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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校新冠疫情报告制度范文(精选6篇)【篇1】学校新冠疫情报告制度一、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设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及指定疫情报告人,统筹疫情报告工作。学校疫情报告人可由校医兼任,在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校疫情、疑似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的报告工作。建立卫生应急协作机制,明确属地疾控机构、医疗机构(定点医院)、卫生健康部门以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加强疫情信息沟通。发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等重大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立即向属地疾控机构和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告,配合做好排查和后续相关工作。二、晨检制度托幼机构每天儿童入园进入班级前,卫生保健
2、人员做好体温检测和晨检工作,对儿童健康状况进行询问与观察;托幼机构午睡前应加测一次体温。中小学校在入校前完成体温检测。每天早晨第一节课上课前,班主任完成对学生健康状况的询问与观察。高校和中职学校应在早晨第一节课前完成体温检测和数据收集工作。幼儿和中小学生应在晨检后先洗手再入园(校)。教职员工(含厨工)也应进行晨检。询问和观察要点为:(1)新冠肺炎相关症状:发热(腋下温度,37.3。C或额头温度,36.8。0、咳嗽、乏力、呼吸不畅、腹泻、流涕、咳痰等。(2)其他传染病相关症状:皮疹(含皮肤、口腔黏膜等)、呕吐、腹泻、黄疸、腮腺肿大等。如果晨检和日常观察中发现学生出现各种感染症状,请立即向其发放一
3、次性口罩,并将其转至隔离房间等待,由校医及时进行排查。发现疑似病例立即告知学校疫情报告人及时报告,做好记录并通知家长。校医院/校医室(保健室)应做好晨检工作的监督和指导,每天及时收集、统计和报告。确保及时发现疫情并立即报告。可使用互联网等信息化手段做好晨检日检信息登记和上报工作。及时核实、报告和跟进处理预警信息。三、因病缺课登记、追踪制度学生和幼儿因事、因病不能到校上课者,应由家长向班主任提出请假,因病请假要出具医院证明。如因突然发病,无法由医院开具证明者,应及时向班主任(辅导员)口头请假,事后补交假条或医院证明。班主任(辅导员)要关注本班学生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课的同学,应问明病因,填写学生
4、因病缺课登记表,及时报交校医。人事部门每日登记缺勤的教职工,追踪缺勤原因,并做好记录,及时报交校医。校医(保健教师)对师生因病缺课登记表进行汇总、分析,若发现聚集性情况,应及时通报学校疫情报告人,向疾控机构和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四、复课证明查验制度严格执行患传染病学生或幼儿复课前的查验工作,尽量避免续发病例的发生。患传染病的学生或幼儿病愈且隔离期满后,班主任(辅导员)应督促其先到医院或社区开具病愈证明,复课前持医院病愈证明到校医院/卫生室(保健室)复核确认登记,方可回课室上课。若校医复核结论与学生的医院病愈证明不一致,以校医的结论为准,学生暂不返校上课,并遵照校医的休假建议继续休息。校医应向家长
5、做好沟通解释,若家长对复核结论、休假建议存在争议,校医立即将情况报告校领导、教育主管部门和疾控机构,协商后做出是否返校的决定,并通知学生和家长。五、健康管理制度疫情期间暂停师生常规年度体检工作。若发现学生出现发热、乏力、气促、干咳、腹泻、呕吐等症状,班主任要及时报告并对学生进行隔离至痊愈,并通过校医复核通过才能返回上课。若发现教职工出现发热、乏力、气促、干咳、腹泻、呕吐等症状,要及时调离岗位,直至痊愈,并通过校医复核通过才能返岗。六、免疫接种证查验制度(托幼机构、小学、初中使用)在儿童入园入学(幼儿园、小学、初中)时,学校(含托幼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收取儿童查验证明及接种
6、证复印件,并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免疫规划系统进行建档和查验。对于需补种疫苗儿童,学校应通知家长或其监护人带儿童到接种门诊补种疫苗,在入学入园后3个月内完成疫苗补种工作。查验工作完成后,学校应将本单位的查验证及补种情况进行汇总统计,并上报辖区接种门诊。【篇2】学校新冠疫情报告制度为了及时有效遏制新冠病毒疫情的发生和扩散,切实做到疫情防控工作规范化、制度化、高效率、无遗漏,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试行)的要求,结合培训中心防控工作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一、工作内容1 .了解全体师生员工的每日动向。2 .做好每日全体师生员工
7、入校前课检工作,记录健康状况,含有无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和腹泻等症状。3 .发现达到37.3摄氏度人员,立即进入临时隔离观察点,通知学生家长或教职工家属并告知情况,联系120转送至指定医疗机构发热门诊留验筛查,同时联系学校所在地社区处理汇报教育主管部门。4 .做好每日”江苏省校园疫情防控信息系统和“无锡市教育系统疫情防控信息化平台”的填报工作。二、工作要求1 .职责分工明确,流程清晰。2 .报告数据准确、及时,发现有瞒报、漏报、不报等现象的,一律严肃追责。3.报告采用网络或电话,尽量避免接触。三、组织领导1 .疫情报告人的设置中心校长为疫情报告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管理第一责任人,
8、卫生保健教师是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人。其他教职员工发现传染病疫情均有义务向校长和疫情报告人提供情况。2 .领导小组成员组长:王某某副组长;杨某某成员:印冬霞周某某杨某某四、监测报告制度任课教师必须密切关注学生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中心疫情报告人。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及时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消毒。五、报告内容及时限1.当中心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疫情发现人和疫情报告人应当第一时间报告校长并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的具体信息,协助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学生病因排查结果登记表。3 .对突发
