员单位按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和职责开展自然灾害救助工作;(3)负责自然灾害预案的编制、
7、修订及演练工作,组织对演练情况进行评估;(4)建立自然灾害救助监测预警、信息收集制度,统一接收、处理、统计和分析灾情信息,及时核实与研判灾情,依法依规进行灾情报告;(5)会同县新闻宣传和舆情管理部门负责灾情的信息发布、舆情分析工作;(6)成立自然灾害救助专家组,为县救助委员会办公室提供决策建议,必要时参加自然灾害现场救助处置工作;(7)负责督促、检查、指导本专项应急指挥部所属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应急物资的储备管理、应急管理宣教培训等工作;(8)负责与市救助办事机构的联系和沟通,协调受灾镇(街道)做好自然灾害救助工作。4. 3县救助委员会主要成员单位及职责县委宣传部:负责根据专项指挥部的部署以及确
8、定的发布方案和口径,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新闻发布和舆论引导等工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充分发挥人民防空指挥、通信和疏散体系的作用,参与城市防灾和灾害紧急救援;根据县政府授权发布灾害警报信号;协助提供紧急疏散和避难场所、物资储备库的同时,参与涉及人防工程灾害事件的处置。县教育和体育局:配合属地政府收集、汇总各镇(街道)学校校舍损毁情况,收集、汇总局属学校校舍损毁情况;配合县政府转移被困师生,组建临时校舍,恢复正常教学秩序;配合属地政府灾后校舍恢复重建,指导局属学校校舍恢复重建。县应急管理局:制定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合理确定储备品种和规模;建立健全救灾物资采购和储备制度,每年根据应对重大自然灾害的要求
9、储备必要物资。汇总、核实、评估、报告和发布灾情;指导灾区实施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负责救灾物资的筹集、分配和管理;指导基层制定、修订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指导、督促县政府相关救灾措施的落实。县财政局:对救灾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检查,配合县政府申请上级救灾应急资金并及时拨付。市生态环境局高唐县分局:负责指导地方有关部门做好事故救援中的环境检测和污染控制工作。组织快速监测检验队伍,测定事故的环境污染和生态危害区域及危害程度,对事故造成的环境危害进行监测、处置。县人武部:协调民兵和预备役部队参加抢险救灾。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组织、指挥各级消防救援队伍参加应急救援工作,按照县政府联调联战机制规
10、定,调度指挥全县应急救援力量开展现场抢险救援工作。县交通运输局:运送抢险救援人员、需要转移的伤病员和救灾物资;提供灾民转移、疏散所需交通工具。县农业农村局:对农作物灾害开展预测预报;负责农作物灾害的灾情统计与评估;指导灾区开展农业生产自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灾区的生活必需品和其他重要商品进行价格监测,并向县政府报送价格监测信息,必要时提请上级授权,对部分生活必需品和其他重要商品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并组织落实;对灾区市场价格进行监督检查,联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不执行政府定价、囤积居奇、串通涨价和哄抬物价等价格违法行为;做好灾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承担按照省、市、县拟订
11、的战略物资储备计划,负责组织战略物资的收储、动用、轮换和管理的责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协调本县内有生产能力企业生产相关救灾物资,协调联通、移动、电信等县内企业做好灾区应急通讯保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全县地质灾害防治、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制定灾后重建用地规划和优惠政策;参与林业等相关灾害评估;指导开展相关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森林火灾的处置。县水利局:组织、协调防汛抢险;参与旱灾、洪涝灾害的灾情评估;负责雨情、水情、旱情监测和信息发布;负责事发地域的水文监测和预报信息工作;负责中型水库、灾后水利设施的修复。县民政局:指导相关部门做好负责伤亡人员及家属的安抚、抚恤、理赔等善后处理工作。县
12、卫生健康局:根据灾区情况,组织医疗、防疫队伍进入灾区,组建灾区临时医疗队,抢救、转运和医治伤病员;及时监测灾区饮用水源等卫生状况;对传染病疫情实施紧急处置。县公安局:指导事故可能危及区域内的人员疏散、撤离和事故现场警戒,以及事故现场区域周边道路交通管制,对人员撤离区域实施治安管理;确定伤亡人员身份。县气象局:预测天气形势,发布天气预报;发布气象预警信息,对干旱、台风、洪涝等灾害进行动态跟踪监测;参与气象灾害灾情评估;对重大自然灾害引发的次生气象灾害进行预测、预报和监测。县地震监测中心:将地震信息上报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由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决定启动相应地震应急响应;组织地震现场灾害调查、损失评估。各
13、镇(街道):在县救助委员会统一指挥下,具体实施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救灾资金和物资的分配和发放工作;开展灾区灾害损失、应急救助需求、紧急转移与安置需求、因灾毁损房屋的恢复重建需求统计;储备救灾物资;制定基层救灾应急预案并参与演练。其他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做好相关工作,县救助委员会可根据救灾工作实际需要临时增加有关单位成为成员单位。2.4专家组及职责县救助委员会办公室视情聘请相关专家,成立专家组,由县救助委员会统一调度,对全县减灾救灾重大决策、规划和重大自然灾害的灾情评估、灾害救助、恢复重建等工作提供决策建议、理论指导和技术支持。3灾害预警响应县气象、水利、自然资源和规划、农业农村、地震监测中心等部
14、门及时向县救助委员会办公室和履行救灾职责的县救助委员会成员单位通报自然灾害预警预报信息,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根据需要及时提供地理信息数据。县救助委员会办公室根据自然灾害预警预报信息,结合可能受影响地高唐县的自然条件、人口和社会经济状况,对可能出现的灾情进行预评估,当可能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影响基本生活、需要提前采取措施时,启动预警响应,视情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1)向可能受到影响的镇(街道)和高唐县救助委员会成员单位通报预警信息,提出防灾减灾救灾和灾害救助工作要求。(2)加强应急值守,密切跟踪灾害风险变化和发展趋势,对灾害可能造成的损失进行动态评估,及时调整相关措施。.(3)通知县救灾物资
15、储备管理部门做好救灾物资调拨准备工作,紧急情况下提前调拨。启动与交通运输、民政等部门和单位的应急联动机制,做好救灾物资调运准备。(4)派出预警响应工作组,实地了解灾害风险,检查指导各项救灾准备工作。(5)向县政府、县救助委员会领导、县救助委员会成员单位报告预警响应工作情况。(6)向社会发布预警响应启动情况。灾害风险解除或演变为灾害后,经县救助委员会领导批准,救助委员会办公室终止预警响应。4信息报告和发布县救助委员会办公室应按照自然灾害情况统计调查制度和特别重大自然灾害损失统计调查制度,做好灾情信息收集、汇总、分析、上报和部门间共享工作。4.1信息报告4.L1对于突发性自然灾害,县救助委员会办公室应在灾害发生后2小时内将本行政区域的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向本级人民政府和市级救助委员会办公室报告;市级救助委员会办公室接到下级救助委员会办公室报送的灾情信息后,2小时内审核、汇总,并向本级人民政府和省级救助委员会办公室报告。对造成3人以上(含3人)死亡失踪等灾情严重的自然灾害以及敏感灾害信息、可能引发重大以上突发事件的信息、社会舆论广泛关注的热点和焦点灾害事件等,县应急管理局要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