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属机械配件加工项目环评报告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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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金属机械配件加工曳且二建设单位(盖章):地自星编制日期:2Q215l2J-LS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金属机械配件加工项目项目代码2309-370611-04-03-653578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1332515*建设地点山东省(自治区)烟台市福山县(区)一乡(街道)梨景路15号地理坐标(东经度分37.4460秒,北纬3Z度组分57.852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311金属结构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三十、金属制品业33”中“66、结构性金属制品制造331”中的“其他(仅分割、焊接、组装的除外;年用非溶剂型低Vo

2、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y建设性质口新建(迁建)改建口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口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烟台市福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2203-370611-04-01-745298总投资(万元)1200环保投资(万元)12环保投资占比(%)1.0施工工期10是否开工建设0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9275.31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烟台市福山分区规划(2006-2020)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文件名称:烟台福山高新技术产业区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机关: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审

3、查文件名称及文号:关于烟台福山高新技术产业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鲁环审200967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规划符合性分析用地性质合理性分析项目位于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梨景路15号,根据烟台市福山区分区土地利用规划图(20062020年)规划及本项目所在地土地证烟国用(2013)第30019号,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项目周边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单位,亦无需特殊保护的野生动植物,环境承载能力较强;项目所在地地质情况较好,无不良工程地质现象,建设条件良好;项目不在生态红线区内,具体见附图4,符合国家促进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和产业结构调整的政策。项目所在地交通便利、市政设施

4、完善。项目选址基本合理。本项目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位置关系分析根据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烟台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的复函(鲁环发2010124号)、关于调整烟台市大沽夹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复函(鲁环函20151053号)和关于印发烟台市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方案的通知(烟政字20193号),本项目不在水源地保护区内,本项目建设不会对水源地保护区产生影响。此外,本项目不属于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中限制和禁止用地项目。按照山东省禁止、限制供地项目目录(鲁政办发200527号)规定,本项目用地不属于限制用地和禁止用地

5、项目。根据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本项目所在区域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区内,(见附图4),符合生态保护要求。综上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土地政策,选址合理。2、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福山高新区位于烟台市城市总体规划的中心地带,东连繁华的商业区芝景区,南依现代化工业区福山区,北接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西临规划建设中的新港八角港;距烟台港15km、货运港口6km,距烟台国际机场18km,距烟台火车站9km,同三高速、西绕城高速分别从高新区北侧、西侧经过,地理位置十分优越。根据国家发改委公告2006年第23号文,由福山高新区等五个园区整合而成的省级开发区山东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主导产业为

6、汽车零部件、电子信息、食品、制药等。依据山东省政府打造半岛制造业基地和烟台市政府建设北部沿海产业经济带的功能定位,烟台福山高新区重点发展以汽车零部件为主的机械制造业和以电子部品、IT产业为主的电子信息产业。对于不符合产业定位、对环境可能造成严重污染的纺织印染、化工等项目应禁止引进,考虑到新材料、房产物流等为清洁型、轻污染或的无污染项目,可适当发展与引进;对现有涉及危险化学品的精细化工项目应按照鲁政办字2015259号要求择机搬迁至化工园区内,废水排放量大的纺织染整项目应按照印染行业准入条件要求择机搬迁至符合产业定位工业园区内。本项目不属于上述限制和禁止引进的项目和行业,属于允许建设行业。项目位

7、置图见附图6。1、”与关于发布2022年“三线一单”动态更新成果的通知(烟环委办发(2023)4号)的符合性分析1.1 生态保护红线和一般生态空间依据福山区“三区三线”划定成果,本项目不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区,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区内。1.2 环境质量底线稳固空气质量改善成效,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稳定达到国家二级标准,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80%以上,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各区市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达到国家、省、市考核要求,国控地表水考核断面优良水体比例达到63.6%;入海河流消除劣V类;近岸海域水质优良面积比例达到97.6%。土壤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土壤环境风险得到管控,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

8、利用率达到96%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其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底线为:环境空气质量目标为环境空气质量标(GB30952012)二级标准;地表水环境标准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地下水环境标准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II类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为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本项目废气、废水和噪声经治理后对环境污染较小,固废可做到无害化处置。采取本环评提出的相关防治措施后,本项目排放的污染物不会对区域环境质量底线造成冲击。1.3 资源利用上限能源结构调整优化,煤炭消费总量进一步压减,能耗总量及强

