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5000吨塑料颗粒项目环评报告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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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齐河咏鑫塑业厂年产5000吨塑料颗粒项目建设单位(盖章):齐河咏位塑业厂编制日期:二。二三年六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齐河咏鑫塑业厂年产5000吨塑料颗粒项目项目代码2304-371425-89-01-651967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开发区向阳路北段兴安木业南200米地理坐标(116度45分OOO秒,36度48分57.599秒)国民经济行业C4220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三十九、废弃资源综合利用42-85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422废塑料加工处理建设性质新建(迁建)口

2、改建口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齐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2304-371425-89-01-651967总投资(万元)50环保投资(万元)10环保投资占比(%)20施工工期3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口是:用地面积(m2)350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文件名称:山东齐河经济开发区审批机关:山东省人民政府审批文件文号:鲁政字200287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文件名称:山东齐河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报告书;召集审查机关: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关于山东齐河经济开发区

3、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鲁环审200997号)。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齐河开发区向阳路北段兴安木业南200米位于齐河经济开发区内,所处地块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符合齐河经济开发区的产业定位和准入条件,符合功能区划。根据山东齐河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山东省环境保护厅(鲁环审200997号)关于山东齐河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项目与其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M与园区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的符合性项目文件要求符合性分析于境础施关环基设水资源开发及供给:严格控制开采地下水,节约使用地表水,优先使用城市污水处理厂中水。符合。本项目不开采地下水,用水由齐河县经济开发区供水系统提供。区内企业废水经污水处

4、理设施处理后优先考虑综合利用,外排废水需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或相关行业标准,与经化粪池预处理的生活污水一起经管网进齐河县污水厂统一处理。符合。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齐河县惠民水质净化厂处理。新入区企业不得再自行建设小燃煤(油)锅炉。符合。本项目生产热源由电提供,不建设小燃煤(油)锅炉。行业准入齐河经济开发区主导产业为钢铁、造纸、建材、食品、化工、机电、物流七大产业。符合。本项目属于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废塑料加工处理)。本项目不属于禁止项目,符合准入条件总体布局开发区总体布局为“两心、三片、七区”的空间结构。“两心”即桑园赵综合服务中心、

5、焦斌次中心。“三片”为西部综合片区、中部工业物流片区和东部休闲居住片区。“七区”包括循环经济示范区、综合生活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民营工业园区、物流研发区、t金工业园区和休闲居住区。符合。本项目位于齐河县经济开发区。综上分析可知,项目建设符合山东齐河经济开发区规划及规划环评的要求。综上分析可知,项目建设符合山东齐河经济开发区规划及规划环评的要求。2、本项目与山东齐河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的审查意见(鲁环审20225号)符合情况见下表。表12本项目与鲁环审20225号相关审查意见符合情况鲁环审20225号本项目情况符合性山东齐河经济严控“两高”项目管控,坚持执行产能、煤耗、能耗、碳排放

6、、本项目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废塑料加工处理),不符合开发区发展建议污染物排放减量替代制度。属于“两高”项目。加强开发区空间管制。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及环境准入要求,合理布局新入区企业。本项目位于齐河经济开发区内,符合“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及环境准入要求。符合按照山东省化工项目投资管理规定山东省化工重点监控点认定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严格区内化工项目管控。本项目不属于化工项目建设。符合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共治,鼓励企业不断改进高耗能工艺,持续提高能源综合利用率,降低碳排放强度。本项目生产工艺、设备、产品不属于高能耗项目。符合经上表分析,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山东齐河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

7、跟踪评价报告书的审查意见(鲁环审20225号)相关要求。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该项目不属于国家发改委2019年第29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修正)中鼓励类、限制类以及淘汰类项目,因此属于允许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目前企业已在山东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进行申报,并通过齐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的确认,其项目代码为:2304-371425-89-01-6519672、“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依照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德政字202119号)和关于印发V德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2022年度更新内容的通知(德环委办字2023

8、8号),对本项目“三线一单”符合性进行分析。一、生态保护红线与一般生态空间管控其他符合性分析生态保护红线:德州市生态保护红线主导功能为生物多样性保护以及防风固沙,属于黄河三角洲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鲁西北平原防风固沙生态保护红线,主要为各类法定保护地的核心区域及评估确定的极重要区。齐河县共有4处生态保护红线区见下表:表1-3齐河县生态保护红线信息表序号编号生态保护红线面积(km2)1YS3714251110017黄河(齐河段)8.832YS3714251110018济南北郊地方级森林自然公园2.393YS3714251I100I9山东黄河水乡国家湿地自然公园9.204YS37142511

