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垃圾回收利用项目环评报告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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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建筑垃圾回收利用项目建设单位(盖章):烟台祥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3年6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建筑垃圾回收利用项目项目代码2306-370611-04-01-481586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回里工业园规划路A-4地理坐标(东经:度19分22.8秒,北纬:37度20分13.度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032建筑用石加工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七、非金属矿物制品业3056砖瓦、石材等建筑材料制造303建设性质力新建(迁建)口改建口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力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

2、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万元)800环保投资(万元)50环保投资占比()6.25施工工期2个月是否开工建设超是:用地(用海)面积(m2)6667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无其 他 符 合 性 分 析政策要求项目情况结 论1、生态保护红线和一月院生态空间全市陆域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 1478.59平方公里,海洋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 于3551.57平方公里;除生态保护红线外的一 般生态空间面积不低于1983.02平方公里。以 上

3、生态空间管控区域涵盖全市生态功能极重要 区和生态环境极敏感区,各类省级及以上自然 保护地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重要海域、海岛、 河流、湿地、林地、水库及其他具有重要生态 功能的区域。生态保护红线是指依法在重点生态功能 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划定的严 格管控边界,是国家和区域生态安全的底线、 对于维护生态安全格局、保障生态系统功能、 支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 共划定了 533个陆域生态保护红线区块,总面 积为20847.9km2 ,约占全省陆域面积的 13.2%,主要分布在胶东半岛、鲁中南山地、 黄河三角洲、南四湖等区域。根据规划要

4、求, 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湿地公园、 森林公园、地质公园以及世界文化自然遗产的 全部区域纳入生态保护红线.本项目位于山东省烟台市 回里工业园规划路A-4 ,所在位置不在山东省生态 保护红线规划范围内。符合2、环境质量底线稳固空气质量改善成效,市区环境空气质本项目附近地下水环境质符1、产业政策符合性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可知,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为允许类,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要求。2、选址符合性本项目土地用途为建设用地,因此本项目用地符合用地性质要求。项目周边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单位,亦无需特殊保护的野生动植物,环境承载能力较

5、强,选址合理。3、与烟台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符合性分析根据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烟台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烟政发20217号),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管控单元编码ZH37061120006,环境管控单元名称为回里镇重点管控单元,位置关系见附图。表1本项目与烟政发20217中“三线”符合性分析量稳定达到国家二级标准,空气质量优良率达 到80%以上,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水环境质 量持续改善,各区市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达到 国家、省、市考核要求,国控地表水考核断面 优良水体比例达到63.6%;入海河流消除劣V 类;近岸海域水质优良面积比例达到97.6% o 土壤环境质量持

6、续改善,土壤环境风险得到管 控,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6%以 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量、声环境质量能够满足相应的标准要求,地表水环境质量各项指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的IV类标准;大气环境中So2、No2、PMl0、PM2.5均能够满足环境空气质量(GB3095-2012)二级标准及2018年修改单标准要求;项目产生的废气经处理后达标排放;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固废可做到无害化处置。本项目建成投产后对周边环境质量现状影响较小,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3、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营运期消耗一定的电能、水资源等资源,项目资源消耗量相

7、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符合资源利用上限要求。能源结构调整优化,煤炭消费总量进步压减,能耗总量及强度指标完成省下达任务。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实现总量及强度“双控”,全市用水总量目标控制在17.01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控制目标完成省下达任务;浅层地下水超采区基本消除,平水年份基本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控制国土空间开发强度,土地资源开发利用总量及强度指标达到省下达目标,确保耕地保有量,守住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规模和城市开发强度,落实城镇开发边界控制线。表2本项目与烟台市市级生态环境总体准入清单符合

8、性分析管控维度清单编制要求与本项目相关准入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1、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禁止准入事项,市场主体不得进入,行政机关不予审批、核准不得办理有关手续。本项目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禁止准入事项。符合空间布局约束禁止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18、禁止新建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神、炼汞、炼油、电镀、农药、石棉、水泥、玻璃、淀粉、鱼粉、石材加工、钢铁、火电和其他严重污染环境的生产项目。本项目为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允许类,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要求。符合31、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其他区

