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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方城县2024-2028年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改善我县农田基础设施条件,持续提升农业防灾减灾能力,不断夯实粮食安全根基,切实扛稳粮食安全重任,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22)92号)、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3年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豫农文2023)96号)、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宛政办(2022)77号)等文件精神,县政府决定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
2、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锚定“两个确保”,以提高农业灌溉效率、提升耕地地力、改善农田生态为核心,按照“六化”(建设标准化、装备现代化、应用智能化、经营规模化、管理规范化、环境生态化)要求,创新建管机制,拓宽筹融资渠道,集中连片建设一批高标准农田示范区,持续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助推全县农业现代化发展。(二)工作目标。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原则,在2024-2028年,规划建设10万亩高标准农田示范区。2024年规划建设1万亩,项目涉及清河镇和赵河镇,其余9万亩分年度逐步实施。(三)投资标准。结合我县自然资源禀赋和农田基础设施条件,合理确定高标准农田示范区投资标准,亩
3、均总投资一般不低于4000元。二、示范内容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应依据河南省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指南,重点在“六化”方面示范引领高标准农田建设。(一)建设标准化。依据河南省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指南,科学合理设计建设内容,实行田、土、水、路、林、电、技、管、气象综合配套。(二)装备现代化。结合种植面积和地块,配套建设适宜的现代化高效节水灌溉装备,不断提高农田生产管理设备的机械化、自动化、集成化水平,夯实农田生产设施和管理手段现代化基础。(三)应用智能化。重点推进物联网、大数据、云平台、移动互联网、智能控制等信息技术在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中应用,实现“一个屏幕(或智能终端)管理万亩良田”“一套农事管
4、理系统服务百万亩良田”。(四)经营规模化。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鼓励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积极参与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土地经营权流转,规范土地经营权流转行为。(五)管理规范化。全面实行精细化管理,规范高标准农田示范区项目设计、施工、验收、管护等,配套制定全过程管理制度,全面提升建设管理水平。(六)环境生态化。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加强水土资源节约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保护与提升耕地质量,突出节水、节肥、节药能力提升,防止土壤污染,全面改善农田生态环境。三、重点工作(一)科学规划布局。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将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与灌区续建配套及节水改造协同推进,实现
5、水源、输水、用水环节工程同步实施。将高效节水灌溉、耕地地力提升、农田生态、气象灾害防御等作为重要建设内容,统筹规划,同步实施。(二)合理选择区域。按照集中连片、整体推进的要求,重点在粮食生产核心区布局建设高标准农田示范区。优先选择相对集中、土地平整、水土资源禀赋较好、交通便利、无潜在地质灾害的地块,单个项目建设规模一般不低于1万亩,同时建设区域外有相对完善的能直接为建设区提供保障的基础设施。(三)统筹组织实施。规范高标准农田示范区项目前期准备、申报审批、招标投标、工程施工和监理、竣工验收、监督检查、移交管护等工作,实行项目集中统一高效管理;充分调动农民参与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积极性,尊重农民意
6、愿,维护农民权益。高标准农田示范区项目建成后,相关部门要按程序开展项目竣工验收工作,向社会进行公示公告,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及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明确工程设施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四)严格质量管控。加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对项目布局、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工程施工、工程监理、竣工验收、监督检查等各环节,进行全过程监管,采用巡查、抽查、“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等方式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监督,发现问题要督促有关责任方及时整改到位,确保工程质量。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方城县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指挥部,县政府分管领导任指挥长,县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
7、发改委、财政局、水利局、林业局、方城县裕博达文教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高标准农田建设涉及乡镇(街道)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农村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方城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对全县高标准农田示范区项目进行规划、设计、制定建设方案等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分工协作、密切配合,为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提供保障。(二)强化责任分工。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原则确定招引主体,招引主体负责组织方城县2024-2028年高标准农田示范区项目建设,可通过招商协议、合同等方式择优引入社会资本方,由其负责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等工作;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逐级申请高标
8、准农田示范区以奖代补资金和政策解释、技术指导、项目验收等工作,结合上级相关政策,及时申请以奖代补资金,用于支付项目建设成本等;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协调做好项目形成的新增补充耕地、地力提升等指标的备案、入库、交易等工作。(三)严格督导问效。县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指挥部不定期对示范区建设施工进度、工程质量,以及资金落实、使用、管理等方面开展督导检查工作,对项目进展快、工作成效好的予以表扬,对推进不力、进度缓慢的予以通报批评、提醒约谈,确保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四)强化建后管护。制定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工程设施管护制度,明确管护主体,建立管护长效机制,统筹推进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管护责任落实,夯实工程质量,明晰工程设施产权,做好工程设施移交工作。由运营单位组建“一长两员”(井长和管护员、维修员)管护队伍,建立责任到人、分工协作、执行高效的日常管护机制,推动管护责任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