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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四川省水利电力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化水利电力工程职称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强全省水利电力工程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根据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川委办(2018)13号)、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和四川省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经信规(2022)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水利电力工程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状况和专业特点,制定本条件。第二条本条件适用于在我省从事水利电力工程科学研究、规划设计、施工建设、生产运行、技术管理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得申
2、报参加职称评审。第三条专业划分及各专业适用范围(详见附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行业需要,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专业名称可以进行动态调整。第四条水利电力工程专业设初级、中级、高级,初级分设员级和助理级,高级分设副高级和正高级,名称依次为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和正高级工程师。第二章申报基本条件第五条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要求(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二)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热心水利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作风端正。坚持把品德放在专业技术人员评价的首位,重点考察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道德和专业技术水平。用人单位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民意调
3、查等方式全面考察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倡导科学精神,强化社会责任,坚守道德底线。(三)热爱本职工作,能够全面履行岗位职责,积极承担并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四)任现职以来,申报前规定任职年限的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未建立考核机制的民营企业,由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提供书面说明。(五)任现职期间,如有下列情形的不得申报或延迟申报:1 .申报前规定任职年限的年度考核每出现1次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及以下者,延迟1年申报。2 .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治安处罚或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处分、处罚影响期、服刑期内不得申报。3 .对在申报评审各阶段查实的学术、业绩、经历造假等弄虚作假行为,
4、实行“一票否决”,一经发现,取消评审资格,从次年起三年内不得申报。4 .在生产经营等活动中造成重大损失,并负有技术责任或定性为主要责任人的,在事故调期间或影响(处罚)期内不得申报。第六条学历、资历条件(一)技术员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具备大学专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或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高级工班、中级工班毕业,在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二)助理工程师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毕业,在工程技术岗位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
5、相近相关工程技术工作满2年;或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技工院校全日制中级工班毕业,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相近相关工程技术工作满4年。获得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2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助理工程师。(三)工程师具备博士学位;或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相近相关工程技术工作满2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毕业,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或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相近相关工程技术工作满4年。获得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3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工程师。(四)高级工程
6、师具备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相近相关工程技术工作满2年;或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毕业,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相近相关工程技术工作满5年。获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4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高级工程师。博士后期满合格出站,从事相近相关工程技术工作,可参加高级工程师申报评审。(五)正高级工程师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或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毕业,取得高级工程师职称后,从事相近相关工程技术工作满5年。获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10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正
7、高级工程师。第七条专业能力(一)技术员L熟悉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2,具有完成一般技术辅助性工作的实际能力。(二)助理工程师1 .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2 .具有独立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能处理本专业范围内一般性技术难题。3 .具有指导技术员工作的能力。4 .在专业技术工作中,能够较好地运用新技术、新工艺,对前沿知识有一定的掌握。(三)工程师L熟练掌握并能够灵活运用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技术标准和规程,了解本专业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取得有实用价值的技术成果。5 .具有独立承担较复杂工程项目的工作能力,能解
