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当爹”了怎么办.docx

上传人:王** 文档编号:759241 上传时间:2024-01-14 格式:DOCX 页数:6 大小:16.37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我“喜当爹”了怎么办.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我“喜当爹”了怎么办.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我“喜当爹”了怎么办.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我“喜当爹”了怎么办.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我“喜当爹”了怎么办.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我“喜当爹”了怎么办.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6页
亲,该文档总共6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我“喜当爹”了怎么办.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我“喜当爹”了怎么办.docx(6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我喜当爹了怎么办经济、社会发展以及人们思想观念的变化对传统婚恋观形成了强烈冲击,伴随离婚率节节攀升,喜当爹”型索赔纠纷也随之出现,成为婚姻家庭纠纷面临的一个新问题。所谓喜当爹特指欺诈性抚养,即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乃至离婚以后,妻明知其在婚姻存续期间所生子女为非婚生子女,而采取欺诈手段,称其为婚生子女,使夫承担对该子女的抚养义务。虽然伴随试管婴儿等辅助生殖技术的发展,女性也可能成为被欺诈对象,但鉴于此类案件引发的家庭和社会矛盾尚不突出,本文暂不做讨论。婚姻是夫妻双方相爱相守的庄严承诺,在婚姻家庭生活中,双方理应互负忠实义务、彼此尊重。这既是婚姻法倡导的基本原则,也是社会普遍认同的基本道德准则。特别

2、在一段失败的婚姻结束之后,子女往往成为男方唯一的情感寄托,而一旦发现子女非亲生,男方情感和精神无疑将遭受重创。关于“喜当爹”所索赔的请求权基础,一般认为是基于人格权和财产权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司法实务中对男方“喜当爹”这一事实的经济赔偿主要是从两个方面来体现:一是精神损害赔偿金,二是离婚后男方支出的抚养费可以酌情要求返还。一、精神损害赔偿的认定妻方刻意隐瞒婚外性行为生育子女的事实,使夫方对与自己并无血缘关系的子女承担抚养义务,严重侵犯了其人格权利和财产权利。特别在独生子女家庭处于主流地位的当今时代,夫方往往出于对子女身份错误认知,而主动放弃生育亲生子女的机会,由此带来的精神创伤可能延续终身,属于

3、重大人格利益损害。另外,婚姻存续期间偷情生子无疑违背了公序良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三)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欺诈性抚养案件中的赔偿数额如何认定,目前我国立法尚无明确标准,一般由法官根据案件具体情况进行酌定,主要参考指标包括:女方过错程度,男方对子女”

4、的抚养年限,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等。二、离婚后男方支出的抚养费的返还标准目前,我国法律对欺诈性抚养纠纷中男方支出的抚养费的返还标准并未予以明确,导致在司法实践中存在诸多难题。1992年4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男方受欺骗抚养非亲生子女离婚后可否向女方追索抚养费的复函(以下简称复函)指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与他人通奸生育了子女,隐瞒真情,另一方受欺骗而抚养了非亲生子女,其中离婚后给付的抚育费,受欺骗方要求返还的,可酌情返还。上述复函偏于原则,在司法实践中,其可操作性仍待提升:第一,生活中,男方因为不知情,对非亲生子女的抚养都是亲情之爱的自然流露,即便在与女方离婚后,也往往不会

5、保留其在抚养过程中产生的票据,通常无法提供证据证明其所支付的抚养费数额。第二,复函对受欺诈方的主体限定在夫一方尚有不妥之处。生活中,男方父母即孩子的祖父母基于亲情也经常为抚养孙子女付出大量的金钱和精力。特别是祖父母如遇儿子不幸亡故,更经常将孙子女作为唯一精神寄托,一旦发现孙子女非亲生,遭受的打击丝毫不亚于喜当爹”的当事人,但他们在主张侵权责任时,是否可以适用复函的有关规定,立法尚不明确。而如果祖父母一方以不当得利提起诉讼,又仅能主张返还,无法主张精神损害赔偿。至于婚姻存续期间对孩子的抚养费是否能够返还,因涉及的问题比较复杂,一般法院并不支持。主要原因在于婚姻存续期间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用共同财

6、产抚养子女,难以厘清出各自支出的抚养费数额,而法院又不能拒绝裁判,只能驳回男方诉讼请求。三、男方发现子女非亲生后不愿离婚,能否主张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四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可见,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可以分割共同财产仅限于法定情形,任何一方并不能因为对方的不忠行为而要求婚内财产分割。以上是对欺诈性抚养案件的几点粗浅认识,并不能涵盖类似纠纷的全部情况。婚姻家庭纠纷中,如何更好地保护受欺诈方的合法权益,尚有赖于立法进一步完善。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管理/人力资源 > 商务礼仪

copyright@ 2008-2023 yzwku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2022001189号-2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