9、事件,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六、报告方式当出现符合本制度规定的报告情况时,发现人应当及时以最方便、快捷的通讯方式向中心疫情报告人报告。校长和疫情报告人同时向有关部门(教育局、疾控中心、离学校最近的定点医院发热门诊等)报告。【篇3】学校新冠疫情报告制度一、工作内容1.了解全体师生员工的每日动向。2.做好每日全体师生员工入校前课检工作,记录健康状况,含有无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和腹泻等症状。3,发现达到37.3摄氏度人员,立即进入临时隔离观察点,通知学生家长或教职工家属并告知情况,联系120转送至指定医疗机构发热门诊留验筛查,同时联系学校所在地社区处理汇报教
10、育主管部门。4.做好每日XX省校园疫情防控信息系统和“XX市教育系统疫情防控信息化平台”的填报工作。二、工作要求1 .职责分工明确,流程清晰。2 .报告数据准确、及时,发现有瞒报、漏报、不报等现象的,一律严肃追责。3.报告采用网络或电话,尽量避免接触。三、组织领导1 .疫情报告人的设置中心校长为疫情报告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管理第一责任人,卫生保健教师是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人。其他教职员工发现传染病疫情均有义务向校长和疫情报告人提供情况。2 .领导小组成员组长:王某某副组长;杨某某成员:印XX周某某杨某某四、监测报告制度任课教师必须密切关注学生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的
11、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中心疫情报告人。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及时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消毒。五、报告内容及时限1.当中心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疫情发现人和疫情报告人应当第一时间报告校长并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的具体信息,协助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学生病因排查结果登记表。2.对突发事件,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六、报告方式当出现符合本制度规定的报告情况时,发现人应当及时以最方便、快捷的通讯方式向中心疫情报告人报告。校长和疫情报告人同时向有关部门(教育局、疾控中心、离学校最近的定点医院发热门诊等)报告。【篇4】学校
12、新冠疫情报告制度一、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设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及指定疫情报告人,统筹疫情报告工作。学校疫情报告人可由校医兼任,在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校疫情、疑似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的报告工作。建立卫生应急协作机制,明确属地疾控机构、医疗机构(定点医院)、卫生健康部门以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加强疫情信息沟通。发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等重大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立即向属地疾控机构和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告,配合做好排查和后续相关工作。二、晨检制度托幼机构每天儿童入园进入班级前,卫生保健人员做好体温检测和晨检工作,对儿童健康状况进行询
13、问与观察;托幼机构午睡前应加测一次体温。中小学校在入校前完成体温检测。每天早晨第一节课上课前,班主任完成对学生健康状况的询问与观察。高校和中职学校应在早晨第一节课前完成体温检测和数据收集工作。幼儿和中小学生应在晨检后先洗手再入园(校)。教职员工(含厨工)也应进行晨检。询问和观察要点为:(1)新冠肺炎相关症状:发热(腋下温度237.3。C或额头温度,36.8。0、咳嗽、乏力、呼吸不畅、腹泻、流涕、咳痰等。(2)其他传染病相关症状:皮疹(含皮肤、口腔黏膜等)、呕吐、腹泻、黄疸、腮腺肿大等。如果晨检和日常观察中发现学生出现各种感染症状,请立即向其发放一次性口罩,并将其转至隔离房间等待,由校医及时进行
14、排查。发现疑似病例立即告知学校疫情报告人及时报告,做好记录并通知家长。校医院/校医室(保健室)应做好晨检工作的监督和指导,每天及时收集、统计和报告。确保及时发现疫情并立即报告。可使用互联网等信息化手段做好晨检日检信息登记和上报工作。及时核实、报告和跟进处理预警信息。三、因病缺课登记、追踪制度学生和幼儿因事、因病不能到校上课者,应由家长向班主任提出请假,因病请假要出具医院证明。如因突然发病,无法由医院开具证明者,应及时向班主任(辅导员)口头请假,事后补交假条或医院证明。班主任(辅导员)要关注本班学生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课的同学,应问明病因,填写学生因病缺课登记表,及时报交校医。人事部门每日登记缺
15、勤的教职工,追踪缺勤原因,并做好记录,及时报交校医。校医(保健教师)对师生因病缺课登记表进行汇总、分析,若发现聚集性情况,应及时通报学校疫情报告人,向疾控机构和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四、复课证明查验制度严格执行患传染病学生或幼儿复课前的查验工作,尽量避免续发病例的发生。患传染病的学生或幼儿病愈且隔离期满后,班主任(辅导员)应督促其先到医院或社区开具病愈证明,复课前持医院病愈证明到校医院/卫生室(保健室)复核确认登记,方可回课室上课。若校医复核结论与学生的医院病愈证明不一致,以校医的结论为准,学生暂不返校上课,并遵照校医的休假建议继续休息。校医应向家长做好沟通解释,若家长对复核结论、休假建议存在争议,校医立即将情况报告校领导、教育主管部门和疾控机构,协商后做出是否返校的决定,并通知学生和家长。五、健康管理制度疫情期间暂停师生常规年度体检工作。若发现学生出现发热、乏力、气促、干咳、腹泻、呕吐等症状,班主任要及时报告并对学生进行隔离至痊愈,并通过校医复核通过才能返回上课。若发现教职工出现发热、乏力、气促、干咳、腹泻、呕吐等症状,要及时调离岗位,直至痊愈,并通过校医复核通过才能返岗。六、免疫接种证查验制度(托幼机构、小学、初中使用)在儿童入园入学(幼儿园、小学、初中)时,学校(含托幼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收取儿童查验证明及接种证复印件,并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免疫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