8、决本专业范围内较复杂的工程问题。6 .具有一定的技术研究能力,能够撰写为解决较复杂技术问题的研究成果或技术报告或论文。7 .具有指导助理工程师工作的能力。(四)高级工程师1 .系统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具有跟踪本专业科技发展前沿水平的能力,熟练运用本专业技术标准和规程,在相关领域取得重要成果。2 .长期从事本专业工作,业绩突出,能够独立主持和建设重大工程项目,能够解决复杂工程问题,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3 .在指导、培养中青年技术骨干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具有指导工程师或研究生工作和学习的能力。(五)正高级工程师L具有全面系统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实践功底,科研水平、学术造诣或
9、科学实践能力强,全面掌握本专业国内外前沿发展动态,具有引领本专业科技发展前沿水平的能力,取得重大理论研究成果和关键技术突破,或在相关领域取得创新性研究成果,推动了本专业发展。4 .长期从事本专业工作,业绩突出,能够主持完成本专业领域重大项目,能够解决重大技术问题或掌握关键核心技术,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5 .在本专业领域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在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和自主创新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发挥了较强的引领和示范作用。6 .具有指导本专业高级工程师的能力或培养、指导研究生的能力,以及组建和指挥跨单位团队的能力。第八条业绩成果(一)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参与完成水利电力工程专业技术工作,具
10、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业绩。(二)工程师L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业绩、成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获得1项及以上水利电力工程技术方面专利(排名前三,以专利证书为准),且该专利应具有一定的推广应用价值。(2)参与完成1项及以上水利电力工程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新材料的创新和推广应用。(3)参与编写完成1项及以上与水利电力工程有关的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并经批准实施。(4)参与完成县级以上水利电力工程科研项目,并通过验收或鉴定。(5)参与模型试验测验采集的数据或者原型观测的资料收集、资料分析、资料整理、数值计算的成果得到同行专家的认可。(6)参与编制流域规划或区域规划,并通过审查。(7)参与完成水利电
11、力工程的规划、设计等技术工作;或参与完成2项及以上水利电力工程的技术咨询、技术监管等工作。(8)参与大、中型水利电力工程的施工建设,承担施工管理、专项施工、施工监理、建设管理、质量与安全监督等工作;或参与完成小型水利电力工程施工建设工作。(9)参与完成3项及以上生产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土保持工程施工或建设监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监测、县级及以上区域水土保持规划编制、小流域治理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或监测点监测、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施工、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管理和综合治理等技术工作。(10)参与完成水利电力工程生产运行管理,制定和实施检修、维修、改造、防汛抗旱、除险加固等应急预
12、案或实施方案。(11)参与完成水文水资源(含水质)监测评价、预测预报、分析计算、专题规划与论证,以及水文水资源测报设施规划设计与建设管理、水文试验研究等工作。(12)参与完成水利水电工程的移民调查、规划、设计、方案编制等技术工作;或参与完成2项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的技术咨询、技术监管等工作。2.论文、论著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在基层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论文、著作不作为申报工程师职称评审的限制性条件。其余申报评审人员,在现任职期内,须满足以下条件。(1)在省级及以上学术刊物公开发表水利电力学术论文,且论文已正式出版,论文如果是合著,本人排名应在前三名。(2)主笔撰写的专业学术论文入选市(州)及
13、以上相关专业学会论文文集,且论文集已正式印发。(3)未发表论文的,应提供1篇与申报专业一致,且本人撰写代表自身专业理论水平和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的行业标准、发明专利报告、技术鉴定报告、技术可行性论证报告、规划设计方案、工程试验报告、技术创新工作报告、课题研究报告等专业技术文件等材料。(三)高级工程师L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业绩、成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获得1项及以上水利电力工程技术方面发明专利(排名前三,以发明专利证书为准),且该专利应具有一定的推广应用价值。(2)主持创新开发1项及以上水利电力工程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新材料或提出新理论,并已开始推广应用;或推广应用2项及以上新技术、新工艺
14、、新方法、新材料。(3)参与编写1项及以上与水利电力工程有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国家工法、行业工法,或者主持编写1项及以上与水利电力工程有关的地方标准、地方工法,并经批准实施。(4)主持完成市(厅)级以上水利电力工程科研项目,并通过验收或鉴定。(5)主持或作为主要参与人员完成流域规划或区域规划;或完成1项及以上大型,或2项及以上中型,或3项及以上小型水利电力工程的规划、设计等技术工作;或完成3项及以上水利电力工程的技术咨询、技术监管等工作。(6)主持或作为主要参与人员参与或完成1项及以上大型水利电力工程施工工作;或主持完成1项及以上中型,或3项及以上小型水利电力工程施工工作。(7)主持或作为
15、主要参与人员参与或完成1项及以上大型水利电力工程施工监理、建设管理、质量检测、质量与安全监督等工作;或主持完成1项及以上中型,或3项及以上小型水利电力工程施工监理、建设管理、质量检测、质量与安全监督等工作。(8)主持完成3项及以上水利电力工程生产运行与管理状况的鉴定、分析等重要技术报告、专题报告;或主持完成制定3项及以上维修、检修、防汛抗旱、除险加固等实施方案。(9)主持完成1项及以上或作为主要参加人员完成3项及以上生产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土保持工程施工或建设监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监测、县级及以上区域水土保持规划编制、小流域治理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或监测点监测、水土
16、保持重点工程施工、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管理和综合治理等技术工作。(10)主持或作为主要参与人员完成区域或重点流域水文水资源监测评价、预测预报、分析计算、专题规划与论证以及水文测报系统规划设计与建设管理、水文专题试验项目等。(11)主持或作为主要参与人员完成1项及以上大型,或2项及以上中型,或3项及以上小型水利水电工程的移民调查、规划、设计方案编制等技术工作;或完成3项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的技术咨询、技术监管等工作。2 .论文、论著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在基层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论文、著作不作为申报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的限制性条件。(1)在省级及以上学术刊物公开发表水利电力学术论文,且论文已正式出版,论文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