9、域严格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前提下,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主要包括:零星的原住民在不扩大现有建设用地和耕地规模前提下,修缮生产生活设施,保留生活必需的少量种植、放牧、捕捞、养殖;因国家重大能源资源安全需要开展的战略性能源资源勘查,公益性自然资源调查和地质勘查;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监测和执法包括水文水资源监测及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等,灾害防治和应急抢险活动;经依法批准进行的非破坏性科学研究观测、标本采集;经依法批准的考古调查发掘和文物保护活动;不破坏生态功能的适度参观旅游和相关的必要公共设施建设;必须且无法避让、符合县级以上国土空间规

10、划的线性基础设施建设、防洪和供水设施建设与运行维护;重要生态修复工程本项目位于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回里工业园规划路A-4,与规划生态保护红线区域无相交。符合限制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本项目不涉及符合不符合空间布局要求活动的退出要求/本项目不涉及符合污染物排污染物允许排放量1、按照国家和省生态环境厅清洁化改造要求以及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生态环境部令第H号)等文件规定,按生态环境部的进度要求有序推进分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规范企业按证排污。对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生态环境部令第11号),本项目属于简化管理,企业需按要求申请排污许可符合放管控现有源提

11、标升级改造2、新建和技改项目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投资政策有关要求,原则上应使用天然气或电等清洁能源,所有产生颗粒物或VOCs的工序应配备高效收集和处理装置,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无组织排放。本项目使用电等清洁能源;设置密闭生产车间等,通过水喷淋减少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破碎、筛选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送至布袋除尘器处符合境险控环网防联防联控要求/理后排放。本项目不涉及符合源发率求资开效要水资源利用要求2、全面实施节约用水集中行动,推进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继续大力推广节水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鼓励节约用水、循环用水,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开展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创建和节水宣传工作。本项目生产过程

12、中采取节约用水的措施符合地下水开采要求/本项目不涉及符合土地资源利用要求/本项目不涉及符合禁燃区要求/本项目不涉及符合海洋资源利用要求/本项目不涉及符合表3项目与回里镇重点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管控类别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空间布局约束1 .执行烟台市市级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空间布局约束要求2 .一般生态空间按照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办法(试行)执行,原则上按照限制开发区域管理。项目不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本项目不在生态红线保护区范围内;本项目不在银湖省级自然保护区内;本项目不涉及燃煤锅炉、工业炉窑等。污染物排放管控1 .根据园区产业性质和污染排放特征实施重点减排。严格落实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

13、总量控制、环保设施“三同时”、在线监测、排污许可等环保制度。持续降低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2 .提升高耗水、高污染行业清洁化发展水平,对于超标的水环境控制单元,新建、改建、扩建涉水项目重点污染物实施减量替代;采取综合性的治理措施,强化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大幅削减污染物排放量,保障河道生态基流,确保水体和重点支流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本项目主要能源为电能;项目建成后将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新增污染物取得总量确认书。环境风险防控1 .烟台市市级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环境风险防控要求。2 .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中企业制订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一厂一策”实施方案。园区及生产、使用、储存、运输环境风险物质的企业编制

14、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对重大危险源每年进行一次应急演练。3 .对于环境风险较大的水环境控制单元,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加大环境监管力度,着力降低资源能源产业开发的环境风险。企业内储备有足够的环境应急物资,实现环境风险联防联控,故能满足环境风险防控的相关要求资源开发效率要求1.执行烟台市市级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资源开发效率要求。项目符合准入要求。综上,本项目的建设符合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烟台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烟政发20217号)的要求。4、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位置关系根据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发布的关于烟台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的复函(鲁环发2

15、010124号)、关于调整烟台市大沽夹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复函(鲁环函20151053号)、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烟台市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方案的通知(烟政字20193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撤销和调整烟台市部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批复(鲁政字2020246号)规定,本项目不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项目建设不会对水源地保护区产生影响。项目与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相对位置关系见附图。5、与环发201277号文及环发201298号文符合性分析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文)中要求:新、改、扩建相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应按照相应技术导则要求,科学预测评价突发性事件或事故可能引发的环境风险,提出环境风险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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