9、度指标完成省下达任务。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实现总量及强度“双控”,全市用水总量目标控制在17.01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控制目标完成省下达任务;浅层地下水超采区基本消除,平水年份基本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控制国土空间开发强度,土地资源开发利用总量及强度指标达到省下达目标,确保耕地保有量,守住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规模和城市开发强度,落实城镇开发边界控制线。本项目建设过程中所利用的资源主要为水和电,属于清洁能源,项目建成运行后通过内部管理、设备选择、原辅材料的选用管理和污染治理等多方面采取合理可行的

10、防治措施,以“节能、降耗、减污”为目标,有效的控制污染。项目的水、电等资源利用不会突破区域的资源利用上线。1.4 烟台市市级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表1项目与烟台市市级生态环境总体准入清单(2022更新版)符合性一览表管控维度准入要求符合性分析空间布局约束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禁止准入事项,市场主体不得进入,行政机关不予审批、核准,不得办理有关手续。本项目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禁止准入项目。严把化工项目准入关,严禁新建、扩建“两低三高”(附加值低、技术水平低、能耗高、污染物排放高、安全生产风险高)化工项目。本项目不属于化工项目。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

11、人为活动,其他区域严格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前提下,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本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内。污染物排放管控按照国家和省生态环境厅清洁化改造要求以及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等文件规定,按生态环境部的进度要求有序推进分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规范企业按证排污。对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本项目需实行排污许可登记管理。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环境保护标准要求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不得擅白倾倒、堆放。本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环境保护标准要求贮存和处置危险废物。新建和技改项目要严格执

12、行国家和省投资政策有关要求,原则上应使用天然气或电等清洁能源,所有产生颗粒物或VOCS的工序应配备高效收集和处理装置,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无组织排放。本项目使用的电为清洁能源,产生的颗粒物、VOCS均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无组织排放。向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水污染物的,应当达到国家和省规定的标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要求进行预处理:医疗卫生机构产生的含病原体的污水和含放射性物质的废水;含难以生物降解的有机污染物的废水;含高盐、高氟的工业废水;含重金属和不易生物降解有毒污染物的废水;超过或者不能稳定达到规定标准需要预处理的其他污水、废水。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处理后可达标排入市政污水管。环境风险防控

13、产生危险废物的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环境保护标准要求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不得擅自倾倒、堆放、填埋,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本项目产生的危废存放在新建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加强陆源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范,推动辖区内化工企业落实安全环保主体责任,提升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能力,加强环境风险源邻近海域环境监测和区域环境风险防范本项目建成后将按照要求编写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进行备案。资源开发效率要求到203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8%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本项目不属于污染地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强化能源节约和高效利用的政策导向,加大节能降耗力

14、度。坚持多元化发展,推广发展地热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本项目使用的水、电均为清洁能源。严厉打击涉渔“三无”船舶,全面取缔“绝户网”等违规渔具。严格执行伏季休渔制度,逐步恢复渔业资源。本项目不涉及海洋资源。本项目位于烟台市福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根据烟台市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2更新版)的要求,本项目位于重点管控单元。表2与烟台市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2更新版)符合性分析一览表环境管控单元编码ZH37061120004环境管控单元名称福新街道重点管控单元管控单元分类重点管控单元清单编制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空间布局约束1 .外夹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按照山东省水

15、污染防治条例烟台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的要求管理。2 .现有产生大气污染物的工业企业应持续开展节能减排,大气污染严重的工业企业应责令关停或逐步迁出,逐步实现区域工业废气减排。1 .本项目位于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梨景路15号,不在外夹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2 .企业不属于大气污染严重的工业企业,符合空间布局约束要求。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1 .禁止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2 .提升高耗水、高污染行业清洁化发展水平,对于超标的水环境控制单元,新建、改建、扩建涉水项目重点污染物实施减量替代;采取综合性的治理措施,强化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大幅削减污染物排放量,保障河道生态基流,确保水体和重点支流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1 .本项目不涉及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2 .本项目不属于高耗水高污染行业,各污染物能够做到达标排放。符合环境风险防控L对于环境风险较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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