9、10020徒骇河1.53本项目位于齐河经济开发区范围内,距离最近的黄河(齐河段)生态保护红线约12.18km,未在上述生态红线图范围内。一般生态空间在生态保护红线的基础上,按照“应划则划”的原则划定一般生态空间,德州市一般生态空间总面积574.60k?,占全市国土面积的5.55%,包括未纳入生态保护红线的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以及拟划定的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公园绿地、公益林,除此之外还包括评价确定的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极重要区、重要区及生态环境极敏感区、敏感区。本项目未在一般生态空间范围内。因此本项目符合生态保护红线和一般生态空间管控要求。二、环境质量底线大气环境质量底线及分区管控

10、到2025年,全市PM2.5浓度进一步下降,达到40gn到2035年,全市大气环境PM25浓度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限值的要求,达到35gm30根据齐河县人民政府发布的2022年每月空气质量监测情况可知,齐河县第一中学空气自动监测站SO2日均值数为4.519.7ug,NO2日均值数为17.346.8ug/m3,CO日均值数为0.40.742mgm3,PMio日均值数为33.6117ugm3,PM2,5日均值数为1782.5ugn?,O3日均值数为51.2186.8ug/m3。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NO2、So2、PMio、CO能够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类区标准

11、要求,PM25。3等基本污染物不能够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的要求,因此项目所在区域属于不达标区域。拟建项目位于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开发区向阳路北段兴安木业南200米,位于齐河经济开发区内,属于重点管控区。拟建项目不属于“两高一资”项目,不涉及大气污染物的排放。拟建项目废气经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能够达标排放,不会引起项目区域大气环境质量恶化,符合大气环境质量底线要求。水环境治理底线及分区管控到2025年,全市水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全部达到或优于III类,水功能区水质全面达标,省级及以上考核断面达到或优于HI类的水体断面达到15%左右,稳定

12、达到或优于IV类水体断面超过50%o到2035年,全市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省级及以上考核断面稳定达到或优于m类的水体断面达到30%左右,稳定达到或优于IV类水体断面超过80%,城乡全面消除黑臭水体,乡镇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全部达到或优于Hl类,水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根据德州市生态环境局齐河县分局2022年01月-2022年08月份地表水监测结果数据,现状监测的水质指标中不存在超标现象,说明齐河县境内地表水环境质量能够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V类标准要求。拟建项目位于齐河经济开发区工业区,属于晏城街道控制单元,(主要河流:邓金河,管控分区编号:YS3714252

13、210010),属于水环境工业污染重点管控区。拟建项目废水排入齐河县惠民水质净化厂,不会引起项目区域水环境质量恶化,符合水环境质量底线要求。土壤环境风险防控底线及分区管控到2025年,全市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2%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3%以上。到2035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7%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7%以上,土壤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根据相关技术规定,对建设用地风险管控范围进行区域划定。严格执行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制度。持续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开

14、展典型行业企业用地及周边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严格管控重度污染耕地,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重点解决人口密集区化工企业腾退土地安全利用。拟建项目产生的各项污染物均得到有效处理,项目危废间等均设置防渗,避免对土壤的影响,不会引起项目区域土壤环境质量恶化,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底线要求。三、资源利用上线能源利用上线按照能源消费强度和消费总量双控机制要求,分解落实压减任务,明确牵头部门和责任分工,完善工作机制,协同推进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完成省定压减任务。初步确定十四五时期,煤炭消费只减不增,按照每年2%压减,实际消费总量需等国家确定压减基调后由省发改委下达。该项目不涉及煤炭等高污染燃料的使用,

15、符合能源利用上线的要求。水资源利用上线坚持四水四定原则,统筹生产、生活、生态用水,统筹全市地表水等各类水资源,优先保证生活用水,合理安排农业用水和工业用水,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格落实水资源双控制度,把水资源作为最大的刚性约束,加强水资源的开发利用管理,制定水资源综合利用方案,明确控制目标。控制高耗水产业发展和高耗水工业项目建设,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节水审查,严格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审查把关;积极开展再生水利用,提高再生水利用率。到2025年,万元GDP用水量比2020年下降10%以上;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6381左右。到2035年,万元GDP用水量比2020年下降21%以上;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6411左右。本项目不消耗煤炭,不属于高耗能项目,不开采地下水,项目用水由当地供水管网提供,用量较少。满足水资源利用上线的管控